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的理解和运用刑法周延要件裁量民事纠纷案件

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玄玉宝为我们讲解法律思维的理解和运用。

法律思维是一种独特的思考方法和思维模式,它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群体所特有和必备的技能素养,也是法律专业性、职业性、科学性的重要体现。

而法律思维则会透过犯罪构成理论的分析方法,从是否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张三虽用刀砍刺了李四,但伤不致死,李四系因交通事故而死。则张三的砍人行为与李四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张三原则上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应判处死刑)、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张三是否存在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等正当事由)、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张三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或不能认识行为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案件处理客观公正、罚当其罪。

法律思维的特点十分鲜明。它首先是一种规范思维,从是否具有适当的法律依据出发,来建构社会行为或执法司法行为的正当性基础。比如,刑法领域的罪刑法定原则,强调定罪处刑必须严格于法有据;民商法领域的请求权基础理论,核心内容是“找法”,即探寻一方当事人可向他人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有没有法律规范方面的适当依据”,往往成为法律思维者临事应机的第一问。

同时,法律思维是以权利义务为核心要素的一种思考方法。如同良善、丑恶之于伦理思维,收益、成本之于经济思维,权利、义务则是法律思维中的一组核心范畴。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各种角色或行为,通过法律思维的转换,被表述为不同的权利或义务,使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能以一种通用的专业知识体系进行分析、评价,从而为配置利益风险、解决矛盾纠纷、构建社会公正提供了一种更为科学、统一的标准或尺度。

此外,法律思维还是一种价值评判性的思维模式,当事人的行为、诉求是评判的对象,法律规范是评判的主要标尺。以尺量物,要在精准,不容有偏。因此,精准性则成为运用法律思维的内在必然要求。特别是在当前推广要素式、要件代入式审判方法的背景下,对法律思维的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把握:

01精准界定

清晰明确的概念表述和内涵指涉,是法律思维的起点。法律用语往往言辞简练,但其内涵丰富、深刻,理解运用时常需界定或辨别。当事人的有关诉讼主张,亦常局限于客观情况和个人见解的叙述,法律认识往往不够清楚。比如,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解除合同的诉讼主张,可能存在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单方解除又有行使法定解除权、行使约定解除权的不同情形,而上述情形又可能交叉,如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同时具备。此时,法官必须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进行精准界定,引导当事人明确解除合同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其诉讼主张具体化,否则,案件办理难免会思路不清或无从下手。

一、界定语境

二、界定语义

法律用语的实质内涵,往往是其表面文辞所不能充分表达的,故法谚有云“法律未经解释,不得适用”。比如,民事诉讼领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非指当事人对自己所有的诉讼主张都负证明责任,而是遵循“于己有利”原则,即当事人须主张和证明对自己有利的规范要件事实(“有利”是指不适用特定法律规范,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不可能得到支持);而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用以否认对方援引的规范要件事实的主张,则该当事人并不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责任仍在对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应作限缩解释,证明责任不必然归属于首先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可见,对于法律概念需防止望文生义,应注重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多种方法,科学精准确定其内在含义。

02精准判断

法律规范预先设定了行为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法律思维的关键步骤是对要件事实是否成就进行判断,即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特征进行判断,通常涉及事实判断和法律性质判断两个层面:

一、精准判断案件事实

二、精准判断法律性质

再如,对于前述张三案例,张三涉案行为与李四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也涉及法律认识问题。条件关系说会认为,如果张三不刀砍李四,李四就不需要送医,也就不会在送医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因此认为张三的刀砍行为构成了李四死亡的条件,二者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相当因果关系说则认为,按照“一般人”“行为时”的标准,张三在实施砍刺行为时,无法预见后续交通事故的发生,因张三涉案行为而发生李四死亡的结果不具有相当性,故二者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由此可见,对于同一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可能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结论。实践中发生的一些冤错案件,其实也不一定是案件事实没有查清,而是在法律定性上出现了偏差。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雇佣与承揽、委托理财与投资入股之间,其界限有时并非泾渭分明,只有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紧密结合起来,细致分析、深入论证,才能作出比较精准的要件代入,为法律思维的持续进行创造条件。

03精准裁量

法律思维的基本模式是“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即在确认案件事实符合规范要件之后,赋予其相应的规范效果。但此种规范效果的获得,并非如自动售货机般机械式发生,而是需要法官在严格遵循法律逻辑的基础上,充分权衡各方利益,在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达致相对精准的结论。

一、严格遵循推理规则

“三段论”的推理有其特定规则,若不严格遵循则难免疏漏。比如下列推理:“共同侵权的两人是连带责任人”(大前提),“共同侵权的三人不是共同侵权的两人”(小前提),“共同侵权的三人不是连带责任人”(结论)。这一推理之所以错误,在于其违背了“在结论里周延的名词,在前提里也必须周延”的推理规则。根据逻辑原理,否定命题中的述词周延,肯定命题的述词不周延;结论中的“连带责任人”是述词,结论属于否定命题,故结论中的述词周延;而大前提是肯定命题,肯定命题的述词不周延,故在结论里周延的名词在前提里不周延,因此推论错误。

再如,一起撞人案例中,有人对送医人提出这样的质问:如果你没有撞到他,你为什么要送他去医院?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其推理过程大致如下:

大前提:所有撞到他人的人,都是应当送他人去医院的人;小前提:你是(实际)送他人去医院的人;结论:你是撞到他人的人。

这一推理好像有理,但实际是将大前提中“应当送他人去医院的人”等同于小前提中“(实际)送他人去医院的人”,发生了概念混淆或偷换的错误。事实上,“送他人去医院的人”并不总是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见义勇为、善意协助等情况。这样违背逻辑规则的推理引人质疑,也在所难免。

二、全面权衡各方利益

结语

法律思维既是分析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的思考方法或工具,有利于大家在法治框架内对话沟通、寻求共识、定分止争;法律思维更是法律人执法办案所必须的一项专业技能和“心法”,通过精准地界定、判断、裁量,使法律概念的表述更反映法律文本的原义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使事实证据的认定更贴近案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使法律适用的结论更符合规范逻辑、实践价值、社会期待。“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思维的精准运用,将为“法之必行”难题的破解提供一个可资探索的路径。

THE END
1.苏力:法律人其实没有独特的思维“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是美国法学院流行的说法,本意在于鼓励法学院新生尽快熟悉实践中的制度环境与法律技术。但自从20世纪90年代这句话被引入中国,它就被误读为法律人拥有且应当拥有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本文试图探讨这一误读的成因,论证所谓“法律人思维”其实并不为法律人所专有,以及在所谓“法律人”共同体中也不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4878419995715513&wfr=spider&for=pc
2.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豆瓣)中国法律人今天所要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从事不同法律职业的法律人,竟然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不仅如此,一些社会公众基于对中国法治状况和个人处遇的反思,对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提出质疑,对法律人提出批评。对这些问题的深深感触,成为作者此部作品的灵感之源。作者期望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这一富有强大生命力的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6533265/
3.每日一书2545《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如何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我国中青年法学家的领军人物,法学界公认的思想大家和演说家,擅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法律原理。 关于本书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陈瑞华教授的一部学术演讲录,记载了他近十年来在全国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院学生所做的八场讲座。陈瑞华教授通过对法律人几种特有思维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013/01/1099991611_1099991611.shtml
4.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出游没有带纸质的书,kindle看起来又不太方便,于是在得到开始听书,今天听了一本书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学过那么多年法律,办过那么多的案子,但没有积累过自己的作品,着实有点汗颜。 听书毕竟不像看书一样,能够详细做笔记,能够直观的将文字映像于脑海中。听书听到的只是书的梗概、主要意旨。作为汲取知识的方式https://www.jianshu.com/p/a41d4fd78306
5.《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三版)》简介书评在线阅读当当湖北新华书店旗舰店在线销售正版《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三版)》。最新《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三版)》简介、书评、试读、价格、图片等相关信息,尽在DangDang.com,网购《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三版)》,就上当当湖北新华书店旗舰店。http://product.dangdang.com/11777684881.html
6.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2版).pdf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2版,陈瑞华著,法学家讲演录,法律出版社,2011.05。 收藏 分享赏 0 内容提供方:tqh135 审核时间:2019-02-13 审核编号:7001025041002006 认证类型:实名认证 能力类型:内容提供者 领域认证: 版权证书: 区块链号: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213/7001025041002006.shtm
7.法律人必须掌握的十种法律思维!什么是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叫思维方式。 1、逻辑思维 在法律思维当中,逻辑思维可能是我们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们经常讲“因为”、“所以”,这是一种逻辑思维。在我们的法律规范当中,比如说“假定、处理、制裁https://zhuanlan.zhihu.com/p/401189986
8.好书推荐《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看得见的正义》《论法学研究方法》书籍简介:《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一部学术演讲集,吸纳了陈瑞华教授的十一篇演讲实录。书中有法律初学者适用的法律入门知识,有法律实务人士适用的职业技能技巧,也有法学研究人员适读的学术专题内容。第三版更加注重思想性和思辨性,强调法学家既要投身于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更要扎扎实实地研究问题、总结教训和提炼规律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04/23/content_8988060.html
9.法官思维方式的法理分析法信但是在所有法律思维中,最为典型、起决定性因素和引导作用的就是法官思维方式。当事人将问题提交给法院,说明这是个法律问题,要求法官进行法律思考,法院的职责就是按法律标准来裁判是非,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官思维方式就是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的态度,在司法理念支配下持有的心理,理性地对待价值的取向,基于对法律的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78353&libid=040102
10.法律思维方法(精选6篇)记得刚入法律之门, 老师就在强调要形成一套法律人的思维方式。那时候, 根本不了解思维方式是什么, 对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更是一无所知。后来, 通过学习各种具体的法律知识, 对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价值、原则有了初步的了解, 好像对这一套思维方式有了模糊的意识。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vw1yp2f.html
11.李德顺如何认识法律的价值——有关价值思维方式的一个经典命题学界思考法律的价值时,通常有两个主要的角度:一个是法律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因素,如它所提供或追寻的价值目标及其实施方式、评判标准等,如理性、秩序、人权、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等;另一个是将上述因素作为一个整体,探讨法律对人和社会的意义,如“法律的工具价值”“法律的政治经济价值”“法律的内在价值”等。这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