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雎粤吮敬伪绲氖堑赖潞头伤苤饕瞪缁嶂刃颍撬龆,大声喧哗在外国还可以告你扰民呢,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车辆限购恰恰能解决交通问题,感谢主席很高兴今天能跟对方同学共同探讨这个问题。
攻辩小结
谢谢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对方辩友在之前的质询环节可真是嘈嘈切切错杂弹,大错小错落一盘,
首先一场机敏的辩论需要一个严谨的立论,对方却对法律定义产生误区,一味强调恶法亦法,殊不知这个问题连学术界都没有下定论,却用这个历史争论为难我方。
在道德和法律处理问题方面对方辩友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说来说去都是道德能解决的就是道德的功劳,道德解决不了的就扔给法律,却忘了我们今天辩论的关键点是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什么。
对方辩友偷换内外因概念,且推理错误。错误的因必然得不到正确的果,请问概念都错了,立论从何而来?
其次,对方辩友耗费大量精力论证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却忽略了本次辩的是道德和法律谁能主要维系社会秩序,而非谁产生谁,谁决定谁
再次,对方辩友在谈到资本主义革命时认为道德对于社会秩序的维系起作用,却不告知我方究竟是如何起作用,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言辞含糊,语言闪烁。那我就要告诉对方辩友了,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系,社会变革,社会进步,起了道德无法起到的作用,
法律能够明文规定黑人奴隶的自由,而美国南北两方不同的经济体制决定的不同意识形态,也就是道德却毫无作用。
对于闯红灯、酒驾等社会秩序混乱的情况,主要靠道德绝对是不够的,只有法律才能通过强制力,使人们从被迫接受,变成主动遵从。
台州市多人哄抢现金,对方辩友解释是道德的缺失造成的,可是那么多市民都是道德缺失吗?警方自然管不了那么多市民,可是警方只要管好不主动交还现金的市民,不就维系秩序啦?对方辩友却不承认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挽回损失。
贪官可以用法律惩罚,但对方辩友却一直说用道德教化教化,可是我们教化来教化去,贪官还是靠法律来制裁。
对方辩友说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不一定就是高尚的人,是啊对方辩友,对于高科技犯罪我们怎么办,不就是靠法律吗对方辩友?他都没有道德了,您还跟他讲什么道德啊?
对方辩友说孝顺立法没有实际作用,先不提这是否是社会秩序问题,孝敬父母的美德流传了几千年,不孝敬父母的人却还是层出不穷,最后只能通过法律来保证这种美德。这不正好说明了法律的作用吗?
大声喧哗在外国还可以告你扰民呢
插队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可是这种不影响大局的现象靠道德是可以解决的,但是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还是靠法律啊!
对方辩友一直强调道德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却忘记了法律同样有预防作用,法律意识深入人心,防患于未然。
下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道德命令或道德要求不断转化为社会的法律规则趋势已
第二,道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是必须服从的统一的准
则。道德作用的发挥最终靠行为主体的良知,而对没有道德观念的人则很难发挥作用,主要靠道德无法抑恶。我们不是为了惩罚而制定法律,法律加强的目的也不是让人们放弃原有的良知,不是要用法律取代道德,而是为了更加强化人们心中的道德,在道德自身无法发挥有效作用时,充分发挥法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有助于重塑社会成员的行为和道德素养,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维系。
第三,从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来论,在我国,虽然剥削阶级
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还有形形色色的道德观念与我们不同的敌对分子,从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蓄意破坏社会安定,这是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道德的阶级性却决定着它对此是无能为力,制裁它的只能是法律。
正方(攻辩小结)
对方看似密不透风的言论.实则可谓是漏洞百出。
首先对方认为车辆限购不能解决交通拥堵,那么请问对反方辩友:既然车辆限购不能解决交通拥堵,那么国内为什么继北京颁布限购令之后,相续又会有上海、贵州、广州等城市跟随?如果限购真不起作用,那岂不就是说我国政府判断问题的能力还不如对方辩友?其次,对方辩友称限购令并未减少城市交通总量的作用,我认为这言论更是可笑之极,我们拿计划生育来说吧!计划生育颁布初起到有效制止了中国人口.增长的作用了吗?很明显起初并没有,这个作用得等数十年才能凸显出来的,正是我国政府当初的英明的决策为现在的中国环境、资源等减轻了不小的压力。大家都这道汽车是有生命周期的,一辆汽车按正常使用大约能用10—15年而限购令的实施恰恰是为了解决我国未来的交通问题的,这再次体现了我国政府的英明决策——防患于未然。
最后.对方辩友宣称城市限购令不利于汽车行业的发展,我认为恰恰相反,城市限购令是有利汽车行业的发展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一个很简单的比喻:众所周知一个人使用越贵的纸张写字那么他的字就会写的越好,因为他懂得珍惜。而同理,国内各汽车品牌为争取这来之不易的顾客,它们也就更懂得用心做好产品,而且,此举也有利于国内汽车公司兼并联合,优胜劣汰,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车辆限购恰恰能解决交通问题。
感谢主席,很高兴今天能跟对方同学共同探讨这个问题
1对方辩友说你们追求的利是社会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利,那我就要问了你们这种利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方一辩能在攻辩小结中给我们解释?
2对方辩友,按照您今天的逻辑,亲情叫利,友情叫利,老人资助学生上学也叫利,任何事情都叫利,那么今天您的义在哪?
3对方辩友说,人人都追求义的儒家大同社会很美好,但其实是一种历史倒退的幻想,很难与当代商品社会相融合!试问如果有这样一种追求重义轻利社会的坚定信念,又怎么能说实现不了呢?
4对方辩友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我不得不问您了,您交朋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5对方辩友对利益的的理解很是宽广,认为所有的利和义都包括在利的含义之内。如果真是这样我想我们这场辩论赛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输了,因为全都重利了。
6对方辩友虽然承认精神利益的存在,但是却偏隘的认为追求精神利益比追求物质利益更加高尚。事实上,无论是物质利益还是精神利益,都有正当与不正当的差别,追求正当的物质利益并不可耻,追求不正当的精神利益也不高尚。假若一个人为了满足精神利益而嫖娼,更无高尚可言!
7对方辩友说重义轻利最大的坏处就是抑制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和创造,是社会贫穷和动乱的根本原因,无和谐可言!却不知重利轻义则会导致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物欲横流势不可挡,更加破坏了社会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