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挈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就能分清层次,明确重点,周密地谋篇布局,使总论点和分论点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能够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组织、利用资料,决定取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料的作用。
三、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一)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
慕课提供最优质的教学资源,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激发。因为学生主动利用慕课平台,就是主动学习,主动接受知识的过程,而平台上提供最优质、全面的教学资源,是对平时课堂的重要补充与发展。同时,慕课教学将完整的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细小的知识点,制作8~12分钟的微课程,学生可以就某一知识点反复学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习的难度、提高了学习的趣味性[2]。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充分的学习乐趣,爱上学习,学习兴趣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是值得推广的新型学习模式。
(二)要充分挖掘慕课学习平台功能
(三)要注重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新课标的要求,对于大学阶段的学生而言,学习已经成为一项自觉的活动,因此,主体地位的确立是非常重要的。慕课以服务和方便学生学习为最终导向,同样也赋予了学生以自主学习选择权利[4]。慕课作为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融入了主观的学习体验,“我要学”成为学习的主要动力,学习成为学生喜欢自愿的自觉行动。同时,慕课丰富的资源和信息量,又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满足其求知欲,而且在学习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爱上学习,学习成为其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在学习中成长。
(四)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
(五)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
四、结语
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研究,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而慕课,也已经影响了学生学习和发展,对于学生的学习实践是极为有利的,这也要求学生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力,实践能力与创造力,实现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学生自觉主动、自愿的学习理念以及发展。学生的不断学习,学习能力的不断增强,对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素质与水平,尤其是我国的创新水平与能力,有着显著地推进意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不仅是对教育最好的阐释,更是对慕课学习平台的完美总结。这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学习力凝聚和发展的平台,将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身,是学生实践能力的重大提升,对学生和教育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借助慕课平台学习,已经成为现代学习方式发展的一个重大提升,具有发展的空间与潜力,必将会引起重视。
最近,有关法律的专题也一直是我们计划中的重点,因为在国内的一些朋友需要的都是关于留学的信息,此项工作之外也希望为到达德国的朋友,尤其是会员朋友提供一个真正的网上家园,有关社区的建设正在完善当中,希望年底之前能与大家见面。
作为一个真正的德国社会里的华人社区,其中法律咨询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最近接到不少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我们都在尽可能的范围内进行了回答。但是因为人手及条件方面的限制,不能够一一做答。今天要给大家提供的两条建议是:
一,有些问题要自己特别留意。比如前些日子,有一位情况特殊的朋友,他到达德国上大学后,因为国内家庭及工作的原因,在回国半年多,大约八个月后返回德国境内。在入境的时候,没有引起任何麻烦,但是在延签证的时候,却被签证官意外地得知这一情况,对他做出了拒绝延期的处理。经过多方面的努力,也没有效果,这位学生只好返回国内。
因为根据德国法律规定,学生签证如果出现一次性离境半年以上,那么该签证自动失效。对于这一点要说明的是,从多次往返的经验中,出入境的体现主要是在中国海关的出入境章上,而这一点是德国海关很少注意的。虽然通常情况下,在你持学生签证多次往返于中德之间时,德国海关是不做任何处理记录的,但也有少数情况下,你出境的时候,德国海关也会给你盖上章。
在以上的例子里,那位同学出境时就被盖上了出境章,他却没有仔细看,虽然他的情况非常可惜,但是在他这种特例上,如果他能仔细看一下盖章的字样,他自己也会明白,海关会明确写明:如果一次性出境超过半年,那么签证就自动失效。虽然他在入境的时候,海关疏忽了这一点,没有拒绝他入境,但是在延签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这一点要提出的建议是有些法律条文只要你用心去看,就当是德语学习一样,你也可以自己从中避免一些失误。
二、关于求助律师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来讲呢,很多在德国的华人律师事务所都是挣中国人的钱。有些就是抓住中国人德语不好,即使德语基础好,但在法律问题上也没有办法和德国律师沟通,或者是害怕德国律师,特别是大的律师事务所的昂贵费用,减少中国人的讨价还价。然而这些方面的原因要从两点来讲:
你有没有必要找律师,或者说有没有必要花钱找律师。举例来说,有一位同学在没有打工卡的情况下,去一家意大利餐馆打黑工,开始两个月,老板知道他这种情况,也发给了工资。事情出在第三个月上,从他第三个月开始,老板就不再发他工资,当他月底去要工资的时候,老板却要他出示打工卡,分明想装糊涂,想黑吃黑。老板说我不知道你没有打工卡,被知道我是要受罚的,请你赶紧走人,这个同学无奈只好离开了这家餐馆。一个月的辛苦钱也没有拿到,老板抓住了他的弱点,就是他本身就是打黑工的,如果是在上学期间,他肯定不敢告老板,这样会惹麻烦。
当然这件事真的去告上法庭,最后的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但如果找到了学校的免费律师,也许就会有另外的做法。比如说律师出面,写一封律师信该餐馆,说我们接到一名学生的申诉,虽说他在你们那打黑工,并委托我们处理此事,所以我们写了这封信,希望你能够把拖欠的工资还给他,以后也不要再雇佣黑工,否则我们会和当地的劳动局联系。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呢,如果被劳动局抓住,除了要罚十倍以上的罚款以外,这家餐馆很可能被劳动局进行检查,并且在税收方面,曾经也有过一些餐馆因为雇黑工被罚到倒闭的事情,所以一般老板也不敢冒这个险。如果你是学生呢,他是不会欺负你的,一旦有一个律师帮你出面,应该会起到作用,这是在免费的律师情况下。一般来说每个大学的学生服务中心都会设有这样的律师机构,专门为学生作法律咨询。一般情况下,每个外国学生有权力在德国免费请一次律师。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请各位向当地大学的学生服务中心咨询。
重要的是,德国律师并不是象你原来想象得那样贵。
一、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很难确立
(二)法律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
法律的制定与修改都是为了适应人类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法律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种意识形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的民主化程度也在不断的加深,权利主体的范围也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扩大,但是这些权利主体都是拥有理性的。他们运用自身的理性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一步步实现自身的既定目标,体现自身存在的社会价值。这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活动与动物的最本质的不同。动物的世界是很简单的,他们不会明白人类所制定的法律,也不会去遵守,更谈不上参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所以说法律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只有人类才会明白法律的规范作用,动物的法律意识是不存在的。
(三)勿将动物法律主体地位有限化
动物没有与人类一样的行为意识。有些人主张可以为动物指派监护人,代动物行使一定的法律权利,将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有限性。这种主张是存在一定争议的。既然动物已经获得了法律的主体地位那么它自己就有权利去行使一切法律权利,不需要监护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同时,监护人只是在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行事,并未真正考虑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所以,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的有限性是行不通的。
二、动物的法律保护之我见
(一)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动物的多重价值
在利益冲突下,法律随之产生。法律的产生使利益矛盾得到调节。所以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利益矛盾也离不开法律。动物对人类而言有哪些利益方面的诱惑呢动物作为地球上与人类共同存在的生物,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动物首先具有商品价值,它可以为人类带来高额的利润,成为生产性的资产;其次动物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娱乐价值等都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保护好动物不仅可以给人类带来诸多的利益,而且还可以维持生态平衡,保持自然物种的多样性,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动物保护法,扩大动物的保护范围
目前所存在的动物保护法不是很完善,许多濒临灭绝的动物,比如东北虎、大熊猫等还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保护。随着食物的不断减少和人类的大量捕杀,这些野生动物的生存面临着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很有必要通过立法等方式来保护这些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三)加大动物的保护力度,严惩滥捕滥杀珍稀动物的行为
法律保护力度不够,惩治力度不够,这都使得许多的动物成为人们的桌上餐和获得巨额利润的牺牲品。所以,国家要明确动物保护法的各项文件,完善各个法律条文,严禁滥捕滥杀、残害动物,严禁进行非法的动物交易。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绝不姑息。同时,对不同种类的动物采取不一样的保护措施,对稀有的动物给予特殊的保护,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
三、结束语
动物作为一种与人类相区别的生物,它有自身存在的自然规律性。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的确立并不能够起到保护动物的作用,如若运用不当则会危害动物的生存。所以说,是否确立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是值得商榷的,也是引人深思的。动物的保护离不开法律制度、离不开全人类的共同努力。为了人类社会、为了整个生态的平衡,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