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壹:市场监督管理内在运行逻辑探秘

博友们大概对于网信办很熟悉,不知道市场监管机关也是互联网管理的重要部门。他们之间的关系大概是这样的。网信办从宣传部分离,主任一般兼任着宣传部副部长,现在提出党管一切,所以就有党管理网络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办公室就在网信办。网信办就是互联网管理的一个牵头单位,当然,他们也管理一些具体的互联网事宜,也是一级执法单位。但是,他们不是以创收、罚没为主要目的的。

互联网上大概是这么分工的。凡是做生意的企业商户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网络上的技术层面的问题属于工信部,其他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我们这些不做生意营利的就是网信办管理了。凡是有违法犯罪的基本就是公安机关了。

网络有些明星大号或名人、单位的公众号,单位的好管理,原本就规规矩矩。那些大号,警告之后或九封号了,封号就有工信部门和各运营公司去处理。

扫黄打非工作和上面一样,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是党重要的工作,上面是宣传部门管理。下面是政法部门管理,这也是党的机关管总,管协调,具体业务就相对较少。在以前打把条例没有废止前,上面就明着写工商机关负责查处非法出版物,然后规定非法出版物是每年出版署公布的名单上的书籍和盗版的书籍等。

涉农问题主管部门是农业部门。譬如管理一头生猪。从小猪养殖到长大防疫啥这些属于农业部门执法队。然后,猪长大了,从屠宰场出来运进加工厂或者集贸市场,这是就作为商品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了。对于经营它的经营主体除了按照一般经营主体管理外,因为它还是食品,还有接受原来食药监局一系列管理制度,受食品安全法律管理和检验检疫等。

这个道理和上面一样,如文物市场经营者原本在工商登记中是一样的,工商机关代表国家登记,然后经营者就合法进入市场了。后来,文化部门与其他主管部门一样,认为文物、文化艺术品很特殊,就有了文化许可证,这样,工商部门就做了部门让权,将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权限给了文化部门,不过现在这些许可都改为后置了。

对于教育领域,市场监管部门一般对于大中小学校校内收费进行价格管理,对于学校食堂进行安全管理,对于学校特殊装备进行安全监管,对于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市场管理。通常与教育部门没有争抢啥的,搞教育的文人也不愿意那么多事,再搞一个教育执法队。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民营教育投资学校是否工商登记的事。几十年了,民营教育法出台了,是办成高大尚的教育机构还是办成可以盈利赚钱的学校选择权给了投资者,所以一些民办学校应运而生。

最后,前些年大中院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最多的是商业贿赂案件和假教学辅导资料案件,就是学校或老师吃回扣,与书商勾搭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个处罚十分严重,而且涉及商业贿赂的查处多是与纪委联合的。

此前,医药与工商还不是一家,没有合并,所以总是这样做一个区分。

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医药经营店和生产厂家管理这是医药监管局的老本行就不说了。对于医院的管理,原工商主要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其医生或医院吃药商回扣,不再账面明示,然后医生私吞现象,反不正当竞争法此前在工商法律法规中处罚力度是很大的,尤其是对于一些事业单位大医院的处罚。

现在,按照医药管理法,对于医院自制药剂监管,原质检局对于医院医疗氧气瓶安全监管,对于医院电梯安全监管都成了常态。

无论哪个城市,文明创建都是一项重要工作;无论哪一次创建,市场监管部门都是重要的主力军和方面军。作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员,每位同志都深深体会到文明创建活动是一项繁复而重要的工作,然而,这又是唯一的几乎没有国家总局和省级局业务文件指导的工作,是完全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立足职能,在长期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充分将市场监督管理业务知识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的绝佳典范。本篇,笔者着重将市场监管部门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主要工作和法律法规依据做一梳理,供大家参阅。

反垄断法尤其是反行政垄断,主要执法机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局。作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很多同事其实对该法并不感兴趣。即便如此,但是依旧有另外一批同事甚至行政法律爱好者喜欢钻研,就像军迷对于武器一样的热衷。虽然自己没有执法权,但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对于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权,尤其是越来越多法律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公示查处案件,向举报人反馈案件查办情况,甚至给予举报奖励,这也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责任。

与我之前的经济检查执法人员相比,现在年轻一代执法监管人员有着自己独特的不一样的品质。以前老工商经检执法人员,大都是部队转业退伍干部,敢拼敢冲却少一份技术含量,现在的年轻人则不愿意向城管执法人员那样,他们更多的是干一种文人执法模式,他们只按照法律规定走自己的程序,然后就交给法院去执行了,只要你有钱,法院执行局和行政庭都是干这活的,没人操那闲心。

对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进行辑录。

这事儿争论二三十年了吧,最近又见一律师网络的呼吁。其实他是一种误读,这位律师认为律师法不让律师进行经营活动。其实律师法说的很清楚,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以法律服务为内容就可以经营可以盈利了。在实践中,很多律师事务所选择了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他们喜欢公司法那种形式,认为有保障,而且也合法,比如法人登记等。作为营业登记主管机关,只要不违法,只要合法登记机关就予以登记,以后法律修改变化了那是以后的事情,登记完全没有问题。现实中,私人诊所、学校都有登记的,尤其是民办教育法,选择权在投资方,以后,随着国内放开的领域增多,允许搞营利性法律服务了,那就得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电信条例一直没有修订,二十多年了也不修订,因为其主管部门不愿意提出修订方案,那样会削弱部门权利,电信行业难以得到保护。但是,万事有利有弊,看看这些年查处的保护的和被保护的对象,触目惊心。

深化“放管服”改革核心要义,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通过简政放权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企业和个人,凡是市场机制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本文通过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盘点一下我国主要商事主体种类,以便更好地明确放管服的对象,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近日见博友问为啥某大超市售卖不合格商品,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只是给予警告而不处罚,不理解,一直追问要个说法,这里笔者借助学法机会,做一探讨。

这里有个事情要附带解释一下,我们不能简单把执法人员与执法单位看成个体户一样是钢板一块,也不能看被查处单位员工或副职领导与被查单位是钢板一块,有一些举报其实就是副职举报的,整治查处走了,副职就上位了。另外,执法机关领导与执法人员也不是像过去主仆一样的关系。即便领导在一两个或三四个案件说情、放水,但是他们不能一直这么干,否则他就被下属捏住了。同样,在行政处罚法上,两人就可依法行政了,这两人被说情了,另外一对组合可以接着查,遇到较真的下属,领导也是无可奈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每部法律法规头条都是关于该法立法目的的介绍,按说都是该法最为重要的内容,但是在我们学习中常常被忽略。本篇笔者就市场监管部门最为常用关系最为密切的111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予以辑录,供大家在学习浏览时,就能记下那些最为熟知最为常见的关键词,而这些正是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者最该重视的内容。如:市场竞争、消费者、生产者、公平、秩序、安全、质量、保护、食品等等。之所以选取111个数字,纯是为了大家便于记忆,让大家知道,与市场监管部门最为密切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至少就有这些,其中有数条地方法规是为了让大家了之更多法规类别。除此,至于其他散见于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法律规范,不下六百余条,笔者天天学习辑录,有兴趣者一起学习。

对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支队来说,除了原工商经济检查支队、质检稽查支队(局)、食药监稽查支队外,在国家省局层面还并入了发改委价格检查和反垄断职能,商务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对于基层来说,有些地方并入了商务稽查支队、价格检查所。还有一些并入了食盐执法、粮食执法等,本篇重点辑录一下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供同行们参阅。引用时除考证是否为现行法规外,还有结合当地市场监管机构三定方案。

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很多行政强制权限,基本涵盖了《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除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之外的全部种类,主要有:(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本篇笔者重点对这些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中赋予执法人员的职权做一辑录,希望大家在学习时,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规章制度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程序规章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一并学习,这样才能更易加深了解,避免权力带来的陷阱。

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三部法律是原工商部门执法机构常用法律,在学界常见其谈法律竞合关系,其实都是扯淡。一般来说,这三法适用上也没啥难点,要是消费者举报,就从消法入手调查,然后转至哪部法律就适用那部法律处罚;若是一个厂家来投诉,那就引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若是一个下级经营商投诉,那就引用产品质量法查处,原本也没有啥难处。若是执法人员自己发现的,就想适用哪部法律适用哪部法律,哪部法律熟悉就适用那部法律,学界奢谈法律竞合,那是闲着撑得,就像看电视台多了,不知道看哪个?我问,当时若是质检部门发现了这样的案子,他们适用哪部法律?他们只能适用产品质量法,而且是去查处生产厂家的生产行为,没得选择。最为关键的是咨询一下当地两级法院行政庭和检察院的哥们,听一下他们的意见,他们的意见才是关键,否则,法理自己再清楚也没啥用,因为他们才是关键。

实行宪法宣誓,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从政,对公职人员尤其是对于执法人员是非常严肃和神圣的事情。执法者需要有法律信仰需要有执法人格,一切执法行为都有思考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才能不犯错误。否则,一味强调变通,行得了一时难行一世。倒霉之时,领导会第一个甩责。

按:我们看抗战影视剧、解放战争剧,常常看到有了战斗任务后,各个战斗单位的首长争着要求作战任务。也有这样的情节,一个团攻打敌城久攻不破,然后就调另外一个团上,或者让一个单位去顶替另一个单位的工作。但是,在政府工作中,虽然法律赋予一级政府可以让一个部门去完成另外一个部门的工作,但是这是有条件的,是需要通过编制人事等系列程序,达到执法权限合法转移后来完成的,而不是像作战那样,一句话就可以了事的。但是,现实中一些领导就习惯于或者喜欢这种工作方式,他们甚至不认为是自己的错,认为这是合理的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对人民有益的事情。

THE END

广告法释义:第二章按效力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司法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行业规范立法草案立法动态按常用分类国家法编国家法编宪法国家机构选举代表国家机构组织民族特别行政区相关法民商法编民商法编总类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亲属继承公司企业破产保险票据证券基金期货海商信托行政法编行政法编种类综合行政区划档案保密信访军事外交人事人事管理监察民政安置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其他公安安全警务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监狱劳教司法鉴定宗教侨务教育教育制度教师其他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医药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医疗管理药品监管卫生检疫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治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气象地震海关旅游经济法编经济法编财政财政管理财务国债会计税务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行为税金融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地质矿产能源综合电力煤炭交通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电信息产业土地水利海洋农林牧渔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动植物检疫商业商业管理专营专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商品检验审计统计价格技术监督综合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工商管理社会法编社会法编社会组织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社会保险综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综合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刑法编刑法程序法编程序法编刑事诉讼民事争讼行政争讼国际法编国际法按法律释义宪法类宪法释义检察官法释义法官法释义立法法释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民商法类婚姻法释义物权法释义侵权责任法释义公司法释义个人独资企业法释义企业破产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商标法释义著作权法释义专利法释义保险法释义信托法释义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商业银行法释义担保法释义拍卖法释义招标投标法释义民法通则释义海商法释义票据法释义继承法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证券法释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电子签名法释义“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释义经济法类房地产管理法释义土地管理法释义产品质量法释义个人所得税法释义中国人民银行法释义会计法释义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垄断法释义广告法释义森林法释义水污染防治法释义水法释义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港口法释义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经济公共管理法释义草原法释义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城乡规划法释义预算法释义行政法类行政处罚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义务教育法释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公务员法释义国家赔偿法释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国防教育法释义建筑法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消防法释义环境保护法释义行政复议法释义行政法释义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诉讼法释义食品安全法释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信息公开条例释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药品管理法释义气象法释义测绘法释义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防沙治沙法释义防洪法释义防震减灾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社会法类劳动法释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律师法释义旅游法释义未成年人保护法释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工会法释义职业病防治法释义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安全生产法释义残疾人保障法释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释义刑法类刑法释义引渡法释义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民事诉讼法释义刑事诉讼法释义仲裁法释义公证法释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按中央颁布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按地区颁布北京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大上海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重庆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大天津天津天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大广东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大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清远潮州揭阳河北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晋中吕梁内蒙古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阿拉善盟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盟辽宁辽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吉林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大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州黑龙江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大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鸡西大庆伊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七台河江苏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大南京连云港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徐州淮安浙江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安徽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阜阳宿州亳州六安池州滁州宣城福建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江西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大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九江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山东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日照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河南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大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鹤壁新乡安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周口驻马店湖北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大武汉黄石襄阳十堰荆州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潜江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湖南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广西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海南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大海口三亚琼海四川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贵州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大贵阳六盘水遵义铜仁毕节安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云南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临沧保山丽江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普洱西藏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大拉萨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陕西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大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甘肃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大兰州金昌白银天水嘉峪关定西平凉武威张掖酒泉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庆阳青海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大西宁果洛州海北州海东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宁夏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新疆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博尔塔拉州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伊犁州昆玉可克达拉双河北屯香港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台湾台湾省法律法规

1.如何识别互联网广告?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规定!广告法发布者《指南》鼓励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在显著标明“广告”的同时,鼓励其标明广告发布者身份。要求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完善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的平台规则和服务协议,为平台用户履行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义务、标明广告发布者身份等提供便利。同时,行业协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等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本指南,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团体标https://www.163.com/dy/article/JAH8TO410530WJTO.html
2.平面广告法律法规6篇(全文)平面广告法律法规 第1篇 培训精华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第一章广告市场及其运作 广告即广而告之,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在市场营销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广告市场要素: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和广告受众,形成了以代理制为特征的运作机制。广告的形式: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https://www.99xueshu.com/w/filep3gscp7q.html
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额度高的规定处罚。 同一个当事人实施多个违法行为,可以在同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认定,合并执行,也可以分开处理。 第六条?不同处罚种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处的,除适用依法减轻的情形外,应当予以并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http://www.chenxi.gov.cn/chenxi/c113876/202307/08a79a85cf9a48dc95bc156760bd8333.shtml
4.纳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股票频道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种类及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期限等事宜并 公告。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并公告后,公司应根据《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 1-1-10 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股份回购的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111000000030_108.shtml
5.论明星不当代言行为的法律责任与监管举措三鹿事件催生的《食品安全法》有关虚假食品广告中推荐者连带责任的规定引发了对明星代言法律责任的全面思考。通过对该行为共同侵权法律性质的定位,可知除了连带民事责任以外,追究行政、刑事法律责任也有相应的法律根据与法理基础。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明星代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社会公益。https://ielaw.uibe.edu.cn/fxlw/bjmfx1/bjqqf/131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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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看透10种“忽悠”,远离虚假违法广告!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范商业广告活动的法律。 《广告法》颁布实施30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广告监测活动,实施广告监督执法,查处虚假违法广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0ODY3MTQwNA==&mid=2247529678&idx=2&sn=4346d1e09aff48ccb2cecd735bebc597&chksm=e870197758ebfb4303d7c7511a67b746fe074ebec4e05cc4080be2125388f5fbf9bc913c64ef&scene=27
8.我国的广告法律法规LOGO 我国的广告法律法规 广告的法规管理 所谓广告的法规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依据我国《广告法》及其他政策、法规,对广告 活动的参与者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指导的过程。 广告的法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广告主的管理、 对广告经营者的管理、对广告发布者的管理、对广告信息 的管理,https://doc.mbalib.com/view/171ec465e5db324af80df5410f605d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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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江苏省广告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广告业发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http://www.0543168.com/gddffg/19622.html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释义及相关法律法规》方正出版社.pdf第1 页 全 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卞耀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 年 月 日,由八届全 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郑重通过 ,这是我 国的第一部广告法 ,也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对规范广告活动 ,促进广 告业的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发挥广 告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801/125542746.shtm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订版全文)附PDF版下载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https://www.waizi.org.cn/doc/111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