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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和您签订。

重要提示:

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或“我公司”)依据本《钱袋宝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约定为用户(以下有时也称“您”)提供服务,本协议在用户和我公司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我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减轻我公司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其中,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我公司于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用户一经注册或使用我公司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理解和接受;如有违反,您将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

一、钱袋宝服务协议的确认

三、钱袋宝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

四、钱袋宝账号和钱袋宝支付账户的注册、银行卡关联、使用和注销

五、使用钱袋宝服务的注意事项

六、信息收集、使用、共享

七、用户合法使用钱袋宝服务的承诺

八、权益保障及隐私保护

九、不可抗力、免责及责任限制

十、完整协议

十一、知识产权的保护

十二、法律适用与管辖

4、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钱袋宝服务。若您系个体经营户或企业法人,则您确认,您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限制。

5、钱袋宝对于用户的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用户使用本服务或用户端及其服务的通知,用户同意钱袋宝可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邮寄方式中的任一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邮寄方式向用户发出通知的,则在该等通知按照用户向钱袋宝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因不可归责于钱袋宝的原因(包括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不准确或无效、信息传输故障等)导致用户未在前述通知视为送达之日收到该等通知的,钱袋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2、钱袋宝支付账户(或称“支付账户”):指您获得钱袋宝账号且通过钱袋宝身份验证并同意本协议后取得的供您使用钱袋宝服务的支付账户。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钱袋宝账户持有人可以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您以同一手机号绑定的支付账户,为同一支付账户。您通过美团平台使用“我的钱包”功能时,即视为您同意美团平台将您的信息提供至钱袋宝及其他为您提供服务的钱袋宝关联公司。

5、关联公司:指美团(Meituan)最新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美团关联公司。

6、有权机关: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权要求查询、冻结或扣划资金等措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海关、税务机关。

9、余额服务:指基于钱袋宝账户余额可以使用的充值、消费、收款、提现、转账等服务。余额服务中收付款额度将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规定。若您同时在美团网(www.meituan.com)及其客户端、大众点评网(www.dianping.com)及其客户端或其他美团平台产生余额时,除非有明确的指示说明,否则上述网站或客户端中的余额均为同一余额。

1、钱袋宝服务是钱袋宝向您提供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受您委托代您收款或付款的资金转移服务、交易信息的发布、交易的管理服务、以及交易的辅助服务。具体详情以钱袋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3、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钱袋宝可以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改变服务的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钱袋宝服务,即表明您仍然同意本协议及变更后的协议。

4、钱袋宝接受信息发布方的委托进行信息发布,仅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表面审查责任,不对信息的准确、完整、合法性做出任何陈述和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其决策所产生的全部风险,用户无权据此向钱袋宝提出任何法律主张。用户与交易对方之间因交易发生的或与交易有关的任何纠纷,应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钱袋宝不承担任何交易风险及法律责任。

5、钱袋宝向您提供的服务包括:

(1)代收代付款项服务:是指钱袋宝为您提供的代为收取或代为支付款项的服务。

A.通过代收服务,您可以收到他人向您支付的款项,具体是指自您委托钱袋宝将您银行卡内的资金充值到您的钱袋宝账户或委托钱袋宝代为收取第三方向您支付的款项之时起至根据您的指令将该等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实际入账到您的银行账户或钱袋宝账户之时止(含提现)的整个过程。

(2)钱袋宝代收代付后,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依本协议之约定,该指令是不可撤销的。

(3)代收代付款项服务的功能有如下几类:

A.充值,您可以将您银行卡内的资金充值到您的钱袋宝账户。

(6)退款:若您的订单申请退款后,钱袋宝会尽最大可能对您已支付的订单款项进行原路退回,如果原路退回失败,钱袋宝会将款项退还至您美团钱包的余额。

(7)交易管理服务

您完全了解并同意钱袋宝按照如下方式为您提供交易管理服务:

B.钱袋宝有权纠正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如该错误导致您款项实收金额大于应收金额,您应根据钱袋宝向您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钱袋宝也有权直接从您的金融账户扣回您多收的款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向您索回;您因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承担,钱袋宝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D.用户通过钱袋宝进行各项交易时,对于用户未按照本协议或适用于该等交易的任何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而进行操作所导致的任何后果,钱袋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8)代理购汇服务

若您通过美团平台购买境外商户的商品或服务,钱袋宝将根据您的支付指令以您的名义代理购买相应外汇并结算给境外商户。

(一)注册

2、您在账号或账户中设置的昵称、头像、签名、留言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钱袋宝可能会取消您的昵称、头像、签名。

(二)银行卡关联

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将关联您的银行卡,您应确保您是使用本服务有关的银行卡合法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银行卡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钱袋宝、持卡人、任何第三方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届时,钱袋宝将采取的措施包括对您钱袋宝支付账户(含该账户之关联账户)及账户内资金进行限制,并追究您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2、您认可并同意按照如下流程进行本服务操作:

(1)您通过钱袋宝与商户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并首次通过本服务进行付款时,只需输入银行卡卡号、姓名、证件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您所需提供的信息因银行不同会略有增减),点击“下一步”或提示进入下一界面的提示按钮,您的预留手机号上将收到手机校验码,您输入正确的手机校验码,即完成首次支付。

(2)您应选择设置“支付密码”,支付密码一旦设置,即您已将钱袋宝账号与您的上述银行相卡关联。

(三)使用

身份要素是钱袋宝识别您身份的依据,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使用身份要素进行的任何操作、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做出。因您的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您同意:

4、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钱袋宝可以暂停或者限制钱袋宝服务部分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

6、为了您的交易安全,您在使用钱袋宝服务时,请事先判断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谨慎决定是否使用钱袋宝服务与对方进行交易。

(四)注销

在需要终止使用钱袋宝服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账号或钱袋宝支付账户:

1、您仅能申请注销您本人的账号或支付账户,并依照钱袋宝的流程进行注销。您注销钱袋宝支付账户,并不必然注销您的钱袋宝账号或美团平台账号。

2、您可以通过自助或者人工的方式申请注销账号或支付账户,但如果您使用了钱袋宝提供的安全产品,请在该安全产品环境下申请注销。

3、您申请注销的账号或支付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即您的账号或支付账户的信息是最新、完整、正确的,且账号或支付账户未被采取止付、冻结等限制措施。

4、为了维护您和其他用户的合法利益,您申请注销的账号或支付账户,应当不存在未了结的权利义务或其他因为注销该支付账户会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存在任何未完结交易,没有余额,没有关联其他资产。

7、钱袋宝账号注销后,您将无法使用钱袋宝的任何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终止的或依其性质不能终止的除外),同时还可能产生如下结果:

(2)任何兑换代码或卡券(包括优惠券等任何与账号或支付账户关联的兑换代码、卡券)均将作废。

(4)一旦注销成功,账户记录、账户功能等将无法恢复或提供。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钱袋宝服务时的合法权益,钱袋宝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身份验证

(1)您办理充值、收取或支付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及以上业务的;

(2)您名下全部钱袋宝支付账户项下30天内充值、收取及支付总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

(3)您名下全部钱袋宝支付账户余额连续10天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及以上的;

(4)您使用钱袋宝服务买卖金融产品或服务的;

(5)您要求变更身份信息或您身份信息已过有效期的;

(6)您的交易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8)存在应核对或留存您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本条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二)存在如下情形时,钱袋宝会对您名下钱袋宝账号或/及钱袋宝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钱袋宝服务,或对余额进行限制,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功能(包括对这些会员号或/及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等限制措施):

(1)您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2)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3)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4)您的账号或账户操作、资金流向等存在异常时;您的账号或支付账户可能产生风险的;

(5)您在参加市场活动时有批量注册钱袋宝账号或支付账户、刷信用、交易内容不符或作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6)他人向您钱袋宝支付账户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获利的;

(7)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8)您可能错误地操作他人钱袋宝账号或支付账户,或者将他人账号或支付账户进行了身份验证的。

(三)钱袋宝服务规则

1、为了您能获得良好的支付体验,您理解并认可,钱袋宝可根据您的支付习惯或钱袋宝及其关联公司推荐的设置向您提供钱袋宝服务,如根据您的支付习惯进行支付渠道的排序。

2、钱袋宝服务中您可使用的收付款额度,可能因您使用该支付服务时所处的国家/地区、监管要求、支付场景、银行额度控制、钱袋宝风险控制、身份要素验证等事由而有不同,具体额度请见美团平台提示或公告。

4、如您使用钱袋宝代扣服务的,下面任一情况下均会导致扣款不成功:

(1)您指定的账户余额不足;

(2)您指定的会员号或账户已被采取冻结或其他限制使用权限的措施;

(3)超出监管部门、钱袋宝或银行规定的付款额度。

5、交易异常处理:

(2)您确认您所输入的个人基本资料无误,以便钱袋宝能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通知您该笔交易后续处理方式。若您所提供的基本资料有误,造成钱袋宝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后续处理方式,钱袋宝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服务功能调整:

(1)您同意钱袋宝为保证自主业务经营权可以暂时提供部分服务功能,或于将来暂停部分服务功能或开通新的服务功能,当任何功能减少或者增加或者变化且本协议发生修订、变更且钱袋宝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公告后,只要您仍然使用钱袋宝服务,即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本协议修正后的条款。

(2)在单方通知您后,钱袋宝有权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钱袋宝通知的为准。

(3)钱袋宝有权了解您使用钱袋宝的真实交易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钱袋宝所需的真实、全面、有效、准确的信息;如果钱袋宝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的,钱袋宝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止或终止您名下全部或部分钱袋宝账户的使用(包括对这些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暂停结算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钱袋宝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10、您应自行承担您使用钱袋宝服务期间的任何货币贬值、汇率波动及收益损失等风险,您仅在钱袋宝代收代付款项(不含被冻结或其他限制的款项)的金额范围内享有对该等款项支付、提现的权利,您对所有代收代付款项(含被冻结或受限制的款项)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利息和其他孳息)不享有任何权利。钱袋宝就所有该代收代付款项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利息和其他孳息)享有所有权。

3、钱袋宝会将您委托钱袋宝代收或代付的款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钱袋宝提示您注意,钱袋宝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钱袋宝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钱袋宝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钱袋宝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五)交易风险提示

2、您使用钱袋宝服务购买金融类产品时,为了您的利益,建议您仔细阅读金融类产品的协议以及页面提示,确认销售机构及产品信息,谨慎评估风险后再购买。

(六)积分

1、就您使用钱袋宝服务过程中钱袋宝有权决定是否向您授予的积分,无论该积分以何种方式获得,您都不得使用该积分换取任何现金或金钱。

2、积分并非您拥有所有权的财产,钱袋宝有权单方面调整积分数值或调整钱袋宝的积分规则。

3、您仅有权按钱袋宝的积分规则,将所获积分交换钱袋宝提供的指定的服务或产品。

4、如钱袋宝有合理理由怀疑您的积分的获得及(或)使用存有欺诈、滥用或其它钱袋宝认为不当的行为,钱袋宝可随时取消、限制或终止您的积分或积分使用。

六、信息收集、使用、共享、储存和保护

(一)信息搜集

(二)信息类型

3、您在申请、使用钱袋宝提供的服务时所提供、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您及您提供的关联方的数据和信息;

4、您及您的关联方在钱袋宝及钱袋宝关联公司和合作伙伴处留存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钱袋宝账户和/或证券账户和/或银行账户信息、您在美团平台上形成的任何信息和数据、您与钱袋宝及钱袋宝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的任何协议及您在该等协议项下的履约情况、您在钱袋宝的关联公司(或)美团平台及移动客户端的行为数据;

5、出于风控目的需要收集您的财产信息,包括您的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

6、出于风控目的需要收集您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户籍信息、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三)信息使用

1、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您提供适合于您的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为向您提供钱袋宝服务或其他服务进行必要的调查等;

3、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比如验证您的身份信息等;

4、合理评估您和(或)您关联方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如适用);

5、为使您知晓钱袋宝服务并能够及时了解钱袋宝提供的其他服务,通过电子邮件、美团平台内信、客户端通知、手机短信和(或)传真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信息;

6、若钱袋宝与您的纠纷未能够协商解决而需要通过借助法律途径解决的,钱袋宝会将您的信息提供给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权机关;

7、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8、保护您的账户安全;

9、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1、为了向您提供钱袋宝关联公司或美团平台的服务和/或产品的需要,将您的信息提供给钱袋宝关联公司或美团平台使用;

3、当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时,为维护钱袋宝的合法权益,向与钱袋宝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披露您的违约信息;

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五)信息的储存和保护

2.保存期限:我们将会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定的期限保存您的身份资料、交易记录,除此之外,我们仅在本协议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3.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在收集您的信息后,将采取各种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您的信息。例如,在技术开发环境当中,我们仅使用经过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外提供研究报告时,我们将对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我们会将去标识化后的信息与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分开存储,确保在针对去标识化信息的后续处理中不重新识别个人。

3、上述1和2适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钱袋宝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恐怖融资、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钱袋宝认为不得使用钱袋宝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8)从事任何可能侵害钱袋宝服务系统、数据之行为。

4、您理解,钱袋宝服务有赖于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展示错误、您或钱袋宝不当获利等情形,您同意钱袋宝可以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等适当纠正措施。

1、客户权益保障承诺

钱袋宝努力保障您在使用服务时的合法权益。

2、用户资金保障

3、隐私权保护

(一)免责条款

因下列原因导致钱袋宝无法正常提供服务,钱袋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1、钱袋宝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3、用户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5、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清算机构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钱袋宝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二)钱袋宝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1、钱袋宝用户信息是由用户本人自行提供的,钱袋宝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

2、钱袋宝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手方提供钱袋宝服务,您同意对钱袋宝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不得以此来主张钱袋宝在提供钱袋宝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本协议由《钱袋宝服务协议》条款及美团平台网站、客户端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不时更新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公告、隐私政策(美团隐私政策、美团儿童隐私政策、美团金融隐私政策)、交易规则、收费规则、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认购说明等文件、及本公司不时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各项规则有约定,而本协议条款没有约定的,以各项规则约定为准。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1、钱袋宝及关联公司所有系统、网站及客户端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钱袋宝或钱袋宝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非经钱袋宝或钱袋宝关联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归属钱袋宝及关联公司所有的系统、网站及客户端的程序或内容。

3、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附件一

免密支付协议

免密支付协议(下称“本协议”)由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钱袋宝”)与您签订,本协议是《钱袋宝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您通过网络页面勾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钱袋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在使用小额免密功能(下称“本服务”)前,您应阅读并接受本协议、《钱袋宝服务协议》。如果您不同意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条款的任意内容,请不要开启或使用本服务。您一经开启或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的理解和接受。

钱袋宝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和风险控制需要随时调整您的免密交易额度和次数,并对可疑交易进行拦截。无论钱袋宝对您的免密交易额度和次数做何种调整,您均予以确认和接受。

当您选择使用本服务时,钱袋宝对于按照收到的上述符合约定的支付指令完成支付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身份信息和美团、钱袋宝、银行卡号等账户信息以及与支付有关的所有信息和设备。如您遗失银行卡或泄露钱袋宝快捷支付密码或其他个人身份信息或账户信息以及与支付有关的信息和设备,您应及时向发卡行提出挂失申请,并及时通知美团冻结钱袋宝账号。

任何通过您的钱袋宝账号发起的本服务交易均视为您本人行为,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您本人承担。您同意非因钱袋宝的过错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附件二

快捷支付服务协议

一、概述

1、本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与您就快捷支付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钱袋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3、您同意,钱袋宝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网站或客户端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双方权利义务

1、您应确保您是使用本服务的银行卡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银行卡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钱袋宝、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钱袋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冻结或限制或中止为您提供钱袋宝服务,从您的前述钱袋宝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等。

3、您同意钱袋宝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或被他人控制并用于欺诈目的的钱袋宝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钱袋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止付、终止或中止为您提供钱袋宝服务、处置涉嫌欺诈的资金等。

4、您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发卡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以及钱袋宝账号、密码、数字证书、支付盾、宝令、手机动态口令、钱袋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来自于发卡行和/或钱袋宝向您发送的校验码等与银行卡或与钱袋宝账户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设备如您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和/或设备的,您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及/或钱袋宝,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无论是否已通知发卡行及/或钱袋宝,因您的原因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5、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认真确认交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并按钱袋宝业务流程发出符合《钱袋宝服务协议》约定的指令。您认可和同意:您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钱袋宝一旦根据您的指令委托银行或第三方从银行卡中划扣资金给收款人,您不应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钱袋宝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6、您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钱袋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7、您认可钱袋宝账户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钱袋宝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11、不论钱袋宝选择何种方式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资金安全,您同意并认可钱袋宝最终的补偿行为或保险赔偿行为并不代表前述资金损失应归责于钱袋宝,亦不代表钱袋宝须为此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您同意,钱袋宝在向您支付补偿的同时,即刻取得您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资金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您不再就上述已经让渡给钱袋宝的债权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再就资金损失向钱袋宝主张任何权利。

三、承诺与保证

四、其他条款

1、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附件三

钱袋宝代理购结汇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钱袋宝”)签订,本协议是《钱袋宝服务协议》的附件。您通过网络页面勾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钱袋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您确认,在您使用代理购结汇服务(以下简称购结汇服务或本服务)时,您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内容,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钱袋宝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下划线予以标注,请您注意。

1.购结汇服务,指钱袋宝与钱袋宝合作银行向您提供的代为购买外汇、接受海外汇入外汇并结汇的服务。购汇服务中,钱袋宝代您向钱袋宝合作银行提交购汇信息并将您的款项交付该银行用于购买外汇。结汇服务中,钱袋宝代您向钱袋宝合作银行提交结汇信息并将您来自于海外的外汇款项交付该银行为您转换成人民币。

3.您同意,发布在美团网站、客户或钱袋宝支付页面的外汇牌价是您自愿接受的,而不论该外汇牌价是否是最新/实时的;一旦您确认使用钱袋宝代理的购结汇服务,即代表您同意选择该外汇牌价中相应外汇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资金进行支付或收款,并自愿接受钱袋宝以您的名义代理购结汇。

10.本协议及其项下的操作指示和服务规则应优先适用于所有通过钱袋宝进行的购结汇服务,如果本协议条款及其项下的操作指示和服务规则与《钱袋宝服务协议》其他条款、附件相冲突或不一致,应以本协议条款及其项下的操作指示和服务规则为准。本协议条款及其项下的操作指示和服务规则未予约定的,以《钱袋宝服务协议》其他条款、附件约定为准。

THE END
1."包括但不限于"怎么用英语翻译?(附用法举例)中文里,我们常常会在用词比较严谨的场合用到这么一个表达:包括但不限于。其实在英语中,也有个对应的说法,你知道该怎么说吗?下面我们给大家具体介绍其说法,用法示例,及标点符号的注意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用英语表达是: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这个说法多出现在合同、或其他法律相关的文件中。我们看个简单https://www.learnenglishwithwill.com/including-but-not-limited-to-meaning-usage-example-punctuation/
2.[乐意黎]合同条款里的包括但不限于的确切含义包括但不限于举例当然,在笔者看来,“包括但不限于”这属于有意识地减少文字表达上的不确定性,以避免文书内容不会产生歧义。这也就是一份完善的法律文书,应当意味着表述明确、语义清楚。 注: 当合同、协议等中有包括但不限于时,应该特别小心谨慎。最好让拟定方解释清楚。并合理补充。 https://blog.csdn.net/aerchi/article/details/80229022
3.合同条款中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何解释?合同中的这一句“包括但不限于”确实发生纠纷后有责任不易界定的隐患。“包括”是双方已经明确在合同中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4531.html
4.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问就目前来看,法律解释的定义并未形成强有力的通说,苏力的学术进路是反本质反定义的,为了有的放矢,“作为一种论说的战术”,苏文将于现实有极大意义的事实文本剔除,“本文不得不限定于讨论狭义上的“法律解释”,即法律文本的解释。” 苏文认为“司法中所说的法律解释并不限于法律文本的解释,甚至主要不是对法律文本https://www.douban.com/note/811946150/
5.规定》第27条中“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情形仅限于两种【裁判要旨】根据《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7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即,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M2OTk4OQ==&mid=2247574225&idx=1&sn=e79b983164ce4ab009187d85fd73ba6f&chksm=ec9471bbdbe3f8ad2e13935bbba47988eecd32e437fa606aafcc202b3453ae55596d971163aa&scene=27
6.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就《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第三十条 为债券的发行、交易、存续期管理提供中介服务的专业机构(统称中介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等,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自律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并对所出具的专业报告http://www.pbc.gov.cn/rmyh/105208/3943858/index.html
7.建筑物责任的解释论以《侵权责任法》第85条为中心“其他设施”在《民法通则》第126条便已使用,原本相当于《德国民法》第836条第1款中的“其他土地工作物”(andere mit einem Grundstiick verbundene Werke ),最高人民法院借助“其他设施”这一不确定概念,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作了价值补充,将《民法通则》第12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723.html
8.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研究Z与上述实例相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且不限于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甚至不限于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方面都存在大量这样的例子。因此,问题的症结在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效力究竟如何? (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不明确造成的混乱 第一,仲裁机关在仲裁案件时是否适用司法解释,一定程度上完全取决于https://fa-ce.zuel.edu.cn/zgfzyjw_zkdt/cont/news-14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