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服务的志愿者个人而言,首先,志愿服务有利于塑造或深化价值观念。通过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志愿者能够巩固与增强对国家、社会及他人的责任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健康的心理与坚强的意志,形成团队协作意识,从而在无私奉献中,进一步获得心灵的净化与精神的升华。其次,志愿服务为志愿者搭建了奉献社会的重要平台。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有机会为社会问题的改善出力,为社会建设出力,从而尽一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回馈社会,贡献社会。再次,志愿服务有利于开拓知识视野、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使志愿者接触不同领域的知识与技能,特别是在正式志愿服务中,志愿组织往往为志愿者提供专项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等,这都为志愿者提供了极好的学习机会。此外,通过志愿服务,志愿者的组织、协调、沟通等能力也得以锻炼并提升。最后,志愿服务有利于丰富人生的阅历和生活体验。
就现实层面来看,作为志愿服务对象的人们,往往是社会中身陷困境、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而志愿服务作为一种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服务,一方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较具针对性及有效性地解决服务对象遭遇的实际困难,提高其生活水平与质量;另一方面,则能够将社会的关爱与鼓励传递给服务对象,从而拉近服务对象与他人的心灵距离,加强其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和社会归属感;
同时,透过志愿者亲切、真诚的关怀及平等、友善的交流,能够有效地降低服务对象的自卑感与疏离感,促进其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建立,增强其面对社会的勇气与信心。
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首先,志愿服务可有效弥补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中的内在缺陷,以其独有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大量的服务,这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保障在资金和服务人员的数量、质量方面不足,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对社会保障特别是服务保障、精神保障的需求,从而缓解了政府的压力,维持了社会的稳定。
其次,志愿服务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唤起人们的志愿意识,传播志愿精神。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少彼此间的疏远感,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志愿服务具有特别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唤醒并激发公民内心深处的关爱、善良等美好品质,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从而构建起一个充满友爱、互助、互信的和谐社会。
再次,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之一,是公民普遍的、平等的参与政治生活,志愿服务则为公众参与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平台。它不仅能够让人们平等而直接地参与社会生活,凸显公民团体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也为社会群体提供了自我管理的模式,提升了公民社会的自我认同感,增强了社会能力。
同时,因志愿服务活动而形成的社会组织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共同体或道德社会,它为其成员提供了扮演和实践现代公民的机会,在志愿服务的实践中为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