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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凸显刚柔并济的行政处罚理念。一方面,《征求意见稿》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原有的海事行政处罚适用规则进行了更新。例如,第八条增加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海事行政处罚的两款情形:“主动供述海事管理机构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以及“非严重危害人民生命或健康的海事行政违法行为且自行改正”。此外,第九条中新增的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处罚竞合情形也明确了其应当择一从重处罚的要求。另一方面,结合柔性执法制度适用,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柔性执法是行政执法机关刚柔并济管理方式的体现,是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过程中的执法方式创新和完善,体现了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和法律温度。比如《征求意见稿》在第八条新增了不予海事行政处罚的两款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海事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海事行政处罚”。

再次,接轨国际法律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对空间效力的法律规定中,用“管辖水域”的概念取代了原来的“沿海水域”的概念,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这样的表述更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则和制度,有利于推动我国海洋海事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当然,在环境保护理念不断更新和海上交通安全法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提出要求的背景下,《征求意见稿》有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一,可以适度引入预防型的环境保护理念。海洋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多样的生态体系,涉及水质、生物多样性、大气等多方面因素,一旦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其对生态造成的破坏将会是长期的、不可估量的。因此,在坚持事后处罚的同时,可以适度加强对船舶、海上设施生产活动过程的监管。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海洋环境的健康发展。第二,完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报告制度。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报告制度建立于上世纪末,在海上海事行政处罚领域中有所体现,但《征求意见稿》未对其做进一步规定。在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方面,仅在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污染损害事故不向监督拆船污染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除责令限期纠正外,还可以处以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该规定对不如实报告污染损害事故的行为处罚力度偏低,不能够保障海事污染领域建立起完善的损害报告规则,建议考虑通过多种行政处罚手段对其予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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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它把现实社会关系进行抽象的概括,是一种比较定型、反复适用的行为规则。每一个法律规范都具有三个构成因素:一是指明规范适用的条件;二是指明该规范允许或禁止的行为;三是指明违反规范的法律后果。这三个因素往往并不被表述于同一法律条文中,一个规范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flwd/2000-12/17/content_13405.htm
2.我国法律法规的层次?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 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 ? ⑴基础法。《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 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法律 ? ⑵专门法律。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 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在我国专业领域 https://doc.mbalib.com/view/ded8a57d29dbc8605e75d3c665bc5d02.html
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如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行政法部门,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社会法部门;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另外还考虑一些原则。 2.我国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https://www.gaodun.com/chuji/818823.html
4.我国法律条文,需要注释吗如需注释,应怎样注释才符合规范毕业论文中直接引用我国法律条文,需要注释吗如需注释,应怎样注释才符合规范:一、在毕业论文中直接引用我国法律条文,需要注释;二、但是,关于具体注释的规范,各大院校都有自己的具体不同的标准,可以按照学校下https://m.66law.cn/question/answer/37326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