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个星期以来读《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这本书的读书笔记。这本书
对每个学习法律的人很重要,要多重要,读过才会知道。现在才较
全面看了,也才从现在
式给我这个“乱人”保存资料。文字后面的数字都是该文字在书中的页数,特此说明。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美国
:
博登海默
著
邓正来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介绍:埃德加·博登海默(
Edgar
Bodenheimer
,
1908
年
3
月
4
日
-1991
5
30
日)是美国法理学家。
年出生于德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
1933
年移
民美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
1937
年获得
LL.B
学位。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从
1951
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
并于
1975
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
主要论著有:
《法理学——
法律
哲学与法律方法
》
(Jurisprudence
:
ThePhilosophyandMethodOftheLaw)
、《论正义》
(Treatise
On
Justice)
、《权力、法律和社会》
(Power,LawandSociety)
、《法哲学七十五
年的进化》
(Seventy-fiveYearsOfEvolutioninLegalPhilosophy)
、
《责任哲学》
(Philosophy
ofResponsibility)
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
(AnIntroductiontOtheAnglo-AmericanLegalSystem)
等。
笔记内容如下:
古希腊诡辩家卡里克利斯:动物生活与人类生活的本质是建立在强者对弱者持有先天
优势的基础之上的。
6
法律试图使人平等,然而人在本质上却是根本不平等的。
古希腊诡辩家斯拉雪麦格:“我断言,正义不外乎是对强者有利的东西。”第
7
页。
柏拉图:
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都真正最有利的命令。
9
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谓正当的规
定。
亚里士多德:
让一个人来统治,
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因为人的欲望中就有那样的特性。
13
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