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多元化家事调解的重要一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极大作用,给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带来了许多创新的改变,效果显著。
“婚调室”成立3年,调解效果显著
在区妇联婚调室指导下,罗湖区人民法院婚调室于2017年5月成立,现有1名心理咨询师、2名专职调解员(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7名兼职调解员。
2020年以来,罗湖区法院依托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婚调室”),配齐配强家事调解员队伍,依托区法院平台、整合队伍力量,继续对区法院审理的婚姻家事案件开展专项调解工作,并配合案件承办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婚姻家事纠纷审理的始终,促进区法院婚姻家事案件案结事了,实现“为社会减压、为家庭疗伤、促社会和谐”的目的。据统计,2020年1-11月婚调室共成功调解家事案件95宗。
目前,在深圳市、罗湖区两级妇联、区婚调室的指导下,罗湖区人民法院已经优质、高效、规范的完成本年度的婚调工作。专职调解员除了在庭前调解外,对于庭前未调解成功的案件,专职调解员将双方的争议焦点记录在案,为法官进一步审理案件疏清脉络,总结争议焦点以及庭审调解奠定良好基础。庭审后,专职调解员还可在法官指导下继续展开调解工作,做到家事案件审前、审中、审后全程调解。
创新工作方法,工作亮点突出
“微法院”展开网络调解
防控审判两不误,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解决外地当事人、特别是涉港、涉外案件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庭参加诉讼的问题,罗湖区人民法院借助“微法院”网上对家事案件进行开庭及调解,截至2020年11月,共计网上远程开庭51次,其中近半数案件以调解结案,当事人既有身处战疫中心的武汉,也有远在遥远的非洲大陆,案件类型涉及离婚、抚养、继承等多个家事纠纷类型。网上开庭、视频庭审,让当事人体验到了无障碍的司法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和尊重。
罗湖区人民法院在今年还建成了家事诉讼服务中心,不断为家事诉讼提供专业的软硬件建设。现在家事诉讼中心包括家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和家事审判庭,下一步还将推出家事文化长廊。家事诉讼服务中心以平等、温馨、关怀为主基调,有效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化解家事矛盾,更好的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
细致工作规划,不断提高调解效果及司法服务
根据新时期婚姻家事纠纷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事的具体规定,针对辖区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借助罗湖法院在法律、调解、审判等领域积累的经验与资源以及罗湖妇联在女性需求、社区实践等方面的经验和探索,围绕社区婚姻家事调解人才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共同开发课程、实地教学、调解实践等方式,尝试构建多样化的婚姻家事调解人才培养模式,共同推进多元化调解人才的储备。
经过婚调室的调解,对离婚意见犹豫,存在婚姻修复机会的离婚案件,罗湖区人民法院婚调室将参考心理咨询师的意见制作《婚姻修复建议书》,由调解员案后跟踪指导,实现化解矛盾,固定调解效果的目的。不断追求“家和万事兴,家固社会安”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