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的概念很复杂,我们可以从三个角度相互补充来描述。
第一个,规范角度(dimensionnormativa):法律是作为一个整合的规定,是一个规定社会的体系,以一套规定社会行为的方式呈现。与非规范的社会事实不同,法律的特点就在于其规范性(funcionnormadora)。同时法律规范需要具有有效性(validez),如果不具有有效性那就不是法律。
第二个,事实角度(dimensionfactica):法律同时也是社会事实,出现在所有的社会群体中(grupossociales)。因为法律的效力在于法律规定的内容会出现在社会现实中,所以这是其事实角度和其社会效力(eficaciasocial)的体现。
第三个,价值论角度(dimensionaxiologica):法律是基于正义,价值体系和基本原则建立的。平等,自由,政治多元化和正义。(justicia)
2.法律的有效性(Lavalidez)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待法律的有效性。
第一个,形式上的有效性(lavalidezformal):一个规定的形式上的有效性是在于需要由立法机构根据程序建立并发布(publicaryemisor)。
第二个,实质上的有效性(lavalidezmaterial):这个意思是这个规定没有被废除(derogada),并且没有与更高级别的法律规定不相容,或有冲突。基本原则是宪法。
3.法律的效力(laeficacia)
法律的效力在于被遵守(obediencia)和应用(aplicable)。首先,制定法律规范的人确立了规则的目的,也就是说如果规则符合目的(fines)则具有效力。
人们的服从程度:普遍服从(generalcumplida)
谨慎的满足(prudenciamentecumplida)
普遍不服从(generalincumplida)
3.法律的正义性(lajusticia):法律的正义,是一个主观的伦理概念(unconceptosubjetivo),主要是良心上的(conciencia)以及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