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法律行为
(1)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仅由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构成的法律行为,如立遗嘱、抛弃所有权。
(2)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相向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
(3)共同法律行为,是指多方相同方向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伙。
2、财产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
(1)财产法律行为,是发生财产关系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如物权行为、债权行为。
(2)身份法律行为,是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
3、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
(1)要式法律行为,是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常见的要式法律行为是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如不动产买卖)。
(2)不要式法律行为,是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方式,当事人可自由选择行为方式的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
5、基本法律行为、补助法律行为
6、生存法律行为、死因法律行为
(1)生存法律行为,是效力发生于行为人生前的法律行为,也称生前行为。
(2)死因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死亡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也称死后行为,如遗嘱。
7、诺成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1)诺成法律行为,也称“不要物法律行为”,指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即一旦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法律行为即告成立。如买卖、租赁。
(2)实践法律行为,也称“要物法律行为”,指除意思表示外,尚须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8、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1)有偿法律行为,指当事人双方互为对待给付义务的行为。如买卖、租赁。
(2)无偿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一方负给付义务,另一方无对待给付义务的行为。如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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