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从属关系。
(2)如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等。
2.从物权
(1)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2)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3)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而存在,也是从物权。
(4)从物权的命运取决于主权利,主权利消灭,从权利也消灭。
责编:oy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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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从属关系。
(2)如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等。
2.从物权
(1)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2)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3)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而存在,也是从物权。
(4)从物权的命运取决于主权利,主权利消灭,从权利也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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