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萍,现任北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是王淑萍工作的真实写照。她办理的未成年案件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无一错案。撰写的《坚持“三个注重”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为经验交流发言。由于工作出色,曾被评为全市首届优秀女检察官、全市巾帼五一标兵、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岗标兵、全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对未成年人犯罪,王淑萍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和“案前预防、案中帮教、案后回访”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模式,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社会帮教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办理未成年人司某涉嫌伤害一案中,她在看守所提审时发现,司某患了疾病需住院治疗,其法定代理人不知去向。经请示领导同意她及时变更了强制措施,使司某能够及时入院治疗。通过人性化的办案措施和细致入微的工作,司某和其他近亲属深受感动,司某的姑姑从千里之外送来了“公正、正直、敬业、情系百姓”锦旗。
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她像父母对待孩子,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向失足少年不停地播撒着关爱的阳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教育感化,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绝大多数都重新返校学习,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理李某等三人伤害一案时,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轻伤。通过到学校调查,得知李某是品学兼优的学生,是班干部,学校和老师恳请给予其从轻处罚。考虑李某等三人系在校学生,未成年,民事已赔偿,经研究最终对李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李某等三人得以继续在学校学习。此类案件不胜枚举。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她组织了面向全区各中学广泛的开展送法进校园——未成年人犯罪警示育图片展活动,并在各学校巡展巡讲。并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根据真实案例制作的微电影《伤痛》在全区各中学播放,使学生远离违法犯罪,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们还组织开展了《珍惜青春年华,争做守法少年》主题演讲活动,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市电视台为此做了专题报道。几年来,他们组织讲法治课30余次,受益学生约5万人。在开展法治送校园活动中,得知北林区连岗中学宋某等三名同学系留守儿童,家境贫寒,父母在外地打工,学习用的练习册都在向同学借,于是她连续三年带领科室的干警资助了这三名贫困学生。为他们送去了书包、书籍、衣物等。
在侦查、审查活动中,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为她坚决予以监督纠正。在侦查环节,发现侦查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通知家长到场时,按照法律规定属程序违法,书面予以纠正。在提审时发现涉罪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羁押在一起,及时建议看守所对未成年人进行分押。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中,她用真情感化青少年的心灵,用法律维护青少年的权利,用维权和帮教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为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