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营管理污水处理站合同(通用8篇)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运营甲方院内污水处理站一事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二、项目承包范围
1、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的标准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2、乙方负责派遣具有操作证件的操作人员驻点操作运行全套污水处理系统。
3、乙方负责污水处理所需药剂的采购、运输、保管及消毒药品的日常加投消毒。
4、乙方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保养、维修。
5、乙方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定期污水监测报告费用。
6、管理期内涉及到污水站改扩建,设备更换或增加(包括备用应急设备),均由我公司负责添置。
7、负责环保部门、卫监部门及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中的汇报和答疑。
三、污水处理费
1、污水处理费按年计算,每年污水处理费。
2、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污水处理费每年调整一次,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调整。每年第二季度开始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3、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污水处理费每季度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污水处理费发票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污水处理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运营期间,有关部门进行正常监测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现提供的证照,在合同期内应保证合法有效。
3、甲方无偿提供污水处理站设施供乙方使用,污水处理站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污水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的标准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如乙方出现一年中2次以上环保、卫生部门监测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妥善维护、使用、保管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主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污水处理站设施移交给甲方,移交的设施应保证能正常运转使用。
9、在乙方运营期间,除日常维护外,乙方对建筑物进行内部装修、对设备进行大修、对报废设备进行更换等,均应提前将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设备大修和报废设备更换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在乙方运营期间,乙方如因自身需要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乙方应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目的和详细内容及价格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在甲方医院内工作和生活的乙方有关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体检报告、上岗证等),并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污水处理不达标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停电、停水等造成的不达标除外)。如甲方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罚款,罚款由乙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每天按开具发票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弥补损失的办法;
3、如因政府政策原因,造成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七、仲裁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月至年月日。
3、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
开户行:
帐号: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元;
(2)若月营业额达元(包括元),按月营业额%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
乙:
日期:
本合同双方为:
1、(以下简称“委托者”),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2、(以下简称“管理者”),身份证号码:住址:。
3、(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鉴于:委托者集团内部以产品研发和销售为主的战略方针,对集团内部制非战略项目进行处理,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空调系统,所有生产设备,等等。
1.2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3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5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公司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等。
1.6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生产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执行董事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设备等购入和更换之开支。
(E)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费。
(G)为生产经营所产生等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
(I)一般情况下由目标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标公司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7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生产经营支出之差额。
1.8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者经营目标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提供的服务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务:
……组织生产经营。
……为目标公司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采购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目标公司之市场营销策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公司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第3条管理者的责任
3.1管理者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者除因生产经营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标公司从事其它活动。
3.2商号、商标
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目标公司许可管理者在公共宣传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情况下使用目标公司商号及商标。合同期满或解约后,目标公司对其所有的商号、商标将持有并继续使用。
第4条管理
4.1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执行董事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目标公司的依法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招聘和解聘;重大资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举债行为等,要事先征得执行董事的书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执行董事报告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管理者将会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者作为目标公司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培训、指派、调动或解雇员工的决定权。(C)制定薪酬和雇员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在同等条件下应首先保证目标公司的商品供应。
(D)有关生产经营中,管理者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以目标公司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E)管理者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经营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执行董事批准。
(F)商讨及签署有关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G)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4.2会计
管理者应为目标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将有权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目标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目标公司。
4.3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者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目标公司一份由目标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主管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经营业绩和一份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将呈交目标公司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在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4.4常年计划
(A)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者将要提呈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损益预算表及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第5条财政项目
管理者须在目标公司需要时,即时提供目标公司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目标公司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全部转移给目标公司。
第6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_年12月31日至20_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内达到预期效果,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书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继续经营。
第7条一般规定
7.1委托者权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内从目标公司获得净利润2400万港币。
7.1.2委托者在同等价格之下有从目标公司进行采购的优先权。
7.2目标公司财产所有权
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全权拥有此目标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目标公司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者。
(A)保持其对目标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者正常合法经营目标公司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管理者办理资产的清理及移交。
第8条合同终止
8.1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8.2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8.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9条
9.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20__年月日在中国深圳市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深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康佳研发大厦8G-H
鉴于:
甲方为X省XX市“X幼儿园”所有人,乙方为从事学前教育、幼儿园办学、幼教产品开发、教育培训的专业机构。
甲方将幼儿园委托乙方代为运营管理。
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营管理幼儿园,甲方负责幼儿园的日常教学管理成本支出,乙方负责幼儿园的日常运营管理,保证幼儿园的利润收益,同时实现幼儿园的运营及教学管理质量提升;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运营管理费用。
合作期限
委托运营管理期限5年,自本协议签约之日起计。委托营期管理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在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应保证幼儿园办学手续齐全,正常运营,否则,本协议合作期限顺延至幼儿园可以正常运营之日起计,但本协议签订后内,幼儿园仍不能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委托营费管理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以乙方前一年度(代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利润值为基准,甲方一次性收取该值20%(具体比例可另行协商)作为本年度代管费押金,之后每年代管费按前一年度利润值按比例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例如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200万元整,甲方和乙方签订代管协议为20__年1月1号,即乙方一次性支付20__年代管费为30万元整。
如果乙方第一年开园或者前一年度利润值为负值,则本年度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管费为30万元整。例如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200万元整,甲方和乙方签订代管协议为20__年1月1号,即乙方20__年支付给甲方代管费为30万元整。
经甲方代管后,乙方当年度利润值增长迅速,代管费用按每增加一倍对应比例值增加10%,但上限不得超过40%。例如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200万元整,甲方代管后,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400万整,则甲方20__年度代管费为200万*(20%+10%)=60万整。幼儿园净利润为600万元或以上,则甲方支付乙方运营管理费用为净利润*40%。
为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营,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管合同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具体数额可另行协商)。上述保证金逐年退还,乙方每年1月1日之前退还甲方10万元,共计5年。
在代管期限内,由于甲方经营重大失误导致幼儿园出现重大事故或者经甲方代管后,乙方当年度利润值减少一倍以上,则乙方有权结束本合同,同时扣除所有保证金。
幼儿园运营管理
甲方同意幼儿园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的成员为3名,幼儿园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乙方可以向甲方推荐2名董事人选。甲方保证股东会关于选举董事的决议中同意乙方推荐的人选担任董事,幼儿园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的董事担任,董事会的具体职责由幼儿园章程规定。
幼儿园根据章程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幼儿园的管理层人员由乙方向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甲方和乙方各委派一名会计或出纳;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幼儿园的设计装修工程方案由乙方提出,经董事会全体通过后实施。
特别约定
幼儿园宣传及主要标志需要加入品牌,即为“·”幼儿园。
保密义务
各方承诺对执行本协议、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所获得任何信息,均予严格保密,未经各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签约方以外的其他方泄露。各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其雇员、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者披露任何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要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保密期限:根据本协议各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直有效,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违约责任
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内容,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各方均有权就具体合作方式提出进行磋商和修改,届时签署的具体的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守约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因履行本协议投入的资金)。
通知
各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传真与电子邮件可作为辅助送达方式。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以挂号信(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5日为有效送达。
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
传真与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各方在本协议首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即为其有效的联系方式。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各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7日内向对方送达通知。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协议引致之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规则在深圳市仲裁。
其他
对本协议之变更、补充、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5年,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x有限公司(盖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____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该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内,即从年月日起,至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可就该商铺向第三方出卖,或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对外投资,但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正常经营管理权益。对于甲方出卖该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甲方承诺确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期满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
第九条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六、词语含义
七、乙方承诺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________年。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____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