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唯物论、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材需要详细讲解这些原理及其与法律关系的内在联系,以及对法律本质的理解和把握。
二、法律规范的社会存在形式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材需要对法律规范的社会存在形式进行全面的阐述。对于法律规范的起源、发展和作用,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相互关系的分析,都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重要内容。
三、法律规范的历史演进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材应当介绍法律规范的历史演进过程,以及不同历史阶段的法律规范的特点和作用。对于法律规范的历史变迁和社会背景的分析,可以帮助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四、法律规范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功能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材应当强调法律规范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功能。对于法律规范的阶级性的认识,可以引导学生理解资产阶级法律和无产阶级法律的区别。同时,对于法律规范的意识形态功能的研究,有助于深入理解法律规范在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作用。
五、法律规范与社会实践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材应当强调法律规范与社会实践的密切关系。法律规范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和表现,以及社会实践对法律规范的反作用。帮助学生把握法律与社会实践的相互关系,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重要内容。
六、法律规范的解释和效力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材应当介绍法律规范的解释和效力的原理和方法。对于法律规范的解释和效力的研究,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和把握法律规范的适用性和实际效果。
七、法律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对比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材应当简要对比传统法律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差异和联系。通过对比分析,帮助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特点和优势,以及对传统法律哲学的批判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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