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现就我乡一年来的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强化培训为手段,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

二、以开展“四个长效机制”教育活动和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按照县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部署,结合我乡实际,从年初开始制定和完善了干部包村、包项目工作制,做到了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坚持“一制三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村“两委”班子建设。

为使村“两委”班子后继有人,全乡培养了后备干部18人。对他们在工作中注重培养他们的自身修养和工作能力,现在全乡个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强,开拓进取,发展经济意识强、行动快。

三、以发展经济为核心,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为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三个工程”建设,党委一班人首先从基础建设抓起,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责任。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要求乡党委及个农村党支部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争取4个支部进入县级优秀行列,一个支部进入市级优秀行列。多渠道增强集体和农民收入。同时对各村的党建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为目标,切实抓好村务、政务、党务公开。确保公开及时准确,不流于形式,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充实补充了力量,让群众真正了解村务、政务、党务情况,推进了民主管理进程,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密切了干群关系,使我乡成为全县零乡之一。目前全乡社会稳定、政治安宁。

二是以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为目标,加强“三大工程”建设。“先锋示范”工程,先锋示范岗党员60人,今年经党员讨论评议,支部研究,共调整6人,促进了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头雁工程”进展有序,支部书记都各自领办或联办了一个企业。丰富沟村支部书记韩祥与滦南客商合作联办了砖厂,投资110万元,已营利98万元。在生产过程中,我亲自出面为他们解决了用地等实际困难。“红旗示范工程”步伐紧凑,全乡6个农村支部中都在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引资金、上项目、多渠道增强集体经济收入等各项工作中,实事求是地抓落实,争取进入县、市级优秀行列。

三是以培植富民产业为目标,加大干部带动典型培树力度。我在组织全乡党员干部交流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到各个村组进行调研。因为我乡地处偏僻,各村的地理条件各异,薯、牛、菜发展只能是区域性发展,为使群众看到效益,在村培树了种薯种植科学示范户4户,其中支部书记韩玉祥运用机播、地膜履盖等技术在坝上种植马铃薯120亩,纯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存在问题:

半年来,虽然在抓党建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从全乡的党建综合水平上还有不足,如抓党建的创新工作少,党员干部双带能力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个别党员的思想信念陈旧,党员队伍老龄化,个别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不强,懈怠思想在不同程度上还尚存在,这些问题存在要在下年的工作中探索新方法,认真予以解决。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共课部,湖南益阳,413000)

[摘要]评价体系是思想政治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教学模式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加强思想政治课评价体系的探索,立足医学生全面素质考评,以培养医学生的创新人格为重点,将医学生从传统的考试方式中解放出来,初步构建包括理论考核评价、行为道德评价、课堂实践评价和社会实践评价,学生自评、互评与师评相结合的思想政治课多元化、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方式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通过思想政治课评价体系改革带动教学改革,提高医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热情,活跃医学生创新思维,有利于涌现具备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医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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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思想政治课;医学生;创新人格;评价体系

[收稿日期]2014-09-23;[修回日期]2014-11-05

[基金项目]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的教学模式研究”(13C30)

[作者简介]汪慧英(1980-),女,湖南益阳人,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医学院校思想政治课是对医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新形势下,面对当代医学生需求多元化的趋势,思想政治理论课要站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评价体系的重要性[1]。加强思想政治课评价体系的探索,既可以深化思想政治课对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的认识,又能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提高思想政治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的预见性、针对性与实效性。以往思想政治课评价体系形式僵化、内容单一、标准不统一、目标不明确,更多的是注重对医学生书本知识的评价,考核结果往往只能说明医学生的记忆力和一般性再现能力,根本无法考核医学生的独立自主性、创新性、个性发展及思想、政治、品德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忽视了对医学生创新人格与实践能力的评价。因此,我们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不断革新思想政治课评价体系,实现思想政治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的教育目标,促进医学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科学化,促进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一、理论考核评价

为实现思想政治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目标,我们对思想政治课理论知识的评价,要把核心放在医学生创新性的评价,由原来分数第一,变为创新第一;由原来的整齐划一标准评价变为动态化评价、多元化评价、创新性评价。理论考核评价不仅要包括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基本理论、观点和原理,而且要包括应用性知识,特别强调注重评价医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把握、理解和应用。

二、行为道德评价

思想政治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我们必须对医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政治态度、思想修养、学习态度、法纪观念、集体主义观念等行为道德进行评价。行为道德评价不是以教师作为唯一的评价主体进行评价,要突出学生主体性,营造民主、平等、和谐、自由的评价氛围,实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使评价真正为促进学生良好创新人格和创新能力形成的促进因素。

首先,开展医学生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是德育评价中的主要方式之一,医学生自我评价是指医学生根据评价标准,对自己的思想、能力、行为和个性特点的判断和评价。医学生发展需要来自外部的鞭策和鼓励,同样也需要来自内部的深思和评价。开展医学生自我评价能够充分发挥医学生的主观自觉性,帮助医学生认识自己近期情况,并找出差距,促使医学生逐步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不断提高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教育能力,形成自力更生、不断创新的人格特征。医学生自我评价可以设计如下考核题目:作为一名医学生,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对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医学生如何培养医德?医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等等。

其次,开展医学生互评。医学生互评是指医学生所在小组的组长或组长所在班级的学习委员对医学生在思想政治课过程中创新人格的表现做出评价。医学生互评可以针对同学日常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生活作风,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情况做出评价;可以针对同学的责任使命意识、服务奉献意识、乐观进取意识、开放务实意识、团结合作意识、宽容爱心意识等创新人格情况做出评价[4]。通过学生互评,医学生可以学会公平公正地评价他人,培养责任意识、批判思维能力,还有利于医学生相互学习、团结合作,建立良好的生生互动关系。

第三,开展教师评价。教师评价是指教师作为主体对医学生进行的评价。这种行为道德评价的教师往往是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主要针对医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情况,医学生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价。班主任(辅导员)评价一般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可信度较高且具有权威性。教师评价要注意班主任(辅导员)与医学生之间进行交流沟通、相互了解,赢得师生间的尊重与信任,要关心医学生对评价结果的认可和心理感想,要帮助医学生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促进其不断完善、不断发展。

三、课堂实践评价

四、社会实践评价

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重要环节。利用社会实践活动评价这一“指挥棒”引导医学生有目的地对社会生活广泛参与和体验,培养医学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形成良好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医学生参观敬老院、福利院并参加志愿服务;深入社区、街道、乡村等开展义诊咨询、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假期安排学生深入家乡的乡镇、社区做实践调查,了解农村、社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并撰写调查报告。通过对这些活动进行评价,最大限度地激发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使医学生创新人格得以培养。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价既要客观公正地对医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如实践选题的价值、实践态度、实践交流情况、实践参与积极性、实践收获、团队协作等予以过程性考核,又要依据学生提交的实践报告的质量、实践成果总结、实践手册填写的完整程度以及过程性评价的结果等开展终结性综合评价[5]。

总之,立足医学生的理论知识、行为道德、实践能力等整体素质考评,以培养医学生的创新人格为重点,构建符合时展要求的多维度、多元化、动态化的评价体系,有利于提高医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热情,有利于活跃医学生创新思维,有利于创新医学人才的涌现。

参考文献:

[1]曾云燕.创新教育视角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改革[J].教育与职业,2013(15):144-146.

[2]周诌.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制度刍议[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8):42-44.

[3]王立夫.创新型人才培养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改革[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12):90-93.

[4]汪慧英,等.论以思想政治课培养医学生创新人格的目标体系[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4(7):33-35.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鼓励全民创业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在全县掀起全民创业的新热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刚才,褚书记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穆三卜、刁北两个村和赛格、新得利两家企业分别做了全民创业典型发言,县优化办、公安局等六个单位分别做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很到位,希望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借鉴,全面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民创业的重要意义,大张旗鼓地提倡全民创业

全民创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今年5月份,省委书记张云川同志亲自带队赴浙江考察,重点就是考察学习浙江省通过全民创业富民、发展民营经济强省的先进经验。随后,省市先后召开了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掀起全民创业的新热潮,推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对于*来讲,开展全民创业不仅仅是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的一项举措,而且更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

第一,全民创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近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了稳步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别财政收入年均增幅都在*%以上,今年有望突破*元大关,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在*%以上。今年上半年,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元,占到全县GDP的*%,上缴税金*元,占到全部财政收入的近*%。我县初具规模的五金机电、纺织服装、玻璃制品三大优势产业,也是由一家一户小作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一步集聚形成的,目前三大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优势,涌现出了一批像南风、惠邦、凯发、益民、立德等这样的龙头骨干企业。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县域经济能有今天的发展局面,主要得益于家家户户的小生产、小加工、小作坊,得益于民营经济特别是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的发展带动。另外,目前全县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将近*人,占到全县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以上,其中五金机电产业从业人员就有*人,已经成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渠道,基本实现了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保稳定、促和谐。

二、全方位搭建创业平台,迅速掀起全民创业的新热潮

我们提出的全民创业,一个总的基本原则就是不管是谁,不论是什么身份,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在*投资创业,我们就要鼓励支持;不论项目大小,不论从事什么创业,不论资金多少,只要对*发展有利,我们也同样鼓励支持,这也是我们推进全民创业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民创业活动,在全县上下掀起轰轰烈烈的全民创业热潮。

三、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全民创业的强大合力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鼓励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根本所在,是事关全县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努力形成推动全民创业的强大合力。

一要强力组织推动。全民创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与组织发动,也离不开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关键问题亲自过问,自觉站在推动全民创业的第一线。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企业,深入乡村,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好鼓励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做到谁能促进发展就肯定谁,谁能自主创业就支持谁,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安排、部门支持服务、企业自主发展的全民创业格局。

关键词:质量观测;评价模型;质量发展;政策建议

一、质量观测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各种质量安全事件频发,我国政府采取了诸多的措施治理质量问题,例如不断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增加政府监管的人力、物力、财力特别是一线执法上的投入,却并没有使这种忧虑和不满得到逆转。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企业诚信不足、政府监管体系还有待改进,社会以及消费者参与度不够,等等;另一方面是,对中国质量问题的评价体系不够科学,特别是定量分析的数据十分缺乏。数据是我们认识和治理质量问题的前提,因此后者的原因更基础也更为重要。

为了有效地对我国质量现状进行评价,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历经三年的准备,于2012年开展了对我国质量的大规模调查工作。质量观测调查数据对于我国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质量观测为我国质量状况的分析与评价提供基本的数据支撑

当今时代是一个“大数据”时代,没有数据,任何决策都只能是空谈,而有效地掌握和分析数据则是科学决策的前提条件。当前对我国质量的定性评价很多,但定量的数据却很少,尤其是宏观层面的定量统计数据就更少。要对我国质量进行科学评价,需要有定量的数据支撑。例如对我国质量总体的评价到底是好还是差,消费者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不能凭主观臆断,而要有定量的统计;哪些领域质量安全风险高,哪些领域的质量最需要治理,这都是我国质量治理决策中每天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却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质量观测就是要为我国的质量分析与评价提供可以量化的,能够反映不同领域质量发展状况,并直接为政策服务的数据支撑。同时,质量观测保持每年持续进行,可以累积起我国质量发展的历史进程,对于我国质量发展的状况有可供历史比较的分析数据,从而可以定量地分析我国质量进步状况。有了质量观测的数据,既可以在横截面上全面地反映我国不同领域的质量发展水平高低,为政府和企业的质量决策提供支撑,又可以在纵向上提供连续的历史数据,为我国的质量发展的历史图景提供可靠数据。这对于我国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二)质量观测为政府的质量决策和质量管理体制改革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三)质量观测是质量安全治理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

二、质量观测的模型与方法

(一)宏观质量观测模型

对于该模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宏观质量分析的基本维度――质量伤害与质量收益

2.质量伤害与质量收益的宏观表现――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

对于微观主体来说的质量收益与质量伤害,在区域层面的宏观表现为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质量安全是指质量不对人造成伤害的底线,质量发展是指产品或服务不断满足消费者需要程度上的提升。由此我们可以通过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大维度来观测区域宏观质量,这也是区域宏观质量的基本衡量方法。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构成了宏观质量的基本状态,从这两个维度就可以判断出特定区域在某一个时段内产品质量的总体状况。在具体的质量观测与分析中,可以围绕这两大维度进一步细化观测指标。

就质量安全这一维度而言,考察的是宏观质量状态是否达到了社会所能容忍的底线。这种底线更多的是从政府强制设定的产品的安全性标准得以体现。就质量发展这一维度而言,考察的是宏观质量状态是否在不断地进步和提升。宏观质量状态在达到安全底线的基础上,需要通过不断的创新以及市场的充分竞争,来推进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程虹等,2011)。201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发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主体内容也是按照“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这两条主线来制定的。

3.区域宏观质量观测的四大维度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建立起宏观质量观测的基本内容框架和实现的方法。在内容体系上应着重体现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政府的质量管理水平以及消费者的质量评价。在实现方法上,可以通过消费者的质量评价、质量伤害调查、对政府质量公共服务的评价等方面,来较全面地反映质量总体状况。

在综合理论的完整性与观测的可得性之后,我们选取了消费者质量满意度、质量安全感受、质量公共服务及消费者质量素质,作为区域宏观质量观测的四大维度。

如前所述,我们的区域宏观质量观测应当基于消费者这一信息源,在维度的设计与选择上也应当体现以人为本位,也就是着眼于区域中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来判断哪些领域的质量问题会影响消费者,从而对区域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评价一个区域的质量状况,首先应当考察该区域的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的质量安全,以及消费者对质量发展的满意度;其次,该区域的质量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需求的能力,也就是一个区域公民的质量素质;最后,政府的公共规制和公共服务,也是区域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这四个方面有内在的逻辑性,共同构成了一个面向消费者进行区域质量状况的评价体系。在具体的指标设计中,可在质量安全这一底线之下,设立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感受与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这两个维度;在质量发展这一维度之下,可以设立消费者质量满意度、政府质量服务与消费者质量素质这三个维度。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与政府质量服务可以归总为政府的质量公共服务。因此,区域宏观质量状态的观测包括质量满意度、质量安全感受、质量公共服务和消费者质量素质四大维度。

将质量满意度、质量安全感受、公共质量服务和公民质量素质四大维度,记为一级观测维度。一级观测维度的评价指标记为二级观测维度,二级指标观测维度的评价指标记为三级观测内容,在此内容框架内共设计了226个问卷指标。由此,可得到该区域质量观测的评价内容体系,如表1所示。

(二)抽样方法

1.关于抽样的理论假设

第一个假定,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质量感受差异受到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一个是外在环境即他所面临的政策环境和自然环境,另一个是自我的属性,即自身的素质水平和对产品的购买能力。外在环境假定在一个区域内是相似的,而自身属性则主要由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来决定。受教育程度决定了消费者的素质,从而影响其对质量的认知水平。收入水平决定了其对产品的选择范围,一般而言收入水平越高越能够选择质量高的产品。第二个假定是考虑到直接进行受教育程度或收入分组来抽样十分复杂,而我国的就业数据表明,收入和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差异,在不同职业类别是可以得到较为完整体现的。因此,根据以上两个假定,我们按职业大类来分层抽样。

2.关于抽样数量的说明

根据对盖洛普调查方法的研究表明,在有效问卷达到15―50份时,可以满足对某一个问题的定性分析的需要。定性分析是指对事物的“质”的分析,具体到质量观测目标,就是对某个地区质量安全状况“好”还是“坏”,质量发展水平“高”还是“低”等定性问题的分析。综合考虑调查的成本以及抽样的有效性,确定一个地区应抽取的调查数量为50份。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废卷,将实际调研的样本扩展为60份,从而保证有效问卷数量在50份左右。此外,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将在三年内在全国建立100个观测基地,届时将有5000个样本,既可以满足区域定性分析的需要,也可以满足对全国的定量分析的需要。

3.抽样的行业选择

从行业就业人口比重来看,选取的行业就业总比重占到了近70%,能够对所有的从业者有较好的代表性。根据行业来抽取质量观测消费者调查对象,能够在收入分布、受教育程度分布方面具有差异性,以及数量分布方面具有代表性。

确定抽样的行业后,再进行具体单位确定,以具体的单位作为调查抽样的单元。由于就业统计中的行业可能会有种类繁多的具体单位,在确定单位时以较为常见的,就业较多的单位为主。

4.样本的名额分配

按照等距抽样的原则,抽样的比例应和总体比例相等,因此本调查中样本的名额分配,主要是参照各行业在所有就业人员的相对比重,然后在抽样总量中按比例进行分配。表3是根据《中国劳动和就业统计年鉴2009》数据统计的各个行业就业的相对比重以及男性和女性就业人口的就业比重,根据这一分布状况来确定各个行业中具体的样本分布状况。

单位中调查对象的抽取方法,以单位负责人在照顾年龄和收入分布的前提下自行安排。一般而言每个单位调查3个对象,其中有些行业考虑到就业人数较多以及内部差异较大,抽取两个单位,在单位内部抽取的对象中考虑年龄上的老、中、青以及收入上的低中高搭配。这样确定的城市调查对象为42人,约占到60人的调查样本的70%。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中,抽取一个企业和三家个体工商户;制造业企业中最好选取一个国企一个私企,或一个大企业加一个小企业。社区选取两个。具体数目可微调,城市总样本量在40左右。总之,在确定具体样本时充分考虑样本分布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尽可能在多个维度上具有代表性,避免系统性样本选择偏差。抽样具体单位以及名额分配如表4所示。

乡村调查根据分层抽样确定的一个乡镇,再通过按收入系统随机抽样抽取3个村,每个村抽取6―8名调查对象,农村样本总量为20左右。在每个村中,按收入低中高分组各选取2―3名调查对象。

考虑到我国各地区城乡发展程度差异较大,在城市化较低的地区适当给予农村地区较多样本量。我国目前城市人口比重约为50%。以此为标准,我们将城乡样本分配名额作一定调整。具体方案见表5所示。

(三)计算方法

1.质量满意度计算方法

在本项目问卷中,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调查,基本上采取的是5级满意度的统计方法,每题得分从1―5划分为5个等级,从“很不满意”到“很满意”依次递增。等级越高,满意程度越高。

本文的某选项内容的消费者质量满意度CSI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i=i,Ci为选项为i的得分,ni为选i选项的人数,N为样本量。

最后将5分制的CSI得分,转化为百分制,消费者质量满意度具体层次的划分如表6所示。

2.质量安全感受、质量公共服务和公民质量素质的计算方法

由于质量安全感受、质量公共服务和公民质量素质的调查内容,不能直接量化,所以采用选择某选项的频次来衡量受访对象的意见,即是选择某选项的人数比例。选择第i选项的频次记为Pi,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ni为选i选项的人数,N为样本量。

如果问卷中的问项为单选题,则各个选项的频次之和等于100%;如果为多选题,则各个选项的频次之和则大于100%。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访谈法,即通过访员和受访人面对面地交谈,来了解受访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心理学基本研究方法。具体来说,以口头形式,根据被询问者的答复搜集客观的、不带偏见的事实材料,以准确地说明样本所要代表的总体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研究比较复杂的问题时,需要向不同类型的人了解不同类型的材料。因研究问题的性质、目的或对象的不同,访谈法具有不同的形式。

本调查一般采用项目组派专家小组,深入各个访谈对象地点,向对象进行访谈式的问卷调查,向被访谈者解释问卷内容,记录被访谈者回答的选项及原因等等。

三、质量观测调查结果

(一)样本分布

1.区域分布

本次研究共计发放问卷3736份,回收问卷3416份。经问卷甄别,有效问卷共计2865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76.7%。具体数据如表7所示。

问卷发放区域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广西、重庆、海南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个地区。

其中,样本在各个地区的分布情况如表8所示。

2.样本的主要统计量

调查样本在各主要特征变量上的统计值如表9所示。

(二)质量满意度的统计结果

1.产品质量满意度的统计结果(见表10)

2.工程质量满意度的统计结果(见表11)

3.环境质量满意度的统计结果(见表12)

4.服务质量满意度的统计结果(见表13)

(三)质量安全感受的统计结果

1.消费者质量安全风险感受的统计结果(见表14)

2.消费者质量安全事件感受的统计结果(见表15)

3.消费者质量伤害感受的统计结果(见表16)

(四)质量公共服务的统计结果

1.政府质量管理的统计结果(见表17)

2.政府质量事故预防与处理的统计结果(见表18)

3.政府质量投入的统计结果(见表19)

4.政府质量宣传教育的统计结果(见表20)

5.政府质量检测服务的统计结果(见表21)

(五)公民质量素质的统计结果

1.消费者质量知识能力的统计结果(见表22)

2.消费者质量文化的统计结果(见表23)

3.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统计结果(见表24)

四、质量观测的主要结论

根据我国质量观测的数据,可以得到以下关于我国质量状况的一般性结论。

(一)我国质量发展呈现出典型的“转轨质量”特征

转轨质量是指由经济发展处于转轨过程所决定的,表现为市场性与计划性并存、现代性与传统融、开放性与封闭织的一种复杂的质量发展状况。转轨质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1.质量发展的市场性与计划性并存

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大多数领域的企业必须面对国际竞争,而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产品不仅在数量上获得稳步增长,同时在质量方面有些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一流产品的质量。

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经济发展并不完全是数量的扩张,随着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产品的质量也在稳步提高。由表25可见,在这些已经完全对外开放的领域中,我国消费者对于国产产品的选择比例总体上并不落后于进口产品,食品选择国产的比例超过进口比例8个百分点,日用品则超过近19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日用品虽然选择进口的比例要高,但是差距在12个百分点以内。此外,数据表明,我国的消费者对于私人产品的满意度总体上高于公共产品,在我国的转轨过程中,家电、日用品、食品等领域是较早实现市场化的领域,而道路、管道、广场等市政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等仍然有较多的非市场化成分。

表26选取了产品质量满意度和公共产品中的市政工程满意度的对比:在私人产品领域满意度最高为69.50,最低为63.33;而在市政工程领域最高的为67.44分,最低的仅54.77分。虽然在现实中食品和药品的质量问题广泛地见诸媒体,但是实际上其满意度仍高于由政府提供的道路、管道等公共产品,这体现了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化提高了质量满意度。

因此,经济转轨过程中,产品质量在市场化过程中获得稳步提高,这是对我国宏观质量状况的基本判断;但我国的质量市场化还很不完全,计划性与市场性并存。

2.消费者质量意识中传统性与现代性相互交融、开放性与封闭织

由于我国并没有完全实现经济转轨,在质量发展领域,市场机制与行政干预并存,由此而导致的质量观念、行为和管理方式也存在多种模式的交织和冲突。虽然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市场并没有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基础性的作用,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仍然非常广泛而深入,特别是对企业的微观行为的干预仍然大量存在。在很多场合下,政府责任替代了市场责任,政府管理替代了市场自我管理和社会管理。由此而导致的消费者在质量观念上出现多元性,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对政府的质量管理职能寄予很高期望,希望政府在质量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呈现出典型的计划经济时期色彩,是其传统的一面;而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的消费者能够认识到国外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责任在企业,表明其具备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责任的意识。

(二)市场开始在质量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1.市场准入程度较高的行业质量满意度较高

2.非国有化程度较高的行业领域质量满意度较高

将非国有化比重高于50%的行业定义为高市场化行业,非国有化比重在20%-50%之间的行业定义为中等市场化行业,非国有化比重低于20%的行业定义为低市场化行业。从以上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到,在我国非国有化程度较高(即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其质量满意度总体上高于中等市场化和低市场化的行业。三个不同市场化程度领域的平均质量满意度分别为67.59,61.85和60.99,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降低而呈显著下降的趋势。

(三)我国质量二元结构特征明显

我国质量发展二元性的基本特征是:农村质量满意度和农村质量公共服务均落后于城市,存在着一个相对较高的城市质量水平和一个较低的农村质量水平;质量发展区域结构存在二元性,大城市的质量发展显著高于中小城市;政府的质量公共服务分布二元性,存在着质量公共服务资源与经济结构比重失衡的矛盾。

1.质量满意度的城乡二元性

在所有的满意度指标中,大部分产品子类和服务子类中,城市质量满意度显著高于农村,农村显著高于城市的项目主要集中于环境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在范围和领域上,城市质量满意度高于农村的部分要更为广泛。因此,调查结果总体上呈现出城市质量满意度显著高于农村的态势(表30)。

2.农村居民质量素质低于城市居民

城乡质量二元性的另一个表现是农村居民质量素质整体低于城市居民。将质量素质的几个关键项目进行城乡分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果。

3.质量发展的区域性二元结构

我国的质量发展的二元性,除了表现在城乡之间的二元性之外,还表现在空间结构的二元性,突出表现为大城市在产品、服务和市政工程等方面的质量状况总体上要明显好于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在产品质量满意度方面,大城市的食品、药品和日用品的满意度显著高于中型城市和小城市,只有汽车的质量满意度在各类型城市之间无显著差别,而药品和日用品则呈现出从大城市向小城市递减的梯度特征(见图2)。

在服务质量方面,总体上也呈现大城市高于中小型城市,特别是医疗和公共交通服务,大城市的质量满意度大幅高于中小型城市。在政府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向大城市集中的倾向(见图3)。

图4数据表明,在工程质量方面,大城市也全面领先于中小型城市,在市政工程质量上,明显地呈现出从大型城市到中型城市再到小型城市依次递减的梯度特征。

以上数据共同说明,我国的质量发展水平在空间上呈现出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大城市在产品、服务、工程等领域全面地领先于中小城市,资源过度向大城市集中导致质量发展的不平衡性尤为突出。

(四)国家质量能力建设相对滞后

国家能力就是指国家将自己的意志加以实现的能力;而国家质量建设能力是指,国家在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实现能力和制度建设。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的国家质量建设能力在多个维度发展滞后,成为限制质量发展的重大障碍。国家质量能力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政府的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总体不足

国家质量能力首要的方面就是质量公共服务提供的能力和有效性,如表31所示。一方面,消费者对于政府的质量公共服务期待较高,特别是对于消费者的质量教育以及消费者的质量权益保护等方面,认为政府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并希望加大这些方面的投入;但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政府在质量领域的投入不满意,有超过50%的消费者都认为政府的质量投入不能满足需要,认为质量投入能满足需要的仅占7.65%。而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在质量监管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是在不断增加的。之所以消费者对于政府的质量投入感到不满意,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质量投入的起点较低,至今仍无法满足需求;二是政府的质量投入与消费者的需求不匹配,即将重点放在产品的监督抽查,而忽视了对消费者质量权益的保护。而据有关统计数据(图5),我国的质量技术监督奖金投入每年在不断增长,2011年的经费投入达到436亿元,近五年平均增长率超过了15%,因此,后者即质量投入的结构问题是造成消费者对质量投入不满的主要原因。我国政府质量能力低下,主要不是人财物投入数量不足的问题,而是在投入的结构和效率上存在问题,导致实际的工作效果令消费者不满意。

2.政府的质量风险预警能力和质量事故的处置有效性不高

质量能力还表现为政府对于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置和预警能力,根据有关调查数据(表32),对于政府的质量安全预警工作,仅有不到16%的消费者认为是有效的,认为不理想的比例为29.62%,接近于认为有效的比例的两倍。对于政府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抱认可态度的仅有13.13%,而不认可的比例高达32.89%,后者是前者的两倍多。综合此两方面的数据,可以发现消费者对于政府的质量安全预警和事故处置能力评价不高,政府对质量安全事件的事前预警能力和事后处理能力水平亟待加强。

3.消费者对政府质量管理总体成效评价不高

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的直接质量监管仍起主导作用,但数据表明(表33),消费者对政府的质量监管工作评价不高,评价中认为有效的仅占8.67%,而认为效果不理想的占到44.45%,后者比例是前者的五倍。这表明政府在质量监管能力方面存在较大问题,而监管能力的缺失并不是由投入不足造成的,而主要是由于监管的方式不当造成的。另据数据表明,消费者对政府质量管理职能的定位,排在前两位的是“加强质量监管”和“保护消费者质量权益”。对于这一数据可以有两点解读:首先,政府对质量监管方式的不当给消费者造成了监管投入的人力物力不够的假象,使得其对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产生过高的希望,从而使得政府在质量监管领域更加不堪重负;其次,消费者意识到,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够,因而希望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五)消费者集体行动能力面临困境

消费者作为质量的实际消费方,与质量有最直接的利益关联。要促进一个区域总体质量的发展,就不能漠视消费者的利益。无论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认可,还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否定,都是质量发展的最根本目标和最好的评价标准。而质量观测数据显示,我国消费者的质量素质从各个维度上说都比较欠缺。其具体表现的是:

1.消费者举报假冒盗版缺乏积极性,消费者意识不强

数据表明,35.55%的消费者若无意购买到假冒盗版产品不会举报,50.25%的消费者也许会举报,只有14.20%的消费者会举报;对于周围有生产、销售假冒盗版的行为,26.84%的消费者不会举报,49.01%的消费者也许会举报,只有24.15%的消费者会举报;即使对于举报行为有奖励,仍有28.88%的消费者不会举报,46.65%的也许会举报。我国消费者意识尚比较缺乏,对于消费过程中的主体角色认识不强,对于制假售假的行为,缺乏举报的积极性,自我权利的发挥还不够。

2.只有少数消费者很清楚质量问题的维权途径,消费者普遍认为维权成本高,缺少维权的意愿

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的使用和直观感受最有发言权。当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通过维权,一方面可以实现消费者自身利益的补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对企业形成有力的监督,促进质量的整体提升。宏观质量观测数据表明,对于质量问题的维权途径,32.66%的消费者不清楚维权途径,似是而非的占到一半,只有14.04%的消费者很清楚维权途径。若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选择不会采取维权措施的(包括扔掉、找朋友倾诉、上网宣泄)比例很高。

数据表明,认为中国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包括很高和高)的占了52.69%,该比例超过了一半;而认为维权成本不高和很低的只有5.14%。该数据充分说明我国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缺乏集体行动的最重要原因,不是消费者自身素质的问题,而是维权成本的问题。对于维权成本高的原因,程序复杂、途径不畅、耗时长以及费用高都是主要原因,选择频数都很高,其中程序复杂居首位。在维权成本居高不下的现实语境中,迫切需要从机制上为公民维权建立“救济”通道,提供更多法律援助。

3.超过三分之一的消费者不知道消费者组织,大部分消费者认为维权效果一般

为了与力量强大的生产者相抗衡,维护自身的基本权益,消费者会成立各种类型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来保护自身,这也是消费者实现公民结社权的重要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存在的重要价值之一,就在于它能维护消费者在质量上的合法权益。在所有的社会组织中,消费者保护组织对质量监管的意愿是最为强烈的,而且由于消费者成员基本利益的一致性,号召消费者对生产者进行质量监管也最为有效。但是,宏观质量观测的实证数据显示,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消费者保护组织,竟有32.52%的消费者不知道该组织;对于消费者维权效果是否好的问题上(包括消费者组织的维权效果),认为好和很好的比例只占8.97%,占比非常小,认为一般的超过一半,占50.11%,认为不好和很不好的占40.92%。这些数据可以表明,我国消费者组织的影响力还很欠缺,消费者维权效果非常不好,加强消费者组织的能力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六)质量信息的有效性问题突出

我国质量信息有效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于质量信息源的把握不够全面、对于消费者的质量信息提供渠道不够通畅,消费者对政府提供的质量信息有效评价不高等。

1.消费者对于政府质量信息期待较高,但对其有效性评价不高

如表34所示,83.17%的消费者相信政府的质量信息,85.51%的消费者认为政府的质量信息是有用的。但是,消费者对政府的质量信息的结果评价,与这种期待并不相称(表35)。

如表35所示,88.43%的消费者对本地区已发生的质量安全事件的披露持怀疑态度,只有16.47%的消费者认为政府的预警和预防是有效的,只有13.13%的消费者认为政府对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效果是理想的。以上调查结果表明,虽然80%以上的消费者主观上对政府的质量信息有很高的期待,但是同样有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政府并没有完全、有效地披露质量安全信息,更不用说对基于质量安全信息的风险预警与防范,以及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效果的认同。

由于对已披露质量安全信息有效性的怀疑,以及现有信息获取方式的多元化,消费者从超过10种以上的各类渠道获取产品质量信息,选择各种渠道的消费者比例列如表36。

如表36所示,半数以上的消费者会选择电视、互联网和亲朋好友这三种渠道来了解产品质量信息,而其他信息渠道的消费者选择比例,则显著低于以上三种,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电子信息屏、政府信息查询点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消费者选择的比例尚不足10%。相较于其他信息渠道,电视、互联网和亲朋好友这三种渠道,其获取的产品质量信息最为直观,且成本也是最低的,因而其有效性也更高,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这些有效性高的渠道。

五、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事实判断和理论分析,课题组提出的改进我国宏观质量水平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质量发展的基础作用

1.推进质量的市场化程度,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二)不断加强质量结构优化建设

1.质量的发展要大力实施“城市反哺农村”政策

农村质量落后是我国质量发展的主要区域结构特征,国家应在宏观政策层面大力重视农村质量发展,从城市中拿出更多的资源来发展农村质量。我国一半以上的人口仍然是农村人口,因此解决农村质量问题关系到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质量的发展要“以人为本”,任何质量发展的政策都应该服务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很高,在质量方面存在着先天的劣势,因此需要政府更多地投入。要在农村加大质量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专门的农民质量维权组织,加强农民的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农民的质量维权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

2.加快质量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转轨,加速质量行政资源重点向县以下区域倾斜

实证分析表明,质量发展的区域结构差异主要是由于质量行政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倒挂,而其更深层的原因又在于质量技术机构没有完全市场化。因此,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应去行政化、去事业化。技术服务机构不再与行政职别挂钩,鼓励其实行市场化,鼓励不同资本进入到质量服务机构的竞争。技术机构应该以市场竞争为导向,以优质的服务取胜,而不是靠政府的行政保护来生存。在一些领域需要保留政府经营的质量管理(如监管、稽查、执法等)或服务机构,也应在人员上、机构设置上等方面大力向县和县以下地区转移。

(三)加强国家质量能力建设

1.持续深入加快政府质量管理从干预主义向“监管式治理”转变

实证数据表明:政府质量监管投入历年持续增长,但消费者对于质量监管的效果评价并不高,同时让消费者产生了政府的质量直接监管投入太少和要进一步地加大监管投入的错觉,使得政府在质量监管上长期不堪重负,却无助于质量问题的根本解决。这集中体现了政府质量能力不强,主要原因不是投入数量不足,而是监管的方式和思路存在问题,从而导致政府治理的效率不高。因此,要加速政府质量治理功能的转轨,即从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向“监管式治理”模式转变。所谓“监管式治理”是指减少微观干预:政府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得市场有效运行,让市场成为激励企业追求质量的基础制度约束;政府要为市场正常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如加强消费者组织的建设、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等。质量管理机构的治理转轨是提升国家质量能力的必由之路。

2.加快建立起政府

市场一社会均衡发展的国家质量能力体系

国家质量能力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除了政府自身的建设以外,还需要市场和社会等非政府力量的共同支撑。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家能力要求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力量均衡发展,政府市场社会的建构体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质量能力的高低。实证分析表明,我国的国家质量能力不高,主要原因不是投入数量的问题,而是结构性失衡,这种失衡又集中体现在政府力量过强,市场力量较弱,社会力量更加薄弱。要提升政府的质量能力,就必须探寻良好的政府、市场、社会互动模式,将部分政府功能改由社会来管理,同时在政府缺位部分(如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中小企业的标准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扶持和培育质量领域第三方社会组织的发展,对企业和政府行为形成监督与制衡,最大程度代表消费者利益,构建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共同治理的国家质量能力体系。

3.加强质量法制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消费者对于我国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效果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在于体系不科学,法律对于质量主体的监督和保护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政府的行政干预仍起主导作用,甚至让大多数消费者对政府的行政式质量管理产生某种过度的期待。而这种情况显然无助于国家质量能力的提高。由于力量的不平衡性,法律作用的弱化将不断强化政府的力量,市场和社会力量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政府行为过分越位,法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政府和其他市场主体行为方面作用微弱,反而导致国家质量能力低下。因此,要提升国家质量能力,同样需要质量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强化法律对于质量主体行为的监督与惩戒,以及利益的保护作用,提高规则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尽量减少政府运动式的治理和过于草率的质量法规出台。

(四)政府的质量监管应主要侧重于消费者的保护

1.提高消费者意识,加大消费者质量知识教育的力度

基于宏观质量观测的数据,我国消费者意识还比较淡薄。消费者的质量素质直接决定了质量的需求,我国消费者质量素质的现状严重影响了我国质量发展状况。政府的质量服务应重点加大对消费者质量知识教育的力度,如举办各种形式的质量知识公益活动、质量知识交流座谈会等,同时,要加大质量维权途径知识的宣传和讲解,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

2.着力解决消费者集体行动的困境,增强消费者组织能力建设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以其在质量领域中的一致性和组织化,以及成员构成带来的专业性,成为质量监管最为有效的一支力量(程虹,2009)。对于目前我国具有行政化和垄断化特征的消费者权益组织,应增强消费者组织的独立性,逐渐摆脱其对行政机关的依附性。首先可实行消费者组织机构独立,参照北京社会组织创新的做法,由枢纽性社会组织来主管各种类型的消费者组织,从而改变行政机构主管的做法。其次,建议消费者组织机构独立后,再进行人事独立和财务独立。政府机关人员不得在消费者组织中任职和兼职;财务分开记账,政府可采取购买、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来扶持消费者组织财务独立后经费不足的情况。再次,打破消费者组织垄断化的特征,提高消费者组织的有效性,引入消费者组织的竞争机制。建议放宽消费者组织的成立门槛,并对消费者自发成立的多样化的消费者组织采取竞争机制、建立信用等级名单,对信用不好的、违法的消费者组织采取退出措施和处罚措施。

3.完善质量法律法规,构建“惩罚性赔偿”和“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制度环境

调查表明,消费者对于质量维权的效果评价不好,其主要原因在于作为个人的消费者,面对强大的企业而言,绝对是弱者。要发挥消费者的作用,就必须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让消费者能通过“集体”来开展行动,特别是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为了改变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高的状况,建议构建“惩罚性赔偿”和“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制度,减轻维权成本。此外,建议借鉴美国的“吹哨法案”,制定质量法规,鼓励“质量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并对这样的行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这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质量建设,有效地减轻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管压力,最终提高整体质量的水平。

(五)加快推进质量领域的信息建设

1.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披露,提高政府质量管理的权威性

实证数据表明,消费者对于政府的质量信息披露表示不满,同时认为政府应该更多地从消费者这一信息源获得质量信息。因此,应广泛获取基于消费者的质量信息,加强质量安全信息的披露。一方面,是要对消费者广泛反映的共性的质量问题,在得到检验验证之后,及时质量安全信息;另一方面,是要调整信息披露的内容结构与渠道。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信息前三位的是事故通报、维权案件和质量常识,消费者最常用的信息获取渠道除亲朋好友外,前三位是电视、互联网和报纸杂志,政府在信息披露时,应当将更多资源投入到这些内容与渠道中。

2.加快应用“质量安全网络信息监测与预警平台”,完善区域质量安全风险基础工程

观测数据表明,消费者一方面对于政府质量信息有很高期待,但另一方面对于政府质量信息的有效性评价不高,其主要原因就是对于质量信息源不是基于更为有效的信息源――消费者,而是基于产品或企业。因此,政府对质量信息的资源投入与建设,应当从传统的主要获取产品检测信息,以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为主的,基于生产者的信息获取方法,向主要从消费者获取质量信息的方式转移。政府应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从互联网获取来自消费者的质量信息,应用信息技术来提升质量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处理能力,提升质量安全风险的预警能力,降低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治理成本。

加快应用“质量安全网络信息监测与预警平台”,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提高我国宏观质量信息的有效性,改善质量监管的效率。

[1]程虹、范寒冰、肖宇,2012:《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有效治理的理论框架――基于互联网信息的企业质量安全分类模型及实现方法》,《管理世界》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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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法则之门揭秘法律基本知识的奥秘二、法律基础:理解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在探索法律基本知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其起源和发展。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演变而不断完善。从古代律法到现代法典,每个时代都有其独特的特色和内涵。 三、立法原理:构建合理的规则体系 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i-xun/248885.html
2.民法典背景下民商法发展空间与路径研究民法典设定了大量的立法授权规定,为民商事特别法补充和细化民法典预留了接口,方便在不频繁修改法典的情况下,制定更具体的单行法律,为民法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形塑可能性。民法典立法授权条款多集中于法人规定、土地物权、新型权益保护、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交易创新、新型侵权责任等重要基础制度、资源保障和新发展改革领域。http://legalinfo.moj.gov.cn/sfbzfpffzll/202412/t20241211_510991.html
3.尊宪崇法鉴古知今循法而行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人们对于公平和规则的向往自古有之。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积极发挥http://cs.zjol.com.cn/qlxzxd/yaowen/202412/t20241209_30698314.shtml
4.第三章强制与自治——法律权威观所谓国家的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因为其他的社会规范也具有强制力,例如道德和宗教具有内心强制力,但是都不是国家强制力。 法律的权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另一种则是通过自身优良的品格(如公正、科学、民主等)。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94535780/
5.法律的权威来源于()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统治阶级的强制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 统治阶级的强制力 C 法律的公平正义D道德观念的影响 --- 正确答案 A --- 解析 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答案为A。https://m.guangzhou.huatu.com/tiku/3698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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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试析法律实证主义的权威观博览群书然而,如果法律权威的基础来自于道德,即法律的要求等同于道德的要求,那么法律就不可能为人们提供独立于道德的行动理由,法律的权威性也就无从谈起;换言之,以道德权威论证法律权威的做法,将使法律义务与法律存在的理由同时丧失,因为在那里道德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https://www.gmw.cn/02blqs/2007-04/07/content_622654.htm
12.论司法公正的现实意义及其实现方式司法权威来源于法律的权威和强制力,而法律的权威来源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树立的权威,来源于社会公众的共同意志和普遍的遵行。[25]作为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司法活动必须追求权威性的价值,这是司法公正的不可或缺的要求。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法律至上观念一直难以形成,公众对国家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01/id/286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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