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宝山区“平安英雄”候选人吴隽主要事迹
吴隽,女,1971年12月4日出生,现任宝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12月4日是吴隽的生日,而12月4日也是国家宪法日,她总是笑着说,“作为一名法官,每到过生日时总会重温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也许我注定是为法律而生的”。
当一名法官,守护人世间的公平正义,是她从小的理想。自1992年从学校毕业进入宝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她先后在刑庭、立案庭、罗店法庭、淞南法庭、速裁庭、民一庭、少年庭等庭室工作过,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多年来,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这期间她获得过上海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上海法院及宝山区人民政府三等功。而最让她感到自豪的是,这些年来她办结的3500余件各类案件,每一个案件饱含着她的执着与付出,她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着公平与正义,法治之路漫漫而修远,二十多年来她一直坚持在这条路上勇敢前行。
作为少年庭庭长,吴隽深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作为少年庭的法官,也作为一名母亲,吴隽深深的感到,爱是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墙的最有力的基石。
2013年11月,宝山法院拟将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小马送入帮教单位参加劳动、学习技能,但审理中吴隽了解到小马年幼时曾被诊断过有“儿童多动症”,对于此种情形是否适合对其进行观护帮教,该未成年人是否能够顺利的参加学习与劳动?为此,吴隽法官专门邀请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副院长何琼娜对小马进行了心理测评,在小马父母的陪同下,为小马做了心理测试与心理指导,结论认为小马虽然幼年时患有“儿童多动症”,但现阶段并不影响其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学习等一些不太复杂的劳动技能,并教授小马的父母,对这类孩子的教育要格外的耐心与细心,小马的父亲对此非常感激,对孩子也重拾了信心,表示一定最大努力的配合对小马的帮教,之后小马顺利的完成了为期三个月的社会观护,找到了工作,重新踏上社会。
2014年2月,宝山法院与宝山检察院、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宝山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的协议》,基地的建立,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拓展了我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更好的发挥社会力量在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和矫正工作中的作用,为失足少年提供参加劳动、学习技能条件,使其在社会、家庭的共同关心帮助下,自觉接受教育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教育、感化、挽救”是少年庭工作的主要方针。中秋佳节,在这个应该阖家团聚的日子里,吴隽法官带着庭里同事赶到看守所,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组织未成年犯与父母见面。由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尚未健全,可塑性强,主观恶性较小,吴隽法官希望通过中秋见面会的方式,教育和感化这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在见面会上,他们抱着父母泣不成声,留下悔恨的泪水,更懂得了珍惜生活和亲情。
多年来,吴隽一方面立足本职工作,做一名定纷止争的优秀法官,另一方面她一直坚持不懈的热心投入公益事业,为人民服务,为百姓解忧。1996年宝山区妇联联合宝山区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了女法官义务咨询服务站,吴隽同志积极投入义务咨询站的工作。咨询站面对的大都是遭遇到生活不幸与困境的女性,面对这些她们提出的问题,吴隽法官在咨询中耐心细致、在调解中刚柔并济,在分析问题时她理性周密,她站在女性的视角,以一名女法官自身所特有的成熟、坚定与勇敢的精神,鼓励她们自强、自立,为她们指点迷津、牵线搭桥,让她们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获得法律的帮助。使那些身处困境,灰心绝望的姐妹们重塑生活的信心。平时,吴隽法官还经常放弃节假日的休息,积极参加由区妇联、区总工会、区团委及我区各街道、社区居委开展的各种妇女权益保障宣传活动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服务平安宝山建设贡献力量。
吴隽法官喜欢汪国真的一句诗,“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作为一名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的法官,她在平凡的工作中始终坚守着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追求,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而不断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