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夏义堃副院长和武大法学院冯果院长分别致辞,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并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
夏义堃副院长介绍了武汉大学文科期刊的办刊历史和现状,对如何办好专业期刊提出了建议和期冀。她认为,学术期刊承载着促进学术交流、提升学术传播以及进行学术品鉴的重要功能,高校期刊的办刊水平反映了高校的学术面貌和学术发展态势。当前要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对于我们期刊同行而言,意味着更大的使命和担当,即是在构建中国特色的学术话语体系以及学术传播体系的道路中去应对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在数字化时代,学术发展面临学术交流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变化,对于期刊而言,如何定位、如何发展,如何构建一个学术共同体,打造一个更好的知识社区,都是现实的新的问题。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需要通过加强期刊之间的合作交流、互相借鉴以及编辑、读者、作者间的互动交流,形成期刊发展、学术体系构建和学术创新之间的协同共进。
第一单元:办刊经验交流
马长山主编从三个方面展开阐述。1.期刊偏好与成果发表。期刊和作者要保持沟通对话。2.办刊的动力和压力。严格控制学术底线。3.办刊方向与学术研究。办刊既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又要保持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和自主性。
李建华主编对办好期刊需要把握的几对关系做了解读。在法学期刊与法学创新的关系上,二者相辅相成,法学创新的发展为法学期刊提供素材,法学期刊推动法学的创新发展。在法学期刊与期刊办刊单位的关系上,好的法学期刊离不开办刊单位的支持,办刊单位也通过期刊展示科研实力、学科特色,对此应公正评价。因此有关于自发率问题,只要控制在合适比例,应当予以理解。在法学期刊的办刊特色与交流合作问题上,既追求自己的办刊特色,也重视法学期刊间的交流互动。
短暂的茶歇之后,《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温世扬主持了第二阶段的期刊代表发言。
丁洁琳副主编讲了三点。1.法学研究的创新性与科学性。创新性要受到科学性的制约,有些选题具有创新性,但是在科学性上有所欠缺。2.法学研究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法学研究要遵守一般的法理,同时也要兼顾中国的特殊性。如何结合既有的体系进行规划来体现中国的特殊性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我们要注意特殊必须有正当化的理由,否则特殊性就不能成立。3.法学期刊的社会责任。一个方面是有提携年轻人的责任,另一个方面是期刊要有承担社会责任的勇气和良知。
蒋安杰主任通过今昔对比反思为何现在期刊和学术的发展出现“瓶颈”。期待学者们能坐得下来静得下来,潜心钻研学问,耐心打磨作品。期刊是指挥棒,要充分发挥期刊在学术思想、学术风气、学术情怀方面的引领作用。
焦和平编辑指出,现在的评价模式和评价体系对期刊的影响非常大,但《法律科学》没有刻意地按照评价体系来调整,没有刻意地去迎合指标,鼓励青年教师和学生发文的方向不变。
第二单元编辑-作者对话交流
下午14点30分,研讨会转入“编辑-作者对话交流”单元,在法学院323和325会议室两个分会场同时展开。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的黄志雄、邓社民、崔晓静、张素华、罗昆、罗国强、熊琦、陈金林、李安安、袁康、郑涛、周围、翟晗、何苗、梅扬等老师以及刘志阳、王铮博士后作为作者代表携论文参会,蒋安杰、周汉华、马长山、李建华、温世扬、吴岩、尤陈俊、董彦斌、杨明、焦和平、郑怀宇、刘柱彬、张辉等作为编辑代表参与会谈点评。
与谈编辑听取作者的论文汇报后,根据具体情况从选题、标题、研究方法、结构安排、文献引用、投稿策略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项建设性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作者的一些质疑和求教,编辑们也耐心地予以解释和指导。现场时而剑拔弩张,时而欢声笑语,各方代表精彩的发言与踊跃的讨论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热烈的气氛、高昂的情绪,令这次编辑作者对话交流会几度延时。在法学院大楼走廊回响的讨论声中,法学期刊与新时代中国法学创新发展研讨会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