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会填到各种各样的表格,特别是出国签证的时候,会用英文填写,其中有一个必填项是“婚姻状态”(MaritalStatus)。
一个人的婚姻状态有很多种选项,我们看看都有哪些情况:
1.commonlaw
2.divorced
3.separated
4.married
5.single
6.unknown
7.widow/widower
相信后面几条大家理解起来没啥难度:
divorced表示“离异”;separated表示“分居”;married表示“已婚”;single表示“单身”;unknown表示“不清楚”;widow表示“丧夫”,widower表“丧妻”,合在一起就是“丧偶”。
那么第一个commonlaw(字面意思是“普通法”),这是什么鬼?
其实,这个commonlaw的说完整应该是commonlawpartner,属于西方的一个法律术语,定义是这样的:
Common-lawpartnermeans,inrelationtoaperson,anindividualwhoiscohabitingwiththepersoninaconjugalrelationship,havingsocohabitedforaperiodofatleastoneyear.“普通法伴侣”就某人而言,指与同居关系同居的人,如此同居至少一年。
对于有结婚证的婚姻,我们通常称作“法律上的婚姻”,对应的概念应该是married;而上述这种common-lawpartner可以翻译为“同居伴侣”。
西方某些国家在法律上承认同居伴侣等同于有结婚证的婚姻。同居伴侣在生活个各方面享受和已婚配偶一样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医疗保险、政府报税、各种福利等等。
所以,这种有实质上的夫妻关系,但没有去政府机构办理婚姻登记(没领结婚证)的情况,通常被称作“事实上的婚姻”。
“同居”的情况在我国也不稀奇,不过我国法律不承认同居关系就是夫妻关系。
“同居关系”用英语表达就是common-lawrelationship,这种关系里的个体被称为common-lawpartner(同居伴侣),这是一种“事实婚姻”,英文叫defactomarriage。
defacto/di:'fktu/:事实上的(不一定合法)
另一点需要注意,“同居伴侣”不一定是异性,国外有很多同性恋人选择一起生活,但不结婚,所以common-lawrelationship也经常用来委婉描述同性恋者的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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