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专利发明人奖励的实用范围、申报流程、奖励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3.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3.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4员工离职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3.5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4职责和权限
4.1综合办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
5工作流程
5.1员工提出专利申请,编写专利的详细内容,通过部门内部审核后,由所在部门将专利技术交底书提交综合办,由综合办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申请。
5.2专利数量要求:废气处理组、污水处理组、智能控制中心,每年必须每人提交一个专利,按人员比例,要求审核通过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个数不少于部门人数的50%,要求发明专利提交审核个数不少于部门人数的30%。该项任务作为部门的硬性工作指标,未完成的部门取消部门及个人的一切年终评先评优。
5.3奖励标准
5.3.1外观专利
5.3.2实用新型专利
5.3.3发明专利
5.4奖励发放
5.4.1如一项专利涉及多名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分配原则由申请部门负责把关。
5.4.2专利申请奖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办部汇总统计申报结果,经与申请部门确认奖金分配额度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奖金。
5.5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职务发明专利,经公司领导讨论认定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到2倍。
5.6上述专利申请奖励是依据公司目前的专利现状而制定的,必要时奖酬额度可以根据公司专利情况的总体变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6附则
6.1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保护研究所的,鼓励研究人员多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工程设计、设计图纸、地图及说明,科研人员在职期间完成的论文、专著和科技成果等。在职人员为完成研究所的工作产生的上述知识产权,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力由法人(中国气象局沙漠气象研究所)享有。未经研究所同意,作者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三、一项科研工作完成后,科研人员应及时将科研工作原始材料和数据准确、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交研究所科研计划室备案。科研计划室审查后,须申请专利的项目应及时办理专利申请手续,然后再发表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对研究所的技术秘密要予以保护,凡由研究所科研计划产出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必须标注。科研成果须交计划室的材料还包括:全部实验报告、文字及数据手稿等原始技术材料,作总结、论文、专著等,纳入研究所科技档案归档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所属教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商标权;
(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四)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
(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积极促进和规范管理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开发、使用、转让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全国或本行政区域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领导和宏观管理,全面规划、推动、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各高等学校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一)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规划和保护规定;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本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本校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开展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
(四)组织开展本校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签订、审核本校知识产权的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
(六)协调解决本校内部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七)对在科技开发、技术转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八)组织开展本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知识产权归属
第七条高等学校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用权:
(一)以高等学校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二)校标;
(三)高等学校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第八条执行本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其他技术成果,是高等学校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高等学校。专利权被依法授予后由高等学校持有。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高等学校享有。
第九条由高等学校主持、代表高等学校意志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高等学校享有。为完成高等学校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十条规定情况外,著作权由完成者享有。高等学校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享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二年内,未经高等学校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高等学校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第十条主要利用高等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高等学校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高等学校享有。
第十一条在执行高等学校科研等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资料、程序等技术秘密属于高等学校所有。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派遣出国访问、进修、留学及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人员,对其在校已进行的研究,而在国外可能完成的发明创造、获得的知识产权,应当与派遣的高等学校签订协议,确定其发明创造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十三条在高等学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应当归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人员,在进站前应就知识产权问题与流动站签定专门协议。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的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调离以及被辞退的人员,在离开高等学校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原承担的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
第十五条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以及职务作品的完成人依法享有在有关技术文件和作品上署名及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第四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规范和加强有关知识产权合同的签订、审核和管理工作。高等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与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内容。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对高等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签订的知识产权合同进行审核和管理。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所属单位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前,应当经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审查,并报学校批准。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凡申请非职务专利,登记非职务计算机软件的,以及进行非职务专利、非职务技术成果以及非职务作品转让和许可的,应当向本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申报,接受审核。对于符合非职务条件的,学校应出具相应证明。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要加强科技保密管理。高等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对属于本校保密的信息和技术,要按照国家和本校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高等学校对在国内外科技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应当加强审核和管理、做好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重视开展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组织和管理。高等学校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作价投资入股或者作为对校办科技产业的投入,应当对知识产权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章奖酬与扶持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保护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及职务作品的研究、创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知识产权的产生、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将其知识产权或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从转让或许可使用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及其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对经学校许可,由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进行产业化的,可以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奖酬。
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高等学校应拨出专款或从技术实施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补贴专利申请,维持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有关费用。对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高等学校应给予奖励,并作为工作业绩和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由高等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和学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的,高等学校有处理权的,应责令其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无处理权的,应提请并协助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在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创作以及成果的申报、评审、鉴定、产业化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高等学校应当责令改正,退还非法所得,取消其获得的优惠待遇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泄漏本校的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许可使用高等学校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高等学校法人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或造成高等学校资产流失和损失的,由高等学校或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侵犯高等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和学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知识产权制度
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
1、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小组归口专利的申报、管理和运用工作。
2、公司设立有专利管理和保护的专项费用,用于专利管理、保护、培训、补充专利申请、审查、维持等项开支。
4、知识产权管理小组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做好研究、开发各阶段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及使用管理。研究、开发过程中,做好技术资料记录、保管工作,确保原始资料的.完整。
5、建立了职工发明创造申报制度,对在研究、设计、开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小组申报,提出拟保护的内容。知识产权管理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拟保护的内容进行评定,确定应采取的保护措施,即确定是否申报、何时申报、申报何种知识产权。
三、专利权信息管理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应对专利纠纷。为了有效地保护专利产权,及时对侵权行为作出快速反应,公司聘请了一名律师做法律顾问,方便对侵权与不侵权的快速确认,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虽然3年多来未发生任何专利纠纷,但建立健全这种纠纷应对机制所起到的威慑作用还是十分明显的。
四、培训
公司知识产权培训的责任部门是知识产权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公司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知识产权小组每年制定一次培训计划,报公司总经办,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培训主要分内训、外训二方面进行。外训主要是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项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培训和聘请有关专家到公司进行有关知识产权专项讲座。内训主要以技术业务培训为主。去年公司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项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培训20多场次,公司内部培训20多课时。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需达到10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95%以上。
五、奖惩
1、公司规定职员职务发明取得专利权后,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资金和报酬。
2、公司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号后,应当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1500元一次性奖金。去年有18项申请专利获得公司奖励。
六、考核
1、公司有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并将其列入各部门及其领导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考核指标是指对知识产权特性和功能的运用状况,包括专利拥有量、实施率、收益率,知识产权制定与实施,知识产权事务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落实,专利奖惩执行等指标。
专利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与努力方向:
一、继续抓竹制家居工艺改进专利,继续建立必要的专利储备。
二、结合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抓好实用新型专利的开发、申报与管理,建立起一整套融专利工作于产品开发之中的操作流程,即加强“前期调查”,在产品开发立项前,进行技术水平和专利侵权两方面的专利文献检索,通过检索确定产品技术上的开发价值和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做好“中期规避”,规避竞争对手专利,打破技术垄断,抢占市场,通过“避实就虚”、“移花接木”、“逆向思维”和“追根究底”等创造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及时“申请专利”,对产品开发的创新成果及时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并有意识的对自己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构筑专利保护网,强化专利保护的力度。
三、培养或引进具有较高层次的竹制家居专业技术人才担任专(兼)职专利管理员,以加强包括专利情报收集和分析研究在内的一系列专利管理工作。争取在二年内使专利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等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20xx年6月与学合作共同组建“司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于20xx年被认定为“技术研究中心”,公司长期与企业建有科技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20xx年公司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xx年5月通过了ISO14001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认证,09年9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今20xx年6月荣获压力容器许可认证和江苏省名牌产品认定。生产的电器生产厂家、科研院所及大型体育场馆提供配套服务,件、为国内高压互感器、开并批量出口到日本、德国等国外著名企业。
公司现有员工190人,大专以上科技人员58人,研发人员22名,其中6名是长期被我公司聘为研发顾问的教授。
多年以来,公司一直注重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积累,成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专、兼职工作人员共8人,负责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公司内部已基本形成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为一体的知识工作体系,并建有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内容的规章制度。
一、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概况
1、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2、反复宣传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目标、规划
公司制定了“科技引领,持续创新,规范管理,效益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方针、5年目标,年度奋斗目标以及知识产权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分解知识产权目标到各职能部门,使之与部门绩效考核相挂钩,通过反复动员、宣传、检查、考核等多种方式,确保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发布多项制度性文件,建立、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DB32/T1204-20xx《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公司先后制定发布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知识产权规划》、《专利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等文件,并已向各部门发放。
4、加强了知识产权在生产活动中的吸收转化
5、加强科技合同的审核工作
科技合同的审查对于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防止知识产权流失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司规范和加强有关知识产权合同的签订、审核和管理工作。合同由专人负责把关,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对合同中成果归属、风险责任、保密、仲裁等重要条款推荐规范表达语句。合同在公司审批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审批表上如实填写签约技术成果的法律状况,并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6、组建知识产权联盟
20xx年初,公司与兄弟企业公司进行了深度知识产权合作,共同组建知识产权联盟。三家公司拟依托”的优势,发挥集群效应,在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权利共享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思路和空间,加速了公司发展的进程。
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来,有效的推动了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促使公司知识产权的实施,也使得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走上有效、规范、灵活的道路。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同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的重要的软环境之一。是专业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知识和技术有强大的吸收、融合和开发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相比,企业知识产权建设还存在着差距。
二、今后的工作要求
公司针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不足,主要制定以下方面的工作要求:
3、是积极实施专利技术,通过合作、洽谈、购买等方式实施专利技术获得他人的专利许可。同时多学习和了解专利诉讼的基本知识,以积极的态度应对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它能使企业有效掌握信息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充分利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实现知识产权收益的最大化。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责,构筑具有知识产权内涵的企业文化,是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企业的创新能力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有报告称知识产权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硬通货”,将超越自然资源和资本等传统资产,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资产。据统计,目前全球跨国公司的总数已超过6万个,产值约占全球总产值的四分之一,贸易额占国际贸易额的60%,技术贸易占60%-70%。大批跨国公司掌握着多个产业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贸易和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上游,以专利和技术标准作为设置技术壁垒和垄断市场的重要手段。面对如此严峻的国际市场竞争格局,我国企业要迎接来自世界各国的挑战,从“制造大国”升格为“创造大国”,改变“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现状,必须建立知识产权,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现状
一、前言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在科技、经济和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空前突出,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对企业知识产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产权是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形成的,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技术,怎么样管理好、利用好知识产权,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与生存。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践
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的管理组织体系
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专利管理组织体系,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的3+2级管理体系网络(院领导〈专利管理委员会〉―科技开发部〈专利管理执行部门〉―基层室所〈专利申报、实施部门〉)+科技信息处+中油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专家支持,这样就可以从组织上、技术支持上保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有效的开展专利的各项工作;
近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我们在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利管理办法》,《油田公司专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石油工程研究院专利管理办法》、《石油工程研究院技术秘密认定管理办法》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部门的责任和权利,从制度上确保了我们专利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减少了专利在申报、保护、管理、实施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使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化、规范化。从制度上保证知识产权工作的全过程覆盖。
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要做好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1)课题立项前做好知识产权的调研工作。没有专利检索和查新报告的项目不受理立项申请,要求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科技规划制定专利实施计划,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课题立项前,要做好知识产权的规划,明确知识产权产生的类型、数量、以及产生的阶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尽量避免专利申请产生的随机性、个案性和滞后性,使专利挖掘与项目进展保持同步,使专利产生的数量和质量都达到最大化。
(2)课题开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协助项目人员分析、提炼知识产权产生要素。
切实做好知识产权考核激励工作,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做好知识产权的实施与转化,增加专项经费的投入
此外,我们将在制定年度科技计划时,列出专项资金支持专利技术应用,并对效益较好的专利给与奖励。在评选优秀专利时,我们把实施效益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如果实施不了或实施无价值就应考虑专利权的放弃。
三、结束语
要作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能急功近利,在特别注重专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制度的三落实的前提下,尤其重视建立好激励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开发的政策,调动企业广大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和专利申请数量的快速增长,从而增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生存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自主创新,让更多的知识产权成果成为企业做大做强坚强后盾,使企业的创新之路更加稳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和更好的成绩。
一、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发展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机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知识产权重要性不断提升,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加强,由发达国家推动的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重大利益关切点。我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提出,我国进入了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知识产权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日益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仅是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综观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形势,我们既有快速发展之根基,又承担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总的看来,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乘势而上,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三个层面。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防御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专利、商标的申请注册以及防范和应对侵权诉讼。在这个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比较消极被动的,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特性没有被发挥出来,上升到知识产权运营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利润,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注重专利抵押转让、商标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营。在知识产权层面,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拥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甚至形成专利技术标准,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垄断市场,获得较高经济利润。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在当前我国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们仅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弱化了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则忽视了知识产权的市场特性和经济意义,不利于培育和提高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利于推动知识产权在企业乃至地区、国家层面的实施。我们只有从运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意义,才能使企业认识到从事自主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才能激发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的提出和实施,传统的“重开发,轻管理”、“重保护,轻运营”的观念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变“消极的防御和保护”为“积极的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以时代的视角构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保护等各个层面,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美国学者费里蒙特·E·卡斯特认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控制等活动的过程。”因此,“管理”实际上就是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加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发展符合组织目标的活动和过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要达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技术开发的管理、专利的申请、商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企业的自主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可以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来规范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比如,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的技术因为未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无偿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本身只有通过实际利用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如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转让等,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5、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时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尤其是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攻势。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使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员。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与制定;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教育;负责建立企业内部专利文献、科技信息等数据库。同时,应任用高层次管理人员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结构多元化和人才知识复合化相结合,团队内部有精通管理、技术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规定、工作规程等所制定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惩制度等。
4、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投入,保证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转。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企业的长期任务,需要企业从全体部门、所有员工自上而下、由里到外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拟定不同的策略。因此,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绝非是简单成立一个部门或者照搬一些制度就可以做好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常需要企业从人员、物质、资金等各方面进行长期的、大量的投人才能达到成熟。此外,还可以积极争取一些政府方面的资金支持。
5、建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要结合知识产权的审核和评价机制,通过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及实施利用情况的审查和评定来核实员工的工作成果,明确员工的业绩。同时,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员工的绩效具体化为员工愿意接受的收益,对知识产权的发明人、设计人等自然人进行精神权利的奖励和股权激励,并对不能实现企业知识产权业绩合同目标的员工进行处罚,激励员工为创造知识产权价值而努力。
一、适当利用知识产权法保护保险公司新险种
知识产权法是在17世纪以后出现的新的法律部门,随着近现代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事业迅速发展,由智力成果而引出的一系列社会关系需要法律给以详尽的规定,由此知识产权法才不断地建立形成。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这种无形财产权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提供了法律保护,它有一系列专门法构成。一般而言,现在我们所认定的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由这些法律提供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主要有专利保护、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保护、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和行政保护几种方式。保险新险种的条款及费率规章是保险公司开发研制人员的智力劳动的成果,当然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由于保险新险种该项智力成果的特殊性质,它能受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极其有限的。我们只能在适当的保护方式下,利用知识产权法给新险种的开发公司提供较充分的保护。
二、新险种不是专利保护的保障对象
专利保护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享有专利权的一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一律不得利用该项专利技术。专利保护是对知识产权最为有效的一种保护方式。
三、著作权难以对新险种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给予单位作者以50年的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具有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从表现形式上看,保险条款的确具备作品的两个要素:独创性与可复制性,然而,本文从著作权的特征上进行分析,认为实际上很难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主要有三个特征: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并非是作品的思想内容,而只是表述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思想、事实、方法等都不是著作权保护的直接目的。因而保险条款即使获得著作权的保护,能得到保护的也只是条款文字内容的形式,而非险种设计的方法以及险种的实质内涵,包括它的风险责任与承保方式。因而同行的竞争对手只需在文字的表达方式、条款格式或条款的某些具体内容上加以变动,也就避免了侵犯设计者著作权的问题,从而使著作权保护发挥不了应有作用。
(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须有独创性,而非首创性。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给予先申请人、首创人以独占性权利,著作权只要求作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的,而不问思想内容是否与已发表作品相同或类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因而新险种实质性的内容,如承保的风险范围,保险责任,费率标准等的相同、类似并不侵犯开发新险种的保险公司的著作权。只要仿制新险种的保险公司的条款表现形式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同开发公司的条款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著作权就无法保护。
(三)从著作权的适用领域上分析,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现在的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保护的其他作品也只指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主要指服装、家具设计图纸、建筑工程图纸等)及其说明和计算机软件。从现有的法规看,保险新险种的条款和费率规章也不十分吻合著作权保护的适用领域。
四、商标保护可以保障保险新险种的服务品牌
从对新险种的知识产权保护角度来分析,虽然专利权保护与著作权保护都无法提供给新险种以智力成果保护,但保险公司仍可尽量利用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来保护自己的新险种,如可利用注册商标来保护新险种的服务品牌。按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该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均适用于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指的是金融、运输等服务业经营者将自己提供的服务项目与他人的服务项目相区别而使用的商标。因而保险公司就其所设计的新型保险品种可以注册服务商标,并在保险单上标志,以区别于其他公司的产品。服务商标一旦注册,其他保险公司无法在其保险产品上使用。从而可以使保险公司充分利用本公司及该项新产品的商誉、口碑等无形资产,达到保障新险种知识产权的目的。在现代社会中,一个知名的服务商标往往蕴涵着企业的形象、服务的质量,建立起顾客对其服务的信任程度,刺激其购买欲望。
五、商业秘密保护对新险种保护存在重要意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保险公司新险种设计中的风险统计数据分析资料及市场调查资料、设计方案、核保方法等技术信息正是需要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商业秘密类内容。对于正在开发研制中的新险种而言,上述技术信息的保密对开发公司自然具有重要意义,是可以抢先推出新险种的关键。即使是已经面世的新险种,上述信息的保密也是其独占市场,保持技术优势的关键,因而保险公司在开发和销售新险种的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商业秘密保护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例如,我国
六、行政保护是保证新险种市场独占性的核心方法
行政保护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立法权限内通过指定法律规章,对产品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的制度。行政保护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行政部门对新产品提供特殊保护是保护新产品开发公司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这种保护必须注意其负面影响,行政保护的保护期限过长,可能使企业对某种保险产品形成垄断,虽有利于促进个别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发展,但对促进整个行业,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存在不利,可能对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也产生不利,也有可能抬高了保险新产品的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故行政保护是保障新险种开发保险公司利益的一种核心方法,但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保护措施时也必须注意保险期限的合理性。在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现阶段,由于我国已成功地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履行开放我国金融保险市场的承诺,外资保险公司必将大量涌入我国保险市场,相比较弱小的国内保险公司,外资公司的开发保险新险种的技术优势是明显的。因此,考虑到保护民族保险企业的利益,是否设置新险种的保护期更应慎重考虑,以保证我国民族保险企业的发展壮大。
综上所述,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分析来看,保险公司的新产品——新险种能得到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有限的,但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发新险种投入的劳力与财力使新险种也成为人类智力成果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促进保险产品创新,保证保险业有持续长久的发展动力,法律的制定者应从一定的角度考虑给予适当的保护,合理地利用法律手段实现保险市场管理的最终目标。
一、我国企业现行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实践
其二,我国许多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普遍缺少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目前,在国内许多企业都成立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通常情况下,由科技处(室)或科研办负责本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学校领导层认为必要时才从社会上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项。科技处(室)或科研办的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可能属于某一学科的科研尖兵,但也可能对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无所知。纵观我国企业,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往往侧重于科研成果的统计、科研津贴的核查、科研奖励的发放等方面,对专业性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往往因缺乏专业知识而有意无意地选择回避。
二、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启示
鉴于我国现行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尚且不尽如人意,我们有必要研究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提供参考。
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德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从美国和德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特点来看,美、德二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营销都形成了成熟、稳健的运营机制,值得我国企业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改革时借鉴。
三、中西结合重构我国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鉴于我国企业现行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过于粗放,既不利于维护广大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还导致大量的科研成果没有及时推向市场,造成科研资金的大量浪费,我们有必要结合美、德两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成功经验,重构我国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具体如下:
其一,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化管理意识,努力探索符合我国企业校情的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企业领导阶层没有足够重视本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实际上,知识产权的保护客观上需要领导层将其纳入本校发展规划,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从美国和德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历程来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它不仅需要管理类的人才参与,还需要大量法律类、经济类等其它专业的人才参与。考虑到我国企业的领导层大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树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化管理意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此外,从美国和德国的经验来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定要形成体系,单一部门管理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目前,我国企业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采取了挂靠式的管理机构和独立式的管理机构两种模式。[2]以挂靠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模式分工过于简单,职权分别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很难在处理具体事宜时形成合力。实践中,如果出现责任事故,各部门惯用的方法就是推卸责任,最后导致无人承担责任,损失不了了之的后果。
笔者认为,从美国和德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来看,德国的“分散管理模式”比较适合我国国情。我们可以参照德国的“分散管理模式”来重构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我国未来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应由知识产权的申报、评估、检查与监督、市场推广和纠纷解决等几个部分组成。企业可以考虑设立科研处(室)来负责本校知识产权的一般性管理(主要是成果管理、科研经费的发放、课题的审定、所得收益的分配和科研人员的奖励)。至于是否为本校的智力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则应成立由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各种专业人士组成的專家委员会来决定。
最后,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是完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重要途径。要使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规范化、科学化,其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科研激励机制。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就是用资助、奖励和利益分配为手段,激发、鼓励、诱导与知识产权管理有关的各方面主体,把重视知识产权与重视自己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发挥知识产权创新的积极性,研发和推动大量高质量的技术成果的产出及转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笔者认为,我们可以采取专利许可、校企合作、合办科技中心、产学研结合等方法来筹集资金。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学校将获取的专利许可社会使用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是最常见的筹资方法。在这种交易模式下,学校无需动用任何财政拨款即可获得大量的额外资金。此外,校企合作是时下最流行的一种资源共享模式。在该模式下,学校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定价,再入股有实力的高新企业,获取相应的收益。
总之,建立良好的以奖励、股份共有、资助和市场效益分配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这是完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重要途径。
一、构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总结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所显现的基本问题以及通过发达国家成熟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可以看出,我国应当积极借鉴国外成熟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并针对我国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和产业需要,应尽快构建一套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
树立正确的法律风险意识
企业作为法律风险的管理主体,企业自身以及代理机构都应树立良好的法律风险意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必须加强自身的知识体系,逐渐提高代理机构总体的业务水平,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体系制定严格的审核制度,避免由于代理机构的原因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同时,应当尽快完善法律代理机构的评估标准,由仲裁机构给予正确严谨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结语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问题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以及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相互发展的融合体现,同时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管理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国内外企业占据竞争市场份额的重要举措。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方面暂时落后,问题突出表现在缺乏正确的力量指引、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风险管控制度有待提高等重点问题,因此在市场运营过程中遭受了惨重的损失。
学习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的成功经验,从我国企业自身发展特点出发,制定出适合我国企业特点的法律风险管控模式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现状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师生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方面很是淡薄,虽然会申报一些专利,但都是为了奖学金、毕业等,对真正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有实用价值、如何实施运用漠不关心。有部分知识产权确实通过签订合同转让/许可给了企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无形资产流失风险,因为没有完善的技术评价体系或者办法,一些很好的发明创造低价“卖”给了受让方,甚至有教师离职带着自己的职务发明下海经商,无形中变公有资产为私有资产,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
知识产权投入不足大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投入方面还很不足,并不是不想投入,实在是力不存心,尤其在西部一些地方院校,其一年科研经费总额还不及部署院校的零头,尤其是与沿海城市的部署院校相比,自然环境也成为了影响企业知识产权和科研发展工作的障碍。财政拨款有计划,因校因地而异的局面对一些西部地方院校的发展来说是十分不利的,企业领导层也会权衡在有限的财政预算里到底该划拨多少给科研创新发展,如果重科研,就会有所倾向地多划拨一些,但是大部分的地方院校在这点上还是有所取舍的,尤其针对知识产权方面,因为一个企业的发展不单单是只靠科研创新发展,教学的任务也很重要,缺乏了财力投入,自然而然在人力物力投入方面就不能有所保障。
知识产权转化重视不够知识产权的运用是其创新的核心,其中转化运用更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有些教师愿意将自己的成果申请了知识产权,然后再进行转化运用,企业对转化了的成果所签订的合同按照横向项目来管理,然而并没有出台针对专门从事成果转化教师的职称晋升政策,这对他们来说是打击其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造成从学校层面到教师个人,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的重视度不够。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设想
转变知识产权转化传统观念从国家到地方政府,现在越来越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具体实施措施也多种多样,因此必须完善企业相应的有关政策和制度。企业教师要改变传统观念,不能认为技术成果的转化是学校的事,与自己毫不相干,学校也应该出台一些鼓励政策,让从事成果转化的教师能够有动力将自己的技术成果进行推广,调动其积极性,例如教师非常关心的职称晋升和奖励等方面,应该意识到,知识产权的转化并不是教师个人的行为,应该在政策制定上有所引导。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不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简单的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企业改革的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的评估和核算工作
转变观念,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起着重大的作用,一个专利可以救活一个濒于绝境的企业,一个发明可以推出一个新的品牌或提高一个商标的知名度。同样,一个个发明也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所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强管理力度,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人人都能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多创效益。
强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侵权和非法占有知识产权的'行为给予坚决制止和严厉制裁。只有做到充分保护知识创造者、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狠狠打击侵权者,才能有效发挥产权制度的保障功能,使更多的创新技术问世,才能使知识和技术有序地扩散和使用,降低交易费用,让更多的知识产权去占领市场。
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范中介组织行为。知识产权配套服务工作,包括知识产权事务管理、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事务代理、专利文献查新检索、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服务、无形资产评估、专利信息传播交流、专利技术市场和技术中介服务等。
一是激励兴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同时加快国有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
二是加强服务机构的管理。各地专利事务所的设立,必须要按《专利代理条例》规定执行。
三是建立专利技术交易市场,规范专利交易行为,打击假冒专利技术交易等不法行为。
专利科技贸易、开发机构,要注重提高人员素质,严格遵守《专利法》,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规范服务。四是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服务机构,规范知识产权评估行为。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为产权人提供合法、公正、准确的评估服务。五是加强对专利信息的管理。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对有关服务机构进行专利文献服务的资格进行认定,对专利文献利用工作进行管理。专利文献服务机构要确保专利文献检索服务的全面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管理的对策
4、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想要进一步保护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那么就一定要对国际规则有所了解,这样就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当然也能够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他人所侵犯。对于我国传统的产权,我国政府应该对其给予重视,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力争能够把我国特有的传统产权在国际公约中增加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所以,加强国际合作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6、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
20xx年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粤府[20xx]88号),正式颁布并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知识产权是广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重要内容。
一、关于制定目的、调整范围和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被视为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越来越多的企业已意识到建立运行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于保护自身无形资产的重要意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将直接影响着科技产出和知识创新,从而影响企业乃至国家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激励企业员工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
对于企业来说.在经营过程中,其可能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赋予的其他知识产权。因此,《建议稿》根据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将上述知识产权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课题组认为,它不仅适用于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的各级各类员工.还应适用于来本企业实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有关人员。因为上述人员均可能因为职务或工作原因接触到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所以将其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二、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职责
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非常设机构,有必要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处理日常知识产权事务。《建议稿》第五条对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性质、地位、组成人员以及机构职责作出了规定。
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建
《建议稿》构建了企业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查新检索、知识产权工作备案、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认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知识产权保密和承诺、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宣传等制度。
(一)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是确保资产增殖保值的需要,是资产优化组合、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对其进行评估。
(二)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是现代企业高度重视的知识产权的之一。通过知识产权查新检索,不但可以获取科技情报特别是核心技术情报,而且可以提供决策依据,降低创新风险,防止低水平重复,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是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予以保护的制度。通过备案,使企业的一切知识产权工作都纳入企业的管理、监督和保护之中,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案可查。
(四)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认定制度
规定知识产权成果归属的目的在于明确智力成果的权属,划清产权界限,减少纠纷。《建议稿》第九条主要依据现行《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将员工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分为个人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非职务的知识产权创作活动产生的智力成果,权属归个人;对于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企业,企业给予创作者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署名权。
(五)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对知识产权档案进行集中管理,是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行政管理的工具之一。知识产权档案记载了创作研究的过程和最终成果,也是继续开展创作活动的条件。知识产权档案能起到维护企业、个人合法权益等作用。
(六)知识产权保密和承诺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可以减少因泄密而造成的损失。与企业的知识产权接触的人员包括企业的内部人员和可能的企业外有关人员。因此.需要针对各种情形和各种人员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密和承诺措施。
(七)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经济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到合同。知识产品的产生、使用和处分过程比较复杂.尤其需要合同来进行规范。知识产权合同既可详细地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能作为权利义务的证明。
(八)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原则性规定
企业之问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降低竞争风险。
(九)知识产权宣传制度
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观念,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基金,用于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关于专利管理
(1)专利申请管理。企业的各类发明创造,应遵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来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2)专利申请人的确定。委托研究项目和共同研究项目,专利申请人的`确定按合同约定执行。第一申请人是本企业的,专利申请工作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
(3)专利申请审查程序。设置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可以确定其专利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避免日后纠纷,也有利于企业对员工的发明进行指导和管理。
(4)专利申请审查结果。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对企业员工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后会产生不同结果。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不适合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发明人说明理由。
(5)专利法律状态调查。通过专利法律状态调查,可以确定研究成果的可专利性:专利引进时的专利法律状态调查,还可以确定引进的专利是否合法有效,增加谈判筹码。
(6)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文献检索是企业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的具体运用。通过专利文献查新检索,不仅可以获取科技情报特别是核心技术情报,也提供了决策依据,降低创新风险,防止低水平重复。
(7)技术引进。技术引进是企业利用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通过技术引进,可以加强企业的竞争力,甚至推动经济增长模式发生转变。在技术引进中,为确保所引进技术的合法有效性。应在事前要求许可方提供专利项目清单,并进行相应的专利文献检索和法律状态调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技术引进协议,要尽量避免限制自身发展、改进引进技术和有碍申请改进专利等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以便于企业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专利技术。
(8)产品出口。出口产品时,应事先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10)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合同。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合同是知识产权合同制度的具体体现,企业在进行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时,应与当事人签订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合同。
(11)专利转让合同。凡是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应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后再签订专利转让合同,不得在专利申请前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12)在职员工的保密义务。企业的知识产权无论是在研发阶段还是在研发成功后,保密工作都异常重要,一旦泄密,就会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在职员工接触到企业的知识产权,需要其承担保密义务。
(13)非在职员工的保密义务。与企业的知识产权接触的人不仅包括本企业的在职员工.也包括非在职员工,某些企业外的人员也需要承担保密义务。
(14)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企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侵权行为时.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处理侵权纠纷。
(二)关于商标管理
(1)商标管理工作的范围。商标管理工作是涵盖商标工作规划、具体计划、商标工作管理制度、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终止的全过程管理。其范围包括商标事务咨询、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纠纷调处、商标监督、商标专用权引进与转让等。
(2)新产品商标管理。开发新产品需使用新商标的,应于新产品投放市场前申请商标注册,以获得商标专用权。新产品出口也应调查产品出口所属国家(地区)的商标法律状况。
(3)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前,如果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有市场前景,则应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
(4)商标转让和受让。转让企业注册商标和受让他人注册商标,必须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请企业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合同事宜。
(5)注册商标保护。企业员工应注意保护本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现存在仿冒、假冒和淡化等侵权行为时,应及时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报告,以便调查处理。
(三)关于著作权管理
(2)《建议稿》第三十五条是关于企业及其员工取得职务或非职务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3)职务软件著作权可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自愿登记。
(4)《建议稿》第三十七条是关于职务软件著作权转让的规定。
(5)《建议稿》第三十八条是关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规定
(四)反不正当竞争管理
竞争对手有损害本企业利益和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有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奖励和法律责任
(一)署名权和获得荣誉、奖励的权利
(二)发明人的权利
被授予专利权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按照专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请求专利权持有企业发给奖金:专利技术实施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按照专利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请求企业支付酬金或提成。
(三)知识产权泄密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当中所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综合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政府部门已经越发的重视企业的融资发展情况,在这种大环境下,企业的管理者正在积极努力的提升自身企业的融资能力。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而言,该种融资方式是诸多技术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但是经调查研究显示,现阶段我国诸多企业在实际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过程当中,仍然有诸多风险管理问题存在于其中,这些风险管理问题的出现严重的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发展进程。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风险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无法准确有效地认知到风险管理对于企业融资水平提升的重要性,同时企业内部也无法建立起专项风险管理培训部门,进而导致企业风险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提升。
其二,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准入门槛较低,无法充分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共享以及资源共享,进而导致诸多信息风险存在于融资工作当中。
其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政策不完善,诸多管理法当中的各项条例之间存在着较大矛盾,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融资行为无法进行准确的定义,进而导致融资管理法的约束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