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它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确定了民事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制定具体民法制度和规范的基础。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在现行法上对于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欠缺相应的民法规范进行调整时,民事主体应依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进行民事活动。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对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基本依据。
法院在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时,如有两种相反的含义,应采用其中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其解释结果均不能违反民法基本原则。
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现行法上未能获得据以作出裁判的依据,这就表明在现行法上存在法律漏洞。
此时,法院应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进行法律漏洞的补充。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对民法进行解释、研究时,应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出发点,无论何种学说,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就不是妥当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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