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法治建设方面,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内在地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做出的重大选择。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指出,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改革,把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纳入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从制度上防范人治的出现。这是中国共产党国家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变,由此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从党的十五大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党的十八大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到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始终信念如磐,目标坚定。从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党的十八大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再到党的二十大要求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中国共产党慎终如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稳步推进法治建设。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总结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擘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党的事业发展战略安排的一个独立部分予以阐述,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内在地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我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始终做到方向不偏、道路不变的根本保证。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定信仰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始终以高度思想自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高度思想自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的高度,真正认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伟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旗帜鲜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旗帜鲜明捍卫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政治本色,增强法治观念,在法治轨道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高度思想自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我们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关系,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价值,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项任务上来,以高度思想自觉为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助力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注入强大思想动力。
以高度政治自觉全面正确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法治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安排。马克思和列宁对法律的政治属性有着深刻的洞察。马克思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从而把法律纳入上层建筑的范畴。列宁也说过,“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是一种政治。”法治是良法善治。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坚持法治的政治性。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法治和政治关系的深入分析,做出了“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的科学判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中国共产党不但在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上做出了正确选择,而且还开辟了一条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它在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态度,更是中国共产党坚定的政治选择。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本质的区别。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新征程上,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到法治的政治性,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是一种重大政治选择,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时刻保持理论上的高度清醒和政治上的高度认同;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程中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真抓实干把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所有成就,都是干出来的。这里的关键,就是始终注重抓落实。如果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再好的方针、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再伟大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
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行动自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首先,我们必须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理论武装转化为奉法图强的行动自觉,把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各项任务转化为细化落实、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的自觉行动。其次,我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思维,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最后,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自觉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工作的内生动力,自觉把法治化作为工作的目标导向,自觉把是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自觉把是否有利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和效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司法运行严格公正、法治社会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