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信息;2、单位公示上报;3、受理部门网上预审、现场核验原件、报送;4、审核部门审核条件;5、网上公示;6、人力社保部门预批准;7、人才办批准;8、下载证书。
1.1申请认定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是在杭州市属、区(县、市)属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事业单位,以及2015年1月1日起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企业等;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指各区(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以及2015年1月1日起税收收入缴入区(县、市)级国库的企业等。
1.2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1.3不符合目录列出的认定条件可否申请认定?
分类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目录开展,针对杭州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召开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提出审核意见。
1.4在杭工作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在杭州工作人才分为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特指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半年以上完税证明。创新人才指与杭州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因已达退休年龄等合理原因没有在杭缴纳社保的,请单位提供说明和6个月以上在杭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1.5认定申请提交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和缴纳社保单位不一致,能否申请?
1.6长期在杭州农村工作的人员(如非遗传承人等),没有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保、也没有创办经营主体的,能否申请分类认定?
1.7已退休人员如何申请认定?
在杭州退休人才或在外在退休后来杭工作的人才可以申请分类认定。
(1)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论是否返聘工作,均通过原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提交认定申请时,可用退休证明替代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如还在工作的(退休返聘),通过目前的工作单位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时用聘用证明替代劳动合同,用缴纳工资性收入个税证明(或退休证明)替代社保证明;如未工作的,可以通过退休时的单位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时用退休证明替代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如退休时的单位已不存在的,可由街道等退休关系所在的基层法人单位提交分类认定申请。
(3)非本市退休的人员,须在杭州工作或创业,方可通过目前所在单位提出分类认定申请。在杭工作的需提交聘用证明、在杭缴纳工资性收入个税证明(6个月以上);在杭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由申请人担任法人)和半年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1.8退休人员申请分类认定后能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1.9通过劳务派遣等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何申请人才认定?
1.10在杭省部属单位人员是否可以申请人才认定?
答:在杭省部属重点创新平台中,已通过杭州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市“521”计划人才及国家“万人计划”、省“万人计划”、市“万人计划”可以申请人才认定。
2.1申报人如何对应认定目录确定自己的类别?
认定目录中明确了A至E类人才所对应的认定条件,申报人可以从这个目录中找出自己能够对应的类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认定条件必须严格对照,比如:要求是“前3名”的,排名第4就不可以直接认定。
2.2如何理解“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设区市级以上奖励,……”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设区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等条件中的“设区市级”和“主要成员”?
设区市级以上是指市级以上(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其组成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主要成员指申请人的姓名列示在课题或成果的主要成员名单中。
2.3认定条件中的“省”如何理解?
“省”指浙江省或外省或直辖市。
2.4在目录列出,但是外地政府颁发的奖项和成果是否可以作为申报条件?
可以。但需要根据要求在上传附件时提供查询、核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5对于外地学会类的学术任职,可否作为申报条件?
由审核部门根据我省相应学术类任职的职称、学历等基本条件以及选拔人数、程序,对照申报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申报人需提供学会任职聘书,还应当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同意学会任职的批复文件等。
2.6在杭州市以外取得的荣誉和奖项,为什么要提供联系人?
2.7哪个部门授予的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荣誉称号可以申请认定?
只有杭州市、浙江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才能用于认定申请。
2.8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的高级证书后,可否按高级职称申请人才分类认定?
可以。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高级证书后可以按高级职称申请人才分类认定。
2.9哪些人才可以按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认定为D类人才?
大企业大集团指:“上市公司”、“杭州市工信经济企业百强榜”,符合统计口径的大型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入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和建筑行业特级资质企业,这些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按照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D类)进行申报。
2.10哪些人才可以按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认定为E类人才?
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指:符合统计口径的规上企业和入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这些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按照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E类)进行申报。
3.1偏才专才由哪个机构认定?
由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进行认定,成员单位为承担认定条件审核职能的市直主管部门。
3.2人才分类认定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有哪些?
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或业务处室负责人。
3.3联席会议何时召开?
联席会议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召开。
3.4如何申报偏才专才认定?
与符合分类目录条件的人才认定申请基本相同。申报人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要求,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中在线填写申请,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3.5偏才专才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何不同?
申请人在“申报条件”栏选择“相当于*类人才”,填写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技能)方面的最高奖励或荣誉和社会贡献(限300字)。在上传佐证材料时,需要上传《偏才专才认定认定表》
3.6偏才专才认定申请时为何要填写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技能)方面的最高奖励或荣誉和社会贡献,并上传《偏才专才认定申请表》?
联席会议审议偏才专才的认定申请时,重点从申请人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和社会贡献方面进行评议,所以申请人必须填写这两项内容。填写并上传《偏才专才认定申请表》可以让评审专家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申报人的专业水平和贡献。请申报人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并经公示后上报。
3.7认定材料上报程序有何不同?
与目录内人才认定不同的是,受理部门受理后,通过认定系统进行网上报送,同时应将认定申请表、偏才专才认定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送市人力社保局,以供专家评审时和联席会议审议时审阅。
3.8联席会议如何决定是否通过认定申请?
联席会议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决定是否通过认定申请。同意票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按“相当于*类人才”进行认定公示;同意票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否决申报人的认定申请。
3.9联席会议否决的认定申请,申请人是否可以再次申请认定?
被否决的认定申请,在申请人未取得新的突破性的贡献和业绩前,不再受理“相当于*类人才”的认定申请。
3.10联席会议在审议时,如未通过申报人申请的认定类别,是否降低一档重新审议?
联席会议只就申请人申报的认定类别进行审议,如未通过,不会降低一档重新审议。如申报人申请按“相当于C类人才”的认定申请未通过,不会按“D、E”类重新审议。
4.1个人能否不经过单位同意直接上报认定申请?
不能。为体现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人才认定申请必须经过单位同意、公示、盖章后才能上报。
4.4申请人应在认定系统提供什么类型的身份证明?
4.5人才本人如何在认定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4.6如何上传佐证材料?要注意些什么?
附件材料请制作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本,在对应的栏目中上传。认定系统首页帮助中心提供PDF文件制作软件和制作说明供下载。制作佐证材料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只能上传PDF格式文件,其他格式不可以,每个文件限4M,制作清晰。
2、每一个上传入口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如身份证正反面,有多页的文档,需制作成一个文件。
3、需要认真看一下上传页面对相应材料的说明和要求,以免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退回。
4、要上传在相对应的入口。
4.7如何上传社保证明?
在杭州市本级参加社保的,可以在上传社保证明处点击“自动获取”,系统可以自动上传申报人最新的社保证明。非市本级参保者(如在省参保或在县市参保等)需要从社保网下载PDF格式的社保证明后再上传。
4.8原在杭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为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因历史原因造成在省社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否申请人才认定?
可以。需要申请人提供省社保缴纳证明,并由单位出具未在杭缴纳社保的原因说明。
4.9以“博士+学术论文”为条件,在上传论文时有哪些要求?
大学图书馆可以查询和出具收录证明。
4.11按照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条件申报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企业5年内符合条件榜单排名情况的证明材料和3年内本人在企业担任符合条件职务的证明材料。
4.12按照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市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申报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主营业务证明材料是指能反映企业经营范围等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是指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首页和反映主营业务收入的页面,加盖审计公章;或由区、县(市)级及以上统计局提供的反映上年度企业有关数据的有效证明。两者选其一上传即可。
3.资产总额证明材料是指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资产总额的页面,加盖审计公章。
4.员工规模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反映企业缴纳社保员工总数情况的材料。
4.13不经公示能否上报?
认定申请资料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认定申请表中单位要明确承诺经公示,如不经公示不受理。
5.1申请人在受理环节要做些什么?
5.2申请认定的材料由哪个部门受理?
(1)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建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其他用途的,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里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
(2)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
(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人才认定工作参照区、县(市)实施。
5.3到受理部门申请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详见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印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认定申请除了在认定系统中上传佐证材料,在系统中进行上报外,还必需提交由系统打印的认定申请表,并经申请人签名承诺,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同时,申报人必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供受理部门核查。
5.4受理部门如何对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存档?
受理部门受理认定申请时,应认真核对认定系统中上传的电子佐证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核对认定申请表上所填写信息与认定系统中信息是否一致,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单位意见和签名、盖章是否符合要求。对于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将认定申请表存档保存3年。
5.5认定受理后,申请人还需要到审核部门去审核吗?
申请人不需要到审核部门,受理部门核对材料完整、真实后,受理认定申请,系统自动会将申请转到相应的认定条件审核部门。但是如果审核部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时,应及时提供。
5.6如何知道认定工作进行到哪个环节?
5.8申请被退回怎么办?
材料报送后,受理、审核和批准部门如发现有问题,需要补充材料,会将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应重新修改、上传材料后报送受理部门。申请流程重启,逐级报送。
5.9预批准后能否不公示?
有海外工作经历或学习经历,申请认定D类及以上层次的人才,经本人申请,受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可不予公示。
6.1通过了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证明是什么?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电子证书是申请人通过分类认定的合法证明材料。从2019年1月9日起,不再打印纸质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6.2电子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使用电子印章系统,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电子证照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条赋予了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为电子证书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6.3、认定通过后,在哪里获取认定证书?
6.4如何辨别电子证书的真伪?
电子证书在网上核验证书真伪的基础上,增加二维码、电子印章、验证码等多重数字化防伪手段。
(3)电子印章。在电脑上打开电子证书,用鼠标单击证书右下角的印章,在“签名属性”中,查看签名者是否是“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电子证书”,文档是否被修改。
6.6还发放纸质的认定证书吗?
实施电子证书后,系统中打印纸质证书的功能将关闭,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证书。需要纸质证书的,可以下载PDF格式电子证书后自行打印。
6.7认定通过后,如果工作单位发生变化,需要进行登记吗?
在认定有效期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不需要进行登记,可以在认定有效期满重新备案时再更换为新的单位。
7.1为什么要进行认定结果备案?
为实现对人才工作、在岗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认定结果每满两年要进行重新备案登记。
7.2如何进行认定结果备案?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备案。备案申请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
7.3备案时还要到现场提交材料吗?
不需要。备案时需要将单位盖章同意的备案申请表上传在系统中,不用再到受理部门提交材料。
7.4备案是否一定要单位同意?
是的。为体现、发挥人才作用,备案申请一定要经单位同意并盖章。
在认定证书有效期满前的两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7.6备案成功后是否要再次下载认定证书?
是的。因为证书上载明了有效期限,备案后会生成新的认定证书。
7.7备案时,如果更换工作单位,如何进行备案?
备案时,如果更换工作单位,可以在备案时重新选择工作单位,但新单位应在认定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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