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日前,中宣部、司法部等联合印发通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全民宪法意识,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拥护和信仰宪法的权威。
宪法之光,照亮你我。宪法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守护着我们的幸福美好生活。从出生起,每个人都被宪法赋予了人权;长大后,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成年后,宪法赋予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学毕业后,宪法赋予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休息的权利、依法纳税的义务等;结婚生子后,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退休后,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宪法精神,是我们每个人的心灵灯塔。它告诉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它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它告诉我们,要尊重和保护人权,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尊严;它告诉我们,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自由呼吸、健康成长。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新征程上,抓牢关键群体。将宪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通过沉浸式教育,系好青少年第一颗“法治扣子”,把宪法教育纳入“思政课程”,用宪法护航青少年成长之路,让孩子们成为儒雅有礼、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做强网络宣传。我国网民规模超过10亿,网络已经成为普法工作的主战场。在互联网的广阔天地中,我们需要法治的阳光,让宪法精神在网络空间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打造法治阵地。借助趣味式,开展更多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宪法文化宣传活动,推进宪法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让宪法春风化雨般沁人心田,让全体人民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陈宝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