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现代分析法学派—凯尔森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3.04.16福建

现代分析法学概述

兴起原因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战后的反思

分析法学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强调“法律就是法律”、“恶法亦法”,拒绝对法律的好坏进行评价。法西斯的危害被认为与分析法学把法律看成主权者的命令有关。分析法学必须回应这些责难,一方面为法律与道德之分的基本立场作出辩护,另一方面,也要进行理论上的创新。

(二)对分析法学局限的反思

20世纪民主与政治的发展使得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显得过于简单。法律不仅设定义务,还授予人们权利:它不仅规定制裁和强制,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分析法学需要克服法律命令的局限性,需要一个新起点。

(三)西方法哲学各派别的相互影响

2现代分析法学的法律观及其方法论的特点

(一)基本立场

第一,法理与道德的分离

第二,法律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其存在和范围可以通过客观的检验标准加以确定。

第三,法律的概念分析和结构分析不同于社会学、历史学的研究。理解规则的概念以及之间的联系是理解法律性质的关键。

(二)方法论特点

第一,坚持实证主义哲学观。

第二,坚持以实在法作为研究对象。

第三,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第四,坚持分析的方法。

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一、纯粹法学的研究对象、性质和方法

1.法律的定义

凯尔森对“法律”给出了一个经典的规范法学式的定义:法律是“人的行为的一种秩序(order)。一种'秩序’是许多规则的一个体系(system)它是具有那种我们理解为体系的统一性的一系列规则。

凯尔森提出,法律是一种“人的行为强制性规范秩序”。其含义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是一种人类行为的秩序,他以人的行为作为调整对象。

第二,法律是一种强制秩序,对于那些有害于社会的不可欲的事件或行为,法律以强制行为的方式作出反应。

2.法律规范的定义

“法律规范是意志行为的客观意义(objectivemeaning)。”一方面,法律规范是某个人或机构的意志的产物,是由意志行为(willingact)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只有其意义能够成为客观意义的意志行为才能产生法律规范。

(二)纯粹法学的性质

纯凯尔森试图把纯粹法学构建成一门规范性的法律科学,简称为规范法学。“纯粹法学是实在法的一般理论。它是一种关于一般实在法的理论,但它提供了一种解释的理论”。

纯粹法学的性质体现在它所追求的“纯粹性”。纯粹法学以实在法为研究对象,把非法律的因素排除在法学的研究范围之外。一方面,它把法律与道德相分离,使法学区别于伦理学、正义哲学和政治哲学。另一方面,它将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排除在其研究范围之外,使法学区别于对社会事实的研究,区别于社会学或关于社会现象的知识。接着凯尔森论述了法律与道德或者正义的关系,提出来他著名的正义相对论

正义相对论

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是主观的、相对的,不存在客观的、绝对的正义标准。正义原则无法通过事实而加以证实,关于正义问题的价值判断受到感情因素的支配。涉及价值判断的问题之解决,是由个人的价值观、情绪和意志来决定的。凯尔森否认存在具有普遍性的、绝对的价值观或正义观,但他并不否认正义问题的存在,只是认为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价值观,绝对不存在作为评价实在法好坏的客观正义标准。

纯粹法学与法律社会学的区别

同:(1)反对自然法学,反对道德和法律混为一谈。

(2)坚持价值中立的科学观念来研究法律。

异:(1)研究对象:纯粹法学法学研究对象是实在法,法律社会学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

(2)定义:纯粹法学认为法律是人的行为的一种秩序,具有规范性。法律社会学将法律归约为创法、执法和守法之中的社会事实、心理事实。

(3)独立性:纯粹法学是一种规范法学。法律社会学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分支。

(三)纯粹法学的方法论

二、作为等级秩序的法律

(一)等级秩序的含义

法律是一个规范体系,这一思想则是从凯尔森开始的。

“法律体系是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的等级……基本规范是规范效力的最高理由,(这些规范)一个根据另一个被创造,因而形成等级结构的法律秩序。凯尔森提出,法律是一种“人的行为强制性规范秩序”。

(二)法律等级秩序的形成机制

(三)法律等级秩序的组成

法律秩序是由个别规范、一般规范、宪法和基本规范构成的等级体系。

三、法律和国家的同一性

凯尔森坚持法律与国家的同一性观点。其含义是,国家只是一个法律现象,一个法人,一个共同体。“国家是由国内(不同于国际的)法律秩序创造的共同体。(国家作为法人是这一共同体或构成这一共同体的国内法律秩序的人格化。)”在传统理论看来,国家是由三个要素组成的,即人民、领土和由一个独立政府行使的国家主权。但凯尔森认为,这三个要素只能被理解成一个法律秩序的效力和效力的若干维度。

四、国内法与国际法的一元论

(一)国际法的性质及其构成

凯尔森认为国际法也是法。国际法像国内法一样规定了对国际不法行为的制裁,其特有的制裁手段是报复和战争。国际法只能算是一种初级法律秩序,主要因为国际法没有设立负责国际法规范的创制与适用的专门机关:(国际法规范主要是由习惯和条约创立出来的,而不是由特别的立法机构创制的,因而还处于分散状态;没有专门机构负责国际法规范的适用,)

国际法的等级体系。国际法的规范分为三个等级。

最高一级是习惯性国际法规。其中,“信约必须遵守”,它本身是由习惯性国际法创立的国际法规范,在国际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二等级是国际条约所建立的国际法,它不适用于所有国家,只对两个国家或国家集团有效力,属于特别国际法。

第三等级是国际法院和国际组织所创立的国际法规范。

除了以上三个等级的国际法规范之外,国际法规范秩序中也存在着一个国际法基本规范,它把由国家间相互行为构成的习惯设定为一种国际法的创立事实,并赋予由国际习惯创立的国际习惯法(即一般国际法)以法律效力。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统一

凯尔森提出了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一元论思想。如果国际法和国内法要被认为是同时有效力的规范秩序,那么,就应该把两者理解成一个单一的体系。从逻辑上讲,可以从两种不同的方式理解它们的统一。即“国际法优先论”;要么是即“国内法优先论”。

凯尔森理论所蕴含的逻辑必然会导致法学领域的世界主义倾向。在国际政治关系中,如果一味地坚持国际法的优先地位,强求各国服从国际法律秩序,这会为霸权主义、超级大国干涉他国内政打开方便之门,为它们的对外扩张政策提供借口。这可能是凯尔森所没有预料到的。

THE END
1.主题我是如何避免法律干预的三个小窍门保障合理程序:第三个规定涉及到保证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如果任何环节出现偏差,比如证人的资格问题、庭审时间安排等,那么必须采取措施纠正这些错误,以确保整个案件能够按照既定的法律框架进行正常流转。 通过遵循这三条基本原则,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对司法系统造成不必要压力的同时,也为自己提供了一个更加稳定和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hi-shi/101408.html
2.探索正义的边界法律学术之旅我想学法律,这个决定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知识的海洋与未来的无限可能。法律,不仅是规则和规范的集合,更是一种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手段。我希望通过学习法律,能够深入理解这个世界如何运作,以及我们每个人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二、解锁法律之门 要想学好法律,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它的基础知识。这包括宪法、民法典https://www.cjan6a6c.cn/ke-yan-cheng-guo/455247.html
3.法治建设与解决公共安全领域法律盲点的路径探索4、普及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公共安全法律知识的认知度,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如何运用法治建设解决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盲点 针对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盲点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立法进程,制定和完善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加强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和https://www.kanfawang.com/post/18082.html
4.法律的局限性及其克服法律局限性严格规则自由裁量程序正义 分类号: D920.4(中国法律) 在线出版日期: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页数: 2(96-97) 参考文献 (1) 仅看全文 排序: 发表时间 被引频次 [1]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njdgdzkxxxb200504039.aspx
5.从成文法的局限性论建立判例制度构想因此,意欲通过立法,使所制定出来的成文法律成为具体、明确、涵盖性极强的、能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并能经受住时空考验的“万能钥匙”,只不过是一个美好却无法实现的梦想。法律的不确定性,使成文法的运行暴露了与生俱来的局限: 1、不周延性。法律规则应当具备确定性,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最大限度地涵盖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11/id/226279.shtml
6.公众参与背景下的政府决策能力建设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2.在决策的公众可接受性诉求突出的决策中策略性地融入积极而有效的公众参与。公共部门设计精良的公众参与决策的理想结果是,公众对于参与过程获得高的满意度、有助于保障或提高决策质量、公众参与的局限性问题在决策者主导、引导下得到克服、决策顺利实施。为此,决策者要考虑以下细节:第一,准确界定“公众”。哪些是相关http://www.sass.cn/109000/22751.aspx
7.法律局限性(精选七篇)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曾指出,“法律的缺陷部分源于它所具有的守成取向,部分源于其形式机构中所固有的刚性因素,还有一部分则源于与其控制功能相关的限度”。法律中存在的局限性,伴随着自身属性而来的,虽然不可克服,但是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其影响。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5fcsy06.html
8.成文法的一个永恒而沉重的话题——局限性的认识与克服/任玉林总之,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手段较多,大体上可分为相互依存的司法、立法和理论补充三类,但具体情况则较为复杂:各手段优缺点并存,如类推适用较易但范围较窄,立法补充由于仍是成文法,其固有缺陷依然不可避免,习惯虽便于执行,但又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达成一致认同较难;相互间关系密切复杂,如法律解释为原则、判例的媒介,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6532&page=2
9.论法律不是万能的——局限性姬文宇2. 论法律万能主义与法律虚无主义 [J] . 沈敏荣 ,桁林 . 思想战线 . 2003,第003期 3. 论法律概念局限性的实践克服之道 [J] . 徐莹莹 ,李聪 . 鸡西大学学报 . 2016,第001期 4. 论法律的局限性及克服 [J] . 邱珂 ,舒爱民 .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 2013,第004期 5. 论法律的局限性及其克服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legal-system-society_thesis/0201274049491.html
10.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资本主义判断题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资本主义民主的局限性将最终被克服 参考答案:错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判断题资本主义民主的实质是资产阶级的专政,是资产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民主,具有虚伪性 http://www.ppkao.com/tiku/shiti/10940376.html
11.一次完美的经历——记第五届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红十字国际在谈到对国际人道法的感受时,她说:“在比赛之前,我的世界就是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学校国家,从未意识到自身眼光的局限性。国际人道法是一门关怀人的法律,参加了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后,我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要爱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之外,心中还应该长存一份普世的关怀, 应当将眼光放远。 在世界的https://www.icrc.org/zh/article/china-5th-national-moot-2011
12.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公力合作模式——量刑协商制度在中国的兴起(三)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局限性 按照前面的分析,我国法律将值班律师塑造成临时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诉讼参与人,而没有赋予其辩护人的身份。值班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并在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充当见证人的角色。从理论上说,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有助于保障嫌疑人认罪https://liangxing.swupl.edu.cn/xslt/cxfx/278400.htm
13.论文阅读LJP法律判决预测论文笔记multi对于这个问题别人是怎么做的:包括手动标注区分性法律属性,通过GNN学习区分性表示,将事实描述分解成不同情况。 别人的方法中存在的问题:标准的交叉熵损失无法区分不同的错误分类,难以直接从事实描述中推导出精确的犯罪金额,这样会影响刑期的预测。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损失函数的局限性,数据表示的局限性,没有利用https://blog.csdn.net/Summerison/article/details/141784278
14.论缔约过失责任与诚信原则的适用究其本质, 诚信原则是将道德法律技术化的法律规范, 其效力贯穿于全部民法的始终, 成为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 以及进行法律推理的权威性的出发点。笔者认为, 将极赋伦理道德性质的原则加入法律的运作中,充分体现了法律规则旨在实现法律秩序某种价值为目标的理念, 标志着立法上从追求法律的确定性而牺牲个别正义到容忍https://china.findlaw.cn/info/qinquanzerenfa/qqzrflw/20110129/160644.html
15.论会计中的诚信原则6篇(全文)⑼凡此种种,说明诚信原则在司法活动中固然有其特殊功效,但也隐藏着极大的危险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与司法擅断仅一纸之隔,稍有不慎,极易成为某些法官为自己的随意性裁判行为进行开脱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就会背离诚信原则的初衷,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诚信原则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作为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又https://www.99xueshu.com/w/filetx107kkl.html
16.持续变通与创新的浦东新区法规——以《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住宅3.2. 革故鼎新,拓宽特殊立法类型,固定先进制度 变通权是浦东新区法规作为新的地方性法规并区别于一般性地方性法规的核心特征,变通是守正创新, 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神的体现,变通立法能够克服法律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因法律对立法被授权主体过 于狭窄范围的规定,已难以适应现实的迫切需要,由此出现了法律规定与现实需要https://www.hanspub.org/journal/PaperDownload.aspx?paperID=8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