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
厦门网讯(文/厦门日报记者黄怀通讯员卢彦彬图/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当市民群众因为经济困难、法律知识匮乏等原因,在面对法律纠纷时感到无助和迷茫时,法律援助如同一支“正义之师”,勇敢地站在每一个有需要的市民身边,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行“爱心法援”行动,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构筑坚强的“法治后盾”。
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提供坚强后盾
55岁的黄贞忠是厦门一家企业的驾驶员,3月上旬,他查出患食管细胞癌,急需治疗,立即向单位请假,得到批准后积极配合治疗,并遵照医嘱休息至5月31日。
黄贞忠的家不在厦门,如果搬出宿舍,将面临找房的问题。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应至2025年5月31日才到期。请假期间,单位也没有如实给他发放工资。
法律援助,让公平正义不再遥不可及。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5380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约1.27亿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76亿元。
法律咨询提升市民群众法治意识
情暖鹭岛、法润人心。9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思明区观音山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民事、刑事等领域的骨干律师,以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敬业精神,面对面接待群众,零距离答疑解惑,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
据统计,今年1月-10月,12348法律咨询热线受理群众法律咨询14.76万件,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法律咨询3.7万人次,有效提升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全市通办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
群众的每个法律问题都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生活幸福,用心用情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用专业知识和爱心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中心不变的理念和使命。
我市持续推行“全市通办”制度,打破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级别管辖和区域管辖,群众可就近选择厦门任一个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
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村(居)委员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只需签署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书,实现“你承诺,我办理”。
与法同行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落地生根
与此同时,我市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文明风尚”理念,推动法制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目前已在翔安区完成试点,并在思明区建成黄厝村、何厝村两个示范点,年底将实现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公益法律服务全覆盖。常态化组织村居法律顾问、调解主任、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组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统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公益法律服务水平。依托文明实践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联合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治实践和文明实践的认同感。推动人民调解服务进驻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切实筑牢基层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