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0法学概论自考考试大纲(2018版)

注: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

第一章法理学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并掌握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理解法的价值的内涵和基

本分类,理解和掌握法的目的价值的主要内容,理解和掌握法的基本功能;理解并掌握法

治和法制的基本概念,辨析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与联系;理解并掌握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法的起源、本质与基本特征

法的起源观;法的概念与本质;法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的价值与功能

法的价值的内涵,法的目的价值的基本内容和法的功能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法制与法治的概念;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法的起源

1.识记: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2.领会: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3.应用:法与宗教的关系。

(二)法的概念和本质

1.识记:法的概念。

2.领会:法的本质。

3.应用:比较不同的法的概念。

(三)法的基本特征

1.识记:法的基本特征的内容。

2.领会:法同其他社会规范相比的特殊性体现。

3.应用:比较法与道德。

(四)法的价值的内涵

1.识记:法的目的价值的内容。

2.领会:(1)法的价值的内涵;(2)法与自由;(3)法与效率;(4)法与正义。

3.应用:分析法的秩序功能。

(五)法的功能的内容

1.识记:法的功能的基本内容。

2.领会:法的功能的局限性。

3.应用:分析“法是万能的”观点。

(六)法制和法治的概念

1.识记:法制的概念、法治的概念。

2.领会: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3.应用:分析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七)社会主义法治

1.识记: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2.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3.应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历程。

第二章宪法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宪法的概念、地位,对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

家机构等宪法具体内容能有清晰的认识,并了解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能够对宪法有深

入的思考。

第一节宪法概述

宪法的概念;宪法的特征;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基本价值与原则;我国宪法的历史

发展。

第二节宪法基本制度

宪法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方面的制度;国家性质通过政治、经济、文化

制度得到体现;国家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人

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

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政策。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

配制度。坚持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的原则。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医疗卫生事业、文学艺术

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选举制度;宪法宣誓制度。

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性

自治制度。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国家机构

我国国家机构概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

会;国家监察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第五节宪法实施和监督

宪法实施的概念、原则、保障;宪法监督的概念、范围;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包括监督对

象、有权进行监督的主体、有权提起违宪审查的主体、审查程序)。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及其发展历史

1.识记:(1)宪法的概念;(2)宪法的特征,即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国家最高法、公法、

对民主与人权的保障。

2.领会:(1)传统宪法分类和现代宪法分类及其区别;(2)我国宪法的基本价值与原

则;(3)1982年宪法的结构及其主要内容。

3.应用: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我国的国家性质

1.识记:(1)国家性质的概念》(2)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表述。

2.领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政治、经济及文化制度三个方面反

映了社会主义的性质。

3.应用:国体与政体的概念比较。

(三)我国的政治制度

1.识记:(1)宪法对我国政治制度的表述;(2)统一爱国战线;(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领会:(1)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力量,工人阶级领导人民民主专政;(2)工农联

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3)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作用。

3.应用:新时期国家爱国统一战线的构成。

(四)我国的经济制度

1.识记:(1)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公有制基础;(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

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政策。

2.领会:(1)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的原则;(3)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的基本方针。

3.应用:我国公有制的基础地位。

(五)我国的文化制度

1.识记:(1)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制度;(2)思想道德建设制度。

2.领会:(1)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部分;(2)科技制度;(3)医

疗、卫生和体育制度。

3.应用:我国的教育制度。

(六)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识记:(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2)我国的选举制度。

2.应用:“一人一票”选举原则。

(七)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识记:(1)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2)单一制与联邦制;(3)宪法关于我国国家结构

形式的表述;(4)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概念。

2.领会: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应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八)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识记:(1)公民的概念;(2)政治性权利的概念和内容;(3)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4)社会经济和教育文化权利;(5)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2.领会:(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2)特定公民的权利;(3)劳动和受教育既

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3.应用: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九)我国的国家机构

1.识记:(1)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2)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3)我国国家机构的

组织和活动原则;(4)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2.领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法律地

位、职权;(3)国务院;(4)国家监察机关;(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6)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应用:设区的市的立法权。

(十)宪法实施和监督

1.识记:(1)宪法实施的概念;(2)宪法实施的保障(政治保障、法律保障、组织保障、群众保障);(3)宪法监督的概念和范围。

2.领会:宪法实施的原则。

3.应用:宪法监督制度。

第三章行政法

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我国行政法的制度框架;能够运用行政法学

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分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以及法源。

第二节行政组织法

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的构成及其职权;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第三节行政行为法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类别;行政立法行为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分类;具体行政行

为的概念、分类与法律效力;我国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制度。

第四节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的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五节行政监督法

行政复议及国家监察制度。

(一)行政法的概念及行政法的法源

1.识记:行政法的法源。

2.领会:行政法的概念及调整的对象。

3.应用:行政法的概念比较。

(二)行政主体的构成及公务员的范围、权利和义务

1.识记:(1)行政主体的构成;(2)公务员的范围;(3)公务员管理制度。

2.领会: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3.应用: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与法律效力

1.识记:(1)行政立法行为的概念及分类;(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及类别;(3)具

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及法律效力。

2.领会: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类别。

3.应用: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许可制度

1.识记:行政许可的概念、分类及基本原则。

2.应用:行政许可的功能。

(五)行政处罚制度

1.领会:行政处罚的概念、分类、原则及程序。

2.应用:行政处罚的原则。

(六)行政程序制度

1.识记:(1)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2)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2.领会:行政程序制度的价值。

3.应用:行政程序的功能。

(七)行政复议制度

1.识记:(1)行政复议的范围;(2)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2.领会:行政复议制度的地位与功能。

3.应用:行政复议的原则。

(八)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1.识记:监察机关及其权限。

2.领会:监察机关的职责。

3.应用:我国的国家监察制度。

第四章刑法

通过对本章内容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刑法及刑法解释的基本概念,犯罪及犯罪论体系

的基本体系及其所规定的重要罪名。

第一节刑法概述

刑法及刑法解释;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

第二节犯罪及犯罪论体系

犯罪论体系;犯罪阻却事由;犯罪的特殊形态;共同犯罪。

第三节刑罚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刑罚的种类;量刑。

第四节刑法分则规定的常见犯罪及其法定刑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军职罪。

(一)刑法及刑法解释

1.识记:(1)刑法的概念与分类;(2)刑法解释的概念与分类。

2.领会:(1)我国刑法的渊源;(2)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的效力。

3.应用:刑法解释的功能。

(二)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效力

2.领会:(1)我国刑法的社会主义性质;(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3.应用:罪刑法定原则。

(三)犯罪论体系

1.识记:(1)犯罪的概念及成立要件;(2)客观不法要件;(3)主观责任要件。

2.领会:(1)积极层面的客观不法要件:行为、对象、结果、因果关系及其他要素;

(2)行为人主观责任的判断:刑事责任年龄及刑事责任能力、具体的责任形式(故意和过

失)以及其他积极的责任要素。

3.应用:刑事责任能力。

(四)犯罪阻却事由

1.识记:(1)正当防卫的概念;(2)紧急避险的概念。

2.领会:(1)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2)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3.应用:犯罪阻却事由。

(五)犯罪的特殊形态

1.识记:(1)犯罪预备的概念;(2)犯罪未遂的概念;(3)犯罪中止的概念。

2.领会:(1)犯罪预备的特征;(2)犯罪未遂的特征;(3)犯罪中止的特征。

3.应用:犯罪特殊形态的构成。

(六)共同犯罪

1.识记:(1)共同犯罪的概念;(2)共同犯罪人的分类;(3)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

2.领会:(1)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及判断标准;(2)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

(3)共同犯罪与不作为。

3.应用: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七)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1.识记:刑罚的概念。

2.领会:预防犯罪的两个方面。

3.应用:我国刑罚的目的。

(八)刑罚的种类

1.识记:(1)主刑的概念和种类;(2)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3)我国刑法对于拘役、

管制、有期徒刑的刑期规定;(4)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内容;(5)没收财产时的债务清偿。

2.领会:(1)主刑与附加刑的适用原则;(2)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刑罚的处理方

法;(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3.应用: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规定。

(九)量刑

1.识记:(1)量刑的概念;(2)量刑的基本原则;(3)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的概念;

(4)累犯、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概念;(5)数罪并罚的概念;(6)缓刑、减刑和假释的概念。

2.领会:(1)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2)假释的考验标准及期限;(3)我国刑法规定不得再追诉的情况。

3.应用:时效的概念。

(十)刑法分则规定的常见犯罪及其法定刑

1.识记:(1)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及其概念;(2)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及法定刑;

(3)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及法定刑;(4)抢劫罪的概念及法定刑;(5)盗窃罪的概念及法

定刑。

2.领会:(1)危害公共安全罪保护的法益及其责任形式;(2)常见侵犯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罪的认定;(3)常见侵犯财产罪的认定;(4)常见贪污贿赂罪的认定;(5)常见渎职罪的认定;(6)常见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认定。

3.应用: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及法定刑。

第五章民法

熟悉民事主体制度、代理制度、结婚的条件、离婚后财产分割。掌握物权、债权和知识

产权等各项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各方权

利和义务及继承的方式。

第一节民法概述

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

为与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与期间计算。

第二节物权

物权概说;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第三节债权

债权概述;合同;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第四节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第五节婚姻家庭制度

概述;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节财产继承权

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

(一)民法概述

1.识记:(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2)法人的概念;(3)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4)代理的概念;(5)诉讼时效的概念;(6)期间的概念。

2.领会:(1)民法的基本原则;(2)法人的变更、终止和解散;(3)法人的分类;(4)代理的特征。

3.应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物权

1.识记:(1)物权的概念;(2)物权的效力;(3)物权的民法保护;(4)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5)共有的概念;(6)用益物权的概念。

2.领会:(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2)相邻关系的内容;(3)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4)用益物权的种类。

3.应用:担保物权的种类。

(三)债权

1.识记:(1)债的种类;(2)合同的概念;(3)要约与承诺;(4)违约责任;(5)不当得利的概念;(6)无因管理的概念。

2.领会:(1)债权的特征;(2)合同的种类;(3)不当得利人的得利返还;(4)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3.应用:合同的效力。

(四)知识产权

1.识记:(1)知识产权的概念;(2)著作权的概念;(3)专利权的概念;(4)商标权的概念。

2.领会:(1)著作权;(2)专利权;(3)商标权。

3.应用:知识产权的类型。

(五)婚姻家庭制度

1.识记:(1)结婚的条件;(2)结婚的法定程序;(3)夫妻关系的概念;(4)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

2.领会:(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可撤销婚姻;(3)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间的扶养义务;(4)违反婚姻法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3.应用:无效婚姻。

(六)财产继承权

1.识记:(1)继承的开始;(2)继承权的丧失;(3)法定继承的顺序;(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5)遗嘱继承的概念。

2.领会:(1)遗产分配的规则;(2)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

3.应用:遗赠扶养协议。

第六章商法

了解商法的功能与体系结构,熟悉商法的特征,重点掌握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和票

据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第一节商法概述

第二节公司法

公司的分类与特征;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

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第三节破产法

破产的概念;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破产重

整与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分配。

第四节保险法

保险法律关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第五节票据法

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行为;票据权利;汇票、本票与支票。

(一)商法概述

1.识记:商法的特征。

2.领会:(1)形式意义的商法与实质意义的商法;(2)商法的技术性与变动性。

3.应用:商事关系。

(二)公司法

1.识记:(1)有限责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

2.领会:(1)股票;(2)股东会;(3)上市公司。

3.应用:股东权利。

(三)破产法

1.识记:(1)破产的概念;(2)破产财产;(3)破产清算。

2.领会:(1)破产管理人;(2)债权人委员会;(3)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

3.应用:破产债权。

(四)保险法

1.识记:(1)保险的概念;(2)保险法律关系:(3)财产保险合同;(4)人身保险合同。

2.领会:投保人、保险人与受益人。

3.应用:保险利益。

(五)票据法

1.识记:(1)票据的概念;(2)票据权利。

2.领会:(1)票据行为;(2)汇票、本票与支票。

3.应用:票据法律关系。

第七章经济法

通过对经济法概论的学习,掌握经济法的制度原理和框架体系,了解市场规制法和宏

观调控法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实践,初步具备利用经济法分析经济现象和解决法律问题的

能力。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框架。

第二节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管;产品质量责任。

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利的历史变迁;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利的国家保护与社会保

护;消费争议解决。

第四节竞争法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节税法

税收基本理论;税法基本理论;我国的税法体系。

(一)经济法概述

1.识记:经济法的制度框架。

2.领会:经济法的发展、经济法的基本理论。

3.应用:经济法的产生。

(二)产品质量法

1.识记:产品与产品质量标准。

2.领会:产品质量监管。

3.应用:产品质量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识记:经营者义务、消费争议解决。

2.领会:消费者权利的历史变迁、消费者权利的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

3.应用:消费者权利。

(四)竞争法

1.识记: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2.应用:垄断的构成。

(五)税法

1.识记:税法基本理论。

2.领会:税收基本理论。

3.应用:我国的税法体系。

第八章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掌握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我国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的制度框架;能够运用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分析环境保护法律

关系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和分类;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关

系;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体系;国家对环境与自

然资源的管理;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第三节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土地资源法;水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森林资源法;野生

动植物资源法;草原资源法。

(一)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1.识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2.领会: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分类。

(二)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及其法律关系

1.识记:(1)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2)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

概念。

2.领会: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与客体。

3.应用:环境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三)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

1.识记:我国与外国环境保护法的阶段划分。

2.领会:我国与外国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阶段划分。

(四)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体系及国家对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管理

1.识记:(1)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构成;(2)国家管理环境与资源的机构。

2.领会: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历史。

3.应用: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原则。

(五)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识记:(1)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2)“三建设-同步三统

一”原则。

2.领会:“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3.应用: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

(六)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1.识记:(1)“三同时”制度;(2)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许可证制度;(3)限期治理制度;(4)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环境标准制度。

2.领会:(1)浓度与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权交易;(2)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

3.应用:排污费征收制度。

(七)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1.识记:(1)环境保护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2)环境保护的行政责任。

2.应用:环境保护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八)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1.识记:(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2)自然资源规划制度;(3)自然资源有偿使用

制度。

2.领会: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

3.应用:自然资源许可制度。

(九)自然资源保护的主要单行法

1.识记:(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耕地保护的规定;(3)水资源保护的原则、用水管理的规定;(4)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名录制度、野生动植物的权属制度。

2.领会:(1)水资源规划;(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法律制度;(3)保护森林的法律制

度;(4)草原资源保护的主要措施;(5)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应用:矿产资源权属规定。

第九章刑事诉讼法

了解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掌握刑事诉讼管辖、回避、辩护、刑事强制措施和

附带民事诉讼等制度;熟练运用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制度。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及其任务;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主要制度;刑事诉讼

管辖。

第二节刑事诉讼证据

证据种类和举证责任;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第三节刑事强制措施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第四节刑事诉讼程序

立案;侦查;公诉;审判;执行程序;特别程序。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1.识记:(1)刑事诉讼的概念;(2)刑事诉讼的主要制度;(3)刑事诉讼的管辖规则。

2.领会:刑事诉讼法及其基本任务。

3.应用: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刑事诉讼证据

1.识记: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

2.领会:刑事诉讼的证据收集与运用规则。

3.应用: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三)刑事强制措施

识记: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以及适用条件。

(四)刑事诉讼程序

1.识记:(1)刑事侦查措施;(2)不起诉的条件;(3)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4)一审简易程序;(5)上诉不加刑原则;(6)死刑复核;(7)特别程序。

2.领会:(1)立案;(2)审查起诉;(3)—审普通程序;(4)第二审程序;(5)审判监督程序;(6)执行程序。

3.应用:死刑复核制度。

第十章民事诉讼法

了解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概念;掌握民事诉讼受理和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和证明、期间与送达等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熟练运用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和认证标

准;掌握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等基本程序制度。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主要制度

管辖制度;审判组织制度;回避制度;诉讼参加人制度;调解制度;民事诉讼的保障制

度;民事诉讼的证据;民事诉讼的证明。

第三节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简易程序;特殊类型第一审程序;特别程序案件;第二审

程序。

第四节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民事诉讼执行程序。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1.识记:(1)民事诉讼的概念;(2)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沿革。

2.领会: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3.应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二)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1.识记:(1)审判组织制度;(2)回避制度;(3)诉讼参加人制度;(4)调解制度;

(5)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2.领会:(1)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2)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

3.应用: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

(三)民事诉讼程序

1.识记:(1)民事诉讼一审程序;(2)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2.领会: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3.应用: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

(四)民事诉讼执行

2.领会:执行程序。

3.应用: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法

掌握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框架,能够熟练运用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分析

和解决一般行政纠纷案件。

第一节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行政诉讼法的渊源;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及跨行政区域管辖。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行政诉讼第三人及代理人。

第四节行政诉讼证据与举证规则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责任的范围;举证时限;行政诉

讼的证据规则;证据保全。

第五节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

的中止与终结。

第六节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主要类型及适用对象;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类别及其适用;行政

诉讼裁定的类型及其适用范围;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1.识记:(1)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2.领会: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3.应用:行政诉讼的功能。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识记:(1)行政诉讼的肯定性受案范围;(2)行政诉讼的否定性受案范围。

2.应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发展趋势。

(三)行政诉讼的管辖

1.识记:(1)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及裁定管辖;(2)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

的处理。

2.领会: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的意义。

3.应用: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

(四)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1.识记:行政诉讼被告的范围及确定。

2.领会:(1)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的类型;(2)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类型及

条件。

3.应用:行政诉讼原告的条件。

(五)行政诉讼证据与举证规则

1.识记:(1)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时限;(2)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3)行政诉

讼的证据保全。

2.领会:(1)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2)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3)举证责任的范

围;(4)举证时限。

3.应用: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六)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1.识记:(1)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2)法院对起诉的审查与处理。

2.应用: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

(七)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

1.识记:(1)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2)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

2.领会:审判监督程序。

3.应用: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八)行政诉讼的中止与终结

1.识记:(1)行政诉讼中止的事由;(2)行政诉讼终结的适用范围。

2.应用:行政诉讼中止的法律效果。

(九)行政诉讼判决的主要类型及适用

1.识记:(1)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主要类型及适用对象;(2)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类

别及其适用;(3)行政诉讼裁定的类型及其适用范围。

2.领会: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

3.应用: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

第十二章国际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国际法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以及与国内法的关系,基本掌握外交

与领事关系法、条约法、海洋法、空间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等国际法各子部门的法律原

则、规则和制度。

第一节国际法概述

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特征;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基本

原则。

第二节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际组织是国际法的重要主体。

第三节外交与领事关系法

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概念;外交机关;外交代表;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机关与领事

人员;领事特权与豁免。

第四节条约法

条约的概念、名称、分类;条约的缔结;条约的生效与效力;条约的解释;条约的修订;

条约的无效、暂停施行与终止。

第五节海洋法

领海;内水;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国际海底

区域。

第六节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法

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国际航空法律制度;外层空间的法律

第七节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的概念;战争状态;战时中立;作战手段和方法;战时人道主义保护;战争罪行与责任。

(一)国际法的概念、特征、与国内法关系、渊源和基本原则

1.识记:(1)国际法的概念;(2)国际法的渊源。

2.领会:(1)国际法的特征;(2)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3.应用: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二)国际法的主体

1.识记:(1)国家的要素;(2)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国家承认。

2.领会:(1)国家的种类;(2)国家责任;(3)国际组织的特征。

3.应用:国家继承。

(三)外交与领事关系法

1.识记:(1)使馆的职务;(2)外交特权与豁免;(3)领事职务。

2.领会:(1)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概念;(2)外交代表。

3.应用: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四)条约法

1.识记:(1)条约的概念;(2)缔约能力与缔约权;(3)条约的效力。

2.领会:(1)条约的名称;(2)条约的缔结程序;(3)条约的解释。

3.应用:条约的保留。

(五)海洋法

1.识记:(1)领海;(2)专属经济区;(3)大陆架;(4)公海。

2.领会:(1)内水;(2)毗连区;(3)国际海底区域。

3.应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六)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法

1.识记:领空主权。

2.领会:(1)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概念;(2)国际航空运输。

3.应用:外层空间的法律制度。

(七)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1.识记:战争的开始及其法律后果。

2.领会:(1)战争与武装冲突的区别;(2)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3.应用:战争罪行与责任。

第十三章国际私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国际私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及法律渊源,掌握国际私

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如冲突规范、反致、识别等;了解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

仲裁。

第一节国际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法律冲突与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渊源;国

际私法的性质。

第二节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类型;识别;连结点;准据法的确定。

第三节外国法的适用

反致制度;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第四节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

域外送达、域外取证和诉讼期间r司法协助;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五节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国际私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渊源、性质

1.识记:(1)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2)国际私法的性质。

2.领会:(1)国际私法的概念;(2)国际私法的渊源。

3.应用: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二)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识记:(1)冲突规范的概念;(2)冲突规范的类型。

2.领会:准据法的确定。

3.应用:连结点。

(三)外国法的适用

1.识记:(1)反致;(2)转致;(3)间接反致;(4)法律规避。

2.领会:公共秩序保留。

3.应用: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四〉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1.识记:(1)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2)司法协助。

2.领会:(1)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2)域外送达;(3)域外取证;(4)诉讼期间。

3.应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五)国际商事仲裁

1.识记:(1)国际商事仲裁协议;(2)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2.领会:(1)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2)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3.应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第十四章国际经济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渊源和内容,掌握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

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税法的基本法律关系。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内容;国际经济法的特征;国际经济法的

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二节国际贸易法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约》;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第三节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人国外资法;资本输出国海外

投资法;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第四节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国际融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第五节国际税收法律制度

国际税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税收管辖权冲突与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的危

害;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税收饶让抵免;国际逃税与避税;管制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

内法措施与国际合作。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渊源、基本法律关系和内容

1.识记:(1)国际经济法的概念;(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2.领会:国际经济法的内容。

3.应用: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法律关系。

(二)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法律关系、国际贸易术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识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领会: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法律关系。

3.应用:国际贸易术语。

(三)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人国法与资本输出国法的法律调整手段、国际投

资法制

1.识记:(1)《汉城公约》;(2)《华盛顿公约》。

2.领会:(1)资本输入国法的法律调整手段;(2)资本输出国法的法律调整手段。

3.应用: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四)国际融资法律关系、国际金融监管的基本措施与巴塞尔体制的基本内容

1.识记:(1)国际金融监管的基本措施;(2)巴塞尔体制的基本内容。

2.领会:国际融资法律关系。

3.应用:国际融资的基本方式。

(五)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重叠征税的概念、抵免方法、国际逃避税及其监管

1.识记:(1)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重叠征税的概念;(2)抵免方法。

2.领会:(1)国际重复征税的危害;(2)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的区别。

3.应用:国际逃避税及其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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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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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诚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所以对于那些需要严格界定的、严肃对待的、比较稳定的教育关系,需要用教育法律来做出具体的、明确的、稳定的、可操作的规范和调整。如对高等教育中学位问题要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这样才能保证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质量。 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一致性:指导思想相同。教育法对提高教育道德水平有着积极作用,教育道德水平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x1q18h2f.html
3.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总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研究民法调整对象,(法理学中,法律部门与法律部门之间,其也是法律之间的区分,依靠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区分)。 因此,首先得明白,各法律或对应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是什么,调整方法是什么。明确界限。 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https://www.99mo.cn/clzx/post/114186.html
4.联考常识必备法律篇联考法律常识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https://www.fenbi.com/page/fenxiaozixundetail/31/58/415688110392320
5.法官九步解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理念是法官将抽象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中所秉持的原则和思维方式。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注意贯彻以下理念: 1.倾斜保护的理念 普通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双方的地位完全平等。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人身隶属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因此,《劳动法》第一条规定,我国https://www.douban.com/note/840317556/
6.下列有关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A合同关系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BA 合同关系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合同是一种旨在发生一定民事后果的行为 C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D 在合同履行之前,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E 合同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正确答案 A,B,C,E --- 暂无解析https://m.heyuan.huatu.com/tiku/3934745.html
7.常见的法律关系有哪些律师普法常见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普法内容 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进行调整的,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如夫妻离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等。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https://www.110ask.com/tuwen/7914485186351392849.html
8.对原告不良诉讼心态的冷思考目前我国的法制缺陷,一是在于基本法中的某些部门法(如民法无统一完整的法典,民法通则虽为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提供了一系列原则,但是无具体的裁量标准和尺度)不完善;二是与基本法相配套的专门法立法滞后;三是对一些重要的制度执行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如行政诉讼法),少数法律未产生应有的实际社会效益(如国家赔偿法);四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04/id/204279.shtml
9.常见法律关系有哪几种常见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两大类。人身法律关系是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包括人格权法律关系和身份权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则是基于财产形成的,主要包括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这是基于民事主体的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其中,人格权法律关系涉及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https://agents.baidu.com/content/question/41252e31c9eea10a170fc4ed
10.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探究6篇(全文)1.专门性。继承公证是属于公证事务中的一个专门的事务,继承公证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针对继承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特殊需要而设立的,它虽然要严格遵循一般公证的程序要求,还要专门考虑继承公证的特殊性质和情况,以规范的方式安排相应的公证程序。 2.关联性。继承公证制度虽然具有专门性,但是其与其他的公证制度还是有密切的关联https://www.99xueshu.com/w/file1s176h6l.html
11.头条文章审判理念是法官将抽象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中所秉持的原则和思维方式。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注意贯彻以下理念: 1.倾斜保护的理念 普通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双方的地位完全平等。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人身隶属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正因如此,我国《劳动法》第一条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4815789739081815?_wb_client_=1
12.法律行为是一种常见的?A民事法律关系B事实构成C法律事实A、民事法律关系 B、事实构成 C、法律事实 D、事件 扫码下载作业帮搜索答疑一搜即得 答案解析 查看更多优质解析 解答一 举报 法律事实 解析看不懂?免费查看同类题视频解析查看解答 特别推荐 热点考点 2022年高考真题试卷汇总 2022年高中期中试卷汇总 2022年高中期末试卷汇总 2022年高中月考试卷汇总https://www.zybang.com/question/c069093b8920fd8a20c1a4598adfc2c9.html
13.浅谈虚假诉讼罪实务认定的难点和辩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9月作出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难点解读》中明确提到:虚假诉讼罪限于“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行为。对于“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即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纠纷客观存在,行为人只是对具体的诉讼标的额、履行方式等部分事实作夸大或者隐瞒的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http://www.lvzheng1.com/wenji/5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