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案情】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问题】(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因为在1981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1、【参考答案】(1)对王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王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发生
6、构成何罪,如何处罚?【参考答案】(1)章某构成绑架罪,王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李某构成绑架罪。对于绑架吴乙的行为,章某与李某属于共同犯罪情形,其中章某作为该绑架罪的主犯,李某属于绑架罪的从犯。(2)章某与李某的绑架罪均属于既遂。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一方面由于绑架罪是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力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是否实现了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另一方面,作为共犯中的帮助犯,李某的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不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不能成立中止。在刑事责任方面,王某与李某犯罪时候均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李某属于绑架罪共犯中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则此时章某仍构成绑架罪,依法适用死刑,并处没收财产。4、【案情】姜某于10月21日商场闲逛时,正好遇到在门市部任售货员的高中同学金某,姜某看货架上摆满了高档电器,遂起盗窃之心。姜某对金某说:“没想到这儿东西还挺多!”金某漫不经心地说:“还行!”当晚,姜某到金家,密谋盗窃某商场门市的电器一事。金某开始不太同意,后来在姜某的鼓动下终于同意了,并让
7、姜某上心点,准备充分点。第四天晚12点多,姜某、金某撬开商场后,偷得电器数十件,价值3万余元。在逃离现场时,金某为破坏现场,从柜台里拿出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子。在逃跑的路上,金某说:“我把电炉插上了。”姜未吱声,事后才知道电炉是为了放火。当夜,该市场被火烧毁。【问题】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姜某构成什么罪?金某构成什么罪?两人之间有无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2)如果当时姜某看金某将电炉插上,并问金某:“干吗?”金某回答:“破坏现场呀!”姜某夸道:“还是你老兄厉害。”接着两人离开现场,大火烧毁了该门市部,此时,姜某与金某的行为如何定性?(3)如果金某在插电炉时,姜某并不知道,只是站在商场大门处等姜某出来。此时,正巧该门市部主任到市场有事,看见姜某站在该市场门口身边一大堆电器且商场的后门半开着,便查问姜某:“你在这儿干什么?”姜某很害怕,操起事先准备好的铁棍朝商场主任头上砸去,主任当即倒地。后经查验,主任为重度脑震荡。金某放火后与姜某匆匆带着赃物逃离了现场。综观全案,姜某、金某各构成什么罪?【参考答案】(1)姜某行为构成盗窃罪。金某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姜某和金
8、某和盗窃的共同故意,并共同实施了盗窃电器的行为,因而是共同犯盗窃罪。而金某在放火时,并没有与姜某商量,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放火犯罪故意,而且姜某也没有实施放火行为,所以姜某不能构成放火罪的共犯。(2)姜某、金某应构成共同犯罪,构成共同放火罪和共同盗窃罪。因为二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有协同一致的犯罪行为。(3)姜某构成抢劫罪,金某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和参考答案案情1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问题(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