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律诗格律,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其一,忌“孤平”。在“乙”型律句(平平仄仄平,七言则为仄仄平平仄仄平)中,五律第一字、七律第三字都必须是平声。否则,将变成“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则谓之“犯孤平”。孤平是格律诗之忌。
其二,拗与救。近体诗违反平仄格律(不包括可平可仄的用字)的叫做“拗”。出现拗句,改换本句或对句适当位置上的其他字的平仄而予以补救谓之“救”,一般是有拗必救。例如,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中的“寒山转苍翠”一句,由“平平平仄仄”改为“平平仄平仄”,“转”字拗,则“苍”字救,这是本句自救。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中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平仄格式本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由于诗意的需要,在出句的第四字用了一个仄声字“不”,拗了,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字“吹”,以资补救,这是对句相救。
其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七律而言,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而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须严谨分明;就五律而言,则一三不论,二四分明。但是,有的律句一三五不能不论,如“犯孤平”(仄仄仄平仄仄平)或“三平调”(平平仄仄平平平)的情况都是不允许的。前者第三字、后者第五字都必须“论”。二、四、六字也允许不“分明”,例如在丙种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中,第六字可以不用仄而用平(拗),但第五个字要由平改为仄(救),即全句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陆游《夜泊水村》中“记取江湖泊船处”一句就是这样处理的:第六字“船”,拗,不“分明”了,故救之以“泊”字。至此,可以把(甲)(乙)(丙)(丁)四种句式中哪些地方平仄不能违反(不加任何符号),哪些地方平仄可以任意(文字下加·号),哪些地方的平仄可以有条件地变更(文字下加号)列在下面: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
(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
(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2015.4.27
西楼独上欲听风,
槛外滔江向海东。
夕照众芳红疏影,
人生几许怅然中。
无题【平水韵】
怅望春山飘渺渺,
风狂不解动残杨。
雨寒微冷疏花影,
追忆成伤夜未央。
封侯何必觅,
不屑计奇功。
多少英豪杰,
身随葬此中。
红楼梦里【平水韵】
满纸荒唐鸟泪啼,
曹公笔墨总为迷。
庭深幽竹潇湘雨,
自古多情惨又凄。
2015.4.29
柔情似【平水韵】
花散随风流水处,
男儿本是细彪尘
英雄往往柔情似
倾国颜前已俗人
2015.4.30
渔家傲魏武怀古【词林正韵】
空余秋草怀魏武,东临碣石踞如虎。
关键词:十四行诗唐诗格律
诗词是中国古典文学体裁的重要形式,在中国古典文学遗产中,占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并对中国文学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唐诗是诗歌的典范,也是文学园地中的一朵奇葩。十四行诗是欧洲文学史上,尤其是诗歌史上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格律方面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
一、唐诗的格律
唐代诗歌分为两类:古体诗和今体诗。古体诗是继承汉魏六朝的诗体;今体诗是唐代兴起的诗体。我们这里讲的格律主要是指今体诗的格律。
今体诗分为两类:律诗和绝句。律诗又分五言律诗(简称五律)和七言律诗(简称七律);绝句又分为五言绝句(简称五绝)和七言绝句(简称七绝)。
今体诗格律的内容大致包括四个方面:
(1)字数和句数。今体诗都有固定的字数和句数。五律诗每句五个字,共八句,全诗四十个字;七律诗每句七个字,共八句,全诗五十六个字。五言绝句每句五字,共四句,全诗二十个字;七言绝句每句七个字,一共四句,共二十八个字。
(2)押韵。格律诗词必须押韵,今体诗用韵,都依照平水韵眼注①演,而且限用平声韵,一韵到底,中间一般不换韵。用韵时,平声不和上去入声押韵,上去声也不和入声押韵。我们看一个例子:
春题湖上
白居易
湖上春来似画图,乱峰围绕水平铺。
松排山面千重翠,月点波心一颗珠。
碧毯线头抽早稻,青罗裙带展新蒲。
未能抛得杭州去,一半勾留是此湖。
这是一首七律诗,它的韵脚为“图tú、铺pū、珠zhū、蒲pú、湖hú,”押的韵是u韵,且都是平声韵。
(3)平仄。诗词有一定的平仄格式,这是它的主要特点之一。古代汉语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所谓平仄,平是指平声(包括现代汉语中的阴平和阳平),仄是指上去入三声。让这两类声调互相交错,就能使声调多样化,而不至于单调。这样就形成诗词的节奏美。平仄的规则非常重要。可以说,没有平仄就没有诗词的格律。
今体诗的平仄,指的是句子的平仄格式。五言诗共有四个句型,即:
(一)仄仄平平仄
(二)平平仄仄平
(三)平平平仄仄
(四)仄仄仄平平
(字下标记表示可平可仄。下同)
七言诗也有四个句型,即:
(一)平平仄仄平平仄
(二)仄仄平平仄仄平
(三)仄仄平平平仄仄
(四)平平仄仄仄平平
这两类句型,分别错综变化,形成五言诗或七言诗四种不同的平仄格式(具体格式从略)。每首诗中,上句(也叫出句)和下句(也叫对句)的平仄相反,即相对立,叫做“对”,所以今体诗的平仄关系极为工整,很少有“失对”现象发生。我们看一个例子押
秋浦歌
李白
白发三千丈,(仄仄平平仄)
缘愁似个长。(平平仄仄平(对))
不知明镜里,(平平平仄仄)
何处得秋霜,(仄仄仄平平(对))
(4)对仗。所谓对仗,指的是出句和对句的词义成为对偶,用对称的字句加强语言的效果。律诗的对仗,一般用在颔联和颈联,即中间四句。白居易的《春题湖上》中间四句中,“松排”对“月点”,“山面”对“波心”,“千重翠”对“一颗珠”,“抽早稻”对“展新蒲”等。也有首、颔、颈三联皆对仗的,通常尾联(最后两句)不用对仗。绝句可以不用对仗,如果用,通常就用在首联。如“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张祜《何满子》)。也有首尾两联都用对仗的,不过比较少,如“两个黄郦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杜甫《绝句》)。今体诗的对仗有两个特点,一是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若有同字,则属于古体诗;二是对仗必须是平对仄,仄对平,否则是失对。
二、十四行诗的格律
十四行诗原是中世纪流行于欧洲民间的一种抒情短诗,是为歌唱而作的一种诗歌体裁,后来被文人(最早是被意大利文人)所掌握运用,成为欧洲诗歌史上风靡一时的诗歌体裁。随着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影响遍及欧洲各国,十四行诗体随之传入法、英、俄、西班牙等国,并适应各国语言的特点,产生了不同的变体。意大利诗人彼得拉克(Petrarch1304—1374)是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十四行诗作者。
十四行诗从韵式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以彼得拉克为代表的彼得拉克式(PetrarchanSonnet),也可称作意大利式(ItalianSonnet),另一种是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莎士比亚式(ShakespeareanSonnet),也称作“英国式(EnglishSonnet)”或“伊丽莎白式(ElizabethanSonnet)”,其中还有一种特殊变体,即“斯宾塞诗体(Spenserianstanza)”,它只是一种变体,不可单独成为一类。
(一)十四行诗的结构
彼得拉克式用意大利文写的十四行诗,从结构上分为两个部分,即前面的八行组(octave)和后面的六行组(sestet),八行组又可分为两个四行组(stanza诗节),六行组又可分为两个三行组(stanza诗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结构分为两个部分,即前面的一个十二行组和后面的一个两行组,十二行组分为三个四行组(quatrain),一个两行组称作couplet,所以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实际上是由三个quatrain外加一个couplet组成的。
(二)十四行诗的韵式和节律
彼得拉克十四行诗(我们以弥尔顿的十四行诗为例)和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的节律均为轻重格(或称抑扬格)五步音,也可以叫做五步抑扬格(iambicpentameter),即每行中有10个音节,均以非重读音节开始,轻重音格式相间,以重读音节结束(意大利的十四行诗也有以11个音节为一行的)。先看一下弥尔顿的《关于他的瞎眼》一诗:
OnHisBlindness
When蒺Icon蒺sider蒺howmy蒺lightis蒺spentEre蒺halfmy蒺days熏in蒺thisdark蒺worldand蒺wideAnd蒺thatone蒺talent蒺whichis蒺deathto蒺hideLodged蒺withme蒺useless熏蒺thoughmy蒺soul蒺more蒺bent
To蒺servethere蒺withmy蒺maker熏and蒺presentMy蒺trueac蒺count熏lest蒺Here蒺turning蒺chide鸦“Doth蒺Godex蒺actday-蒺labor熏蒺lightde蒺nied芽”l蒺fondly蒺ask.But蒺Patience熏to蒺preventThat蒺murmur熏蒺soonre蒺plies熏“God‘dothnot’needEi’therman’s’workor’hisown’gifts熏who’bestBear’hismild’yoke熏they’servehim’best.His’state
Is’kindly押’thousands’atHis’bidding’speed熏And’posto’er’landand’ocean’without’rest鸦They’also’servewho’only’standand’wait.
这首诗中,每行中都有10个音节(不是单词),读起来均以非重读音节开始,且轻重相间。如第一行中/ai/、/si/、/hau/、/lait/、/spent/皆为重读或次重读音节,其他五个音节/wen/、/k藿n/、/d藿/、/mai/、/iz/皆为非重读或轻声音节,以下各句均以此类推。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也是如此,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和彼得拉克式十四行诗的韵式各不相同。彼得拉克式十四行诗的韵式都押脚韵,韵式为:
abbaabbacdecde
也就是说,第一行的最后一个音节与第四行、第五行、第八行的最后一个音节押韵,第二行的最后一个音节与第三行、第六行、第七行的最后一个音节押韵,其余六行比较随意。这种韵式的特点前面两个四行组(octave)用抱韵,后面的两个三行组(sestet)的韵式往往有变化,比较自由。我们还是以弥尔顿的《关于他的瞎眼》一诗为例,第一行的最后一个音节为/spent/,第四行、第五行、第八行的最后一个音节分别是/bent/、/zent/、/vent/熏第三行与第六行、第九行的最后一个音节都是/al押d/,韵式极其工整,这也是十四行诗的一个特点。
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的韵式为:
ababcdcdefefgg或abbacddceffegg
这种韵式的特点是三个四行组(即quatrain)都用交韵,也有用抱韵的,但不常见,最后一个两行组(即couplet)是一对偶句(即两行互押脚韵)我们看一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例子:
Sonnet18
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蒺sday芽
Thouartmorelovelyandmoretemperate押
RoughwindsdoshakethedarlingbudsofMay熏Andsummer蒺sleasehathalltooshortadate押
Sometimetoohottheeyeofeavenshines鸦
Andoftenishisgoldcomplexiondimmed鸦
Andeveryfairfromfairsometimesdeclines熏
Bychanceornature蒺schangingcourseuntrimmed鸦
Butthyeternalsummershallnotfade熏Norlosepossessionofthatfairthouow蒺st鸦
Norshalldeathbragthouwander蒺stinhisshade熏
Whenineternallinestotimethougrow蒺st押
Solongasmencanbreathe熏oreyescansee熏
Solonglivethis熏andthisgiveslifetothee.
很显然,这首诗的第一行与第三行押/ei/韵,第二行与第四行押/eit/韵,第五行与第七行押/ais/韵,以此类推。这种韵式也极为工整,读起来朗朗上口。
与莎士比亚几乎同时期的斯宾塞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十四行诗变体,即“斯宾塞诗体(Spenserianstanza)”,它的节律也是五步抑扬格,韵式为:
ababbcbccdcdee
这种韵式像个连环扣,是韵式中最为独特的一种。
三、十四行诗与唐诗格律的异同
十四行诗和唐诗作为欧洲和中国文学史中极富代表意义的文学体裁,在格律方面存在着许多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十四行诗与唐诗的相同之处
(1)十四行诗与唐诗的行数或句数是固定不变的。十四行诗固定为十四行,不管进行怎样的分类,它的总行数都是不变的;而唐诗中律诗与绝句的分类也固定了一首诗的总句数。
(2)十四行诗与唐诗在写作时都遵循一定的韵式,都要押韵,使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也具有一定的美感。
(3)十四行诗与唐诗都是有节奏的,尽管两种诗歌的节奏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节奏都很鲜明。
(二)十四行诗与唐诗格律间的不同
(1)唐诗的音节与十四行诗的音节
唐诗(或者说汉语诗歌)是以音节为最小单位的,一个音节就是一个汉字,所以一首唐诗的字数都是固定的,而且每一音节(也就是一个汉字)基本都有意义和作用;十四行诗也是以音节为最小单位,每一首诗的音节个数基本上都是固定的,但是每个单词在音节构成上是不同的,也是不固定的,所以每行乃至整首诗的字数是不确定的,而且每一音节也不一定具有实际的意义。
(2)唐诗的节奏与十四行诗的节奏
诗的节奏表现形式不外乎三种:长短、高低和轻重。唐诗有四声,四声调值的高低是唐诗节奏的主要表现形式,四声的不同组合即产生了唐诗的平仄关系,也就是说产生了诗的节奏,唐诗节奏注重的是平仄相间,所以王力先生说:“没有平仄就没有诗词的格律”(注2)。
十四行诗沿用英语诗的“重音制(accentsystem)”格式,采用抑扬格。有重读也有非重读音节,十四行诗的节奏侧重于语音的轻重,而非高低。
(三)唐诗的押韵和十四行诗的韵式
前面我们说过,唐诗对押韵的要求非常严格,由于平仄关系的影响,在写作时在对韵脚汉字的选择上就更为慎重,而且每一句诗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意义,切不可将一个完整的意义割裂成两句诗。十四行诗则没有如此细致的要求,有时为了机械地套用诗歌的格律,只得把一个语义生硬地割裂成两行甚至多行,这在唐诗中是绝对不能出现的。
(四)唐诗的对仗与十四行诗的用词随意性
对仗工整是唐诗的一大特点,而且有些对偶句已经成为传世佳句。十四行诗在用词上相对来说随意性就比较大,没有太严格细致的要求。
唐诗和十四行诗是亚欧文学中璀璨的明珠,在世界抒情诗宝库中,都保持着崇高的地位。
注释:①平水韵是宋淳佑年间,江北平水人刘渊根据唐初许敬宗奏议,将《广韵》的206韵合并为107韵。简称平水韵。
②见王力《诗词格律概要》第24页第二行。
参考文献:
①王力诗词格律概要眼M演,1979年版,北京出版社
关键词:中国古典诗歌韵律节奏
中国是诗歌起源最早、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从《诗经》时代开始,中国古典诗歌不断得以发展、繁荣,在韵律、内容及艺术手法上,取得了超高的艺术成就,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国古典诗歌具有形式整齐、韵律严格、内容凝炼等特点,其中的思想感情、意境形象、音韵节奏和风格神韵等要素给诗歌的翻译带来极大的困难,而中外翻译理论家对诗歌翻译的可译性也众说纷纭,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古典诗歌极其玄妙、精微,具有汉语特有的含蓄且灵动的意向,有着诸多中国特有文化背景下的特色典故,以及极具音乐美的严格韵律,这些特点使得中国古典诗歌禁不起翻译。尽管中国古典诗歌翻译给众多译者带来极大的困难与挑战,但是为了传播中国古典诗歌之美,使其能够在异国语言的滋养下绽放光彩,让更多的人能通晓其美之所在,译者仍然迎难而上本着任何词语皆有可译性的原则,借助多种翻译手段和技巧,努力使中国古典诗歌译作更贴近诗人的原意。
一、中国古典诗歌的韵律概述
二、中国古典诗歌节奏的可译性
三、中国古典诗歌音韵的可译性
音韵是诗歌的基本要素之一,具备音韵之美的诗歌能使诗歌读起来韵味无穷,中国古典诗歌主要通过押韵的方式来实现声韵的和谐,增强诗歌语言的音韵美。中国古典诗歌,尤其是律诗、绝句等,对押韵的要求非常严格,一般使用的是平声韵,偶句句末必须用韵,此乃韵脚,奇句句末不用韵,首句可以选择性入韵,必须一韵到底,不能换韵转韵出韵。不论是中文诗歌,还是英文诗歌,都特别注重尾韵。尾韵在中外诗歌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尾韵能使诗歌读起来琅琅上口,韵脚有规律地重复,有助于加强诗歌的节奏和韵律,同时起到一定的联想与组织作用。因此将中国古典诗歌进行英译时,首先需要对其尾韵作出英译,继而翻译出整首诗歌的音韵美,传达出诗歌的音韵效果。例如,有柳河东之美誉的唐朝著名文学家柳宗元的五言山水诗《江雪》,全诗只有区区二十个字,却极为传神地描绘出了一幅幽静寒冷、情调凄寂、飞鸟绝迹、人踪湮没、万籁无声的江乡雪景图。这首诗歌平仄相间。采用入声韵,韵促味永,刚劲有力,押ie的尾韵,备受历代文人称赞。许渊冲先生及美国著名诗人GarySnyder都对这首诗进行了英译。其中GarySnyder的译本虽然没有很规律的押韵格式,但仍然进行了音韵上的处理。
四、中国古典诗歌诗行的可译性
五、结语
中国古典诗歌具有非常深厚的文化内涵及文学意蕴,对其进行翻译实属不易,而中国古典诗歌的韵律彰显出其特有的音乐美,传达出诗人跌宕起伏的情感,历来表现出由于中英语言语音上的差异而难译的特点,然而,众多翻译者在格律音韵翻译中不断努力,孜孜以求,找寻中国古典诗歌韵律翻译的各种方法并加以归纳,在诗歌翻译中表现出惊人的创作力。古诗词曲英译美学研究学者教授将诗词的声音分为字面声音和字内声音,还有字外声音并介绍了完美再现声音美的方法,如音译法、对译法、增译法、自创拟声词、拟人化。许渊冲先生在其译作中坚持韵体的使用,以传达出原诗的音美。在众多译者的努力与创造下,中国古典诗歌的韵律是可译的,不但能使译文为译出语使用者所接受,译入语读者理解,达到诗歌翻译的目的,还可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推敲,斟酌,再现古典诗歌的音韵美,实现对中国古典诗歌翻译的最高标准:“形神兼备”。语
参考文献
[1]朱光潜.诗论[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84.
[2]鞠玉梅.英汉古典诗格律对比研究.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11).
吕岩,唐末、五代道教主流全真派祖师,字洞宾,道号纯阳子,自称回道人,河东蒲州河中府人,现山西运城市芮城有元代丘处机奉皇帝御旨兴建的永乐宫,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名大纯阳万寿宫。吕岩是道教中的大宗师。目前道教全真派北派、南派、东派、西派,还有隐于民间的道门教外别传,皆自谓源于吕祖。
吕岩原为儒生,40岁遇郑火龙真人传剑术,64岁遇钟离权传丹法,道成之后,普度众生,世间多有传说,被尊为剑祖、剑仙。华轩居士据《全真诠绎》记载:于北宋期间应八仙之首铁拐李的邀请在著名仙苑石笋山聚会时列入八仙之列。
的法律意见书
()字第号
至:
自:
致:
一案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公司参考。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
1.
2.
.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据):
三、本案的基本事实
四、双方的争议及交涉情况(本案背景)
五、对本案的法律分析:
1.关于本案
问题。
1.1
1.2.
2关于本案
2.1
2.2
六、(若是案件一审前,则)对本案解决纠纷的两种建议方式的比较:
以上是从诉讼角度做的分析,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本案的解决方式,可以考虑有诉讼与调解(非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现将两者对比如下,供贵公司选择:
2、诉讼需要支付一定的(承担高)费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付(需要预先支付包括)诉讼费(原告预先交付,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等(费用)。
但其优点是判决书或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有强制执行效力。
3、调解(非诉讼)方式解决(虽无需垫付诉讼费),其问题是缺乏权威机构的强制效果。但其优点是可以随时进行,方式多样,一般情况下成本较低。
(具体到本案,我们)本律师倾向于先行采用调解(非诉)方式处理本案。
因为:第一…
本意见书不是本事务所和/或本律师向贵公司做出的保证,仅供贵公司内部在处理本案时做参考之用。委托人对本意见的结论有独立判断之权利。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本律师书面许可,本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本事务所和/或本律师所拥有唯一的解释权。
天津冠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月暗柳轻总为秋
涟漪潋滟波碧碧
画舫浮沉水悠悠
临风细听杨柳曲
倚窗常觅琉璃眸
琵琶声起寒蝉和
菱歌唱彻紫菱舟
建立模拟法庭,通过担当不同的角色,使学生充分验证和实践理论知识。模拟法庭一直是各高校法学教学中应用较多的一种方式。在模拟法庭上,由学生亲自组成审判庭,担任原告、被告、人,通过法庭质证、调查、辩论,深入探寻案情,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参与者对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其效果是课堂教学无法比拟的。模拟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学生就业做准备。律师助理和司法文秘的多数工作并不需要学生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是需要他们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能够灵活、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通过在模拟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训练,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可能。“诊所式”教学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等法学院正在尝试的一种教学方法。在这种“诊所”中,老师是“医生”,学生是“实习医生”,由“实习医生”亲自处理“临床”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医生”负责把关,并在“治疗”过程中及时给出各种意见和建议。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和模拟法律事务所、模拟律师事务所配套使用。另外,还可采取“创设情境法”、“讨论法”、“研究法”等教学方法[3]。
二、加强实践性教学
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律师执业过程中。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对营销手段的看法。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想如果我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平坦,实习小结是结束也是开始。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
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习,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光阴似箭,时光如梭,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XX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益民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
XX年初,吴益民代表杨浦区出席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参与讨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上,吴益民针对《工作报告》的内容,从人大代表、律师的角度,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四条建议。一要进一步完善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程序,规范执法手续,确保公正;二要不断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伪劣药品惩治力度的监督,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
安全;三要进一步保障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权利,给律师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创造更好的条件;四要在崇明岛大开发前选择几起典型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崇明大开发时干部队伍不走歧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充分肯定并在其工作报告中采纳了吴益民律师的观点。
三、关心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
吴益民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他在不遗余力地为那些无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之余,又慷慨解囊献爱心,资助了很多困难家庭,使这些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园。有人评价他更象一位慈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