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地处昭通市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辖奎香、龙街、树林三个乡镇;平均海拔高度超2000米,属高寒山区。辖区总人口136173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1078人,有苗族、彝族、回族、水族、仡佬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
在奎香巡回法庭有着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二名书记员以及两名法警。
司法促法治调解暖人心
彝良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判决为辅的审判理念,立足辖区特色,按照“立案-研判-庭前调解-开庭-庭后调解-结案”的审判模式,准确把握当事人性格特征、民族风俗和矛盾症结,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力求案结事了人和,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真正化解。
联动调解探索诉源良性治理
主动加强与辖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联调对接,使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优势与辖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群众基础优势形成良性互补,主动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审判过程中邀请村(社区)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等参与调解,解开当事人心结。
聘请辖区当地有威望、懂法律的各行业人员成为彝良法院特邀调解员,诉前介入调解,有效治理诉源。
针对辖区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占比较高的特征开展针对性法治宣讲,引导群众懂法、守法、用法。2021年,辖区共聘请特邀调解员4名,参与诉前调解案件12件。开展法治宣讲1场次,参与群众2980余人。
主动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强化大局意识,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参与辖区党委政府开展控辍保学、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林权纠纷化解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为辖区政府履行行政职能提供法律建议,规范辖区政府行政行为,为辖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典型案例
奎香巡回法庭辖区多为山地,但法庭干警不畏辛劳,用双脚丈量这片土地,把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温度带到群众身边。
2021年4月,奎香巡回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时,发现被告王某某系残障人士,视力和腿脚均有残疾,考虑到王某某身体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4月16日,法庭干警在地里寻到了王某某,法官当场将4万元补偿款交到王某某手中。通过调解,王某某在地里签了调解协议,至此双方多年纠纷得以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1年6月,一名老人将四个子女起诉到奎香巡回法庭,要求解决子女赡养问题。经法庭数个小时的释法说理,老人和四子女方才打开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和期待,法庭干警在处理完16日当天的案件后,于下午6时一起将老人从女儿家中接到了儿子卢某某家中,待老人选定房间后又帮助卢某某家人将房间清理干净。
一件件调解结案案件的背后,是彝良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干警一次次不辞辛劳的入户送达、一遍遍不厌其烦的释法明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法送到群众身边去,把法的温情送到群众心头去。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林舒佳实习生邹文僖彝良县人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