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解释权引争议自由裁量或致腐败生活八卦

5月9日,音乐人高晓松醉酒驾车发生汽车追尾事件被拘捕,5月10日下午4时许被送往北京东城看守所。

谁有权解释“醉驾入刑”

最高法副院长张军要求醉驾入刑应慎重,媒体称该法条不宜由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厘清

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指出,各地法院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

张军的声音迅速被解读为“醉驾未必入刑”,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争论的焦点是:“醉驾入刑”的司法解释和标准应由谁来制定附带条件的“酒驾入刑”会不会助长执法不公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稳妥,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根据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焦点一涉及立法本意的法律解释权归谁

分析媒体、网民对“醉驾入刑”问题的讨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涉及立法本意的法律解释权到底归谁

记者认为,这一问题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第一节立法权限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从这个角度分析,对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的“标准理解”无疑应当出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

在记者看来,从立法阶段就开始的“醉驾入刑”要不要有情节轻微、严重之分的大讨论,实际上体现了当前法治化进程仍在逐步深入的过程中,法律和执法衔接的可操作性问题。但在执法层面百分之百地忠于立法时,立法机关的本意是最重要的,这关系到从基层民声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的过程的神圣和严肃性。

焦点二附带条件会否助长执法不公

这场大讨论引发的第二个追问是:司法自由裁量权究竟应当有多大,附带条件的“酒驾入刑”会不会让法律变成橡皮筋,会不会助长以言代法和执法不公

著名刑法专家、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认为,在参与刑法修正案(八)的前期讨论中,是否将醉酒驾驶列为刑事犯罪有很多争议。反对者认为打击面过大,喝酒的人因为一次醉驾就获刑太过严苛;而支持者则认为醉酒驾驶有一定的危险性,如不加制止地放任,可能造成更大的混乱和伤害。最终,立法者更多地采纳了后者的意见,且对危险驾驶罪没有规定其他附加条件。

消弭醉驾入刑执法争议亟须细化法律,法律界人士亦呼吁进一步细化关于醉驾入刑的规定。高铭暄认为,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轻微”并不好判定。如果都由法官来判定情节严重还是轻微,其裁量权也显太大。如果醉驾入罪不以酒精量为唯一的判定标准,应需要有正式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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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醉驾获刑第一人

河南:侯光辉5月5日下午4时,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抓获时,侯光辉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23.7mg/100ml。这是见诸媒体报道的全国首例“醉驾入刑”判决。

北京:郭术东5月2日0时10分许,郭术东驾车经过北京房山区碧桂园小区路口处,致三车连撞。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术东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53.2mg/100ml。郭术东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

浙江:胡某5月1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胡某开着小轿车,在瑞安市塘下镇一交叉路口撞翻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致5人轻微伤。经交警检测,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mg/100ml。胡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处罚金2000元。

湖南:高某5月9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经检测,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接近醉酒驾驶标准的近三倍(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规定为醉酒驾驶)。当日,郴州另两起醉驾案件的被告人戴某、刘某也被一审分别判处拘役两个月、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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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答记者问这种身份利益,若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依照民法典第1183条关于“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监护人和被监护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构成刑事犯罪的,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2MzgwOTQ2Mw==&mid=2247586791&idx=2&sn=d02b46ad6c2ba421025105ac72447daa&chksm=fc574e3fcb20c7293aeaa5700732ee70c479e29f0b7650fcd6c4dc7ae3dbadd598f030c56329&scen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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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立法法》规定,法律的解释权归。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立法法》规定,法律的解释权归。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最高https://www.netkao.com/shiti/829726/8244wg954rhd0g.html
8.从法律上来讲“最终解释权”到底归哪一方呢从法律上来讲,“最终解释权”归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但按照最终解释权条款的要求,最终解释权人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解释,实际上多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进行解释,免除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风险和责任,所以格式条款形式的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https://www.lawtime.cn/tuwen/572398.html
9.《立法法》规定,法律的解释权归()。"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立法法》规定,法律的解释权归()。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https://www.duote.com/tech/202407/712714.html
10.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有(A.法律的解释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有(A. 法律的解释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B.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的效力低于法律C. 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解释时的要求D. 当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https://www.koolearn.com/shiti/dx-st-7439.html
11.法官的法律思维5篇(全文)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法官以法律解释权。目前首要的法律解释主体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实际做出的法律解释非常有限,实践中最高司法机关(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法律解释为数甚多,是最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法官作为法律适用的主体,与法律解释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却被排除在法律解释的有权主体之外。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lgt0oyzd.html
12.国际经济法网在现代法律解释的理论和实践中,作为严格划分立法权和司法权在法律解释上的反映,人们争论不定的是允不允许“法官造法”的问题 (在司法裁判中,可以说这一问题处于司法职能和立法职能的边界之处)。分析说来,“法官造法”与中国法律中讲的“补充规定”在功能上是相同的,目的都是弥补法律规定自身存在的缺漏。因此,在https://ielaw.uibe.edu.cn/zyflrcjy/fxjyyj/108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