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关于宪法草案的讲话时说:“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思想年编》(一九二一—一九七五),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65页。]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近4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力量不仅因其地位崇高,更源于其有效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了10个方面的概括,其中一条就明确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将推进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是我国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地位,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都是对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把宪法确立的国家重大制度、重大事项转化为具体法律制度,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法律规定,使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得以实现和具体化,在国家事业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得到全面实施。要聚焦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奋斗目标,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更加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
二是,进一步组织落实好宪法实施的有关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先后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等。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和举措,对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继续抓好组织落实工作,通过不断丰富和发展宪法实施实践,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不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并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目的就是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从法律规定上明确了这些职责。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审查研究,审慎提出审查意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切实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根本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