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回顾:媒体人的道德声讨行为是否合适?
这个事件里面有一条生命消逝了,无论如何,都难掩其悲剧的本质。但从这样的一个悲剧中,我们究竟能看出什么,得到什么?来看看读者们怎么看:
山水
道德是人们对自己的约束,而不是对别人的强行要求。
Sunny
媒体人不应引导社会舆论风向,而是尽量还原事实真相!
徐鸣
“生活作风问题”就像“有关部门”一样,总给人不明觉厉的感觉……
苏苏
“我不被允许做的事情,你也不许做的”标准,这就是道德绑架。尊重他人,过好自己。
Dreamwalker
结论未知,真相未明,仅因义愤,便要将人开除,实属不智,如果真的想为死者鸣不平,那就拿更多的事实出来!
春风化雨
简单出轨只是说作风问题,如今是出了人命,而女方娘家人指其单位比较团结齐心,而渣男所在单位也被迫推向风口浪尖,渣男被开除一点不冤。
海布里酋长
因为你违背了道德,我就可以违法了?员工与单位之前的劳动合同也是神圣的契约,是不能被随意践踏的,怎么能因为违背与契约无关的道德而被开除。况且这种道德至上真是泛滥了,可以超越契约与法律去惩罚无罪之人,真是恶魔般的存在。我以为我们更应该提倡合法而非一昧地以道德论短长,这才是进步的标志。
bowie
不必把这个放大化,道德标准是人定的。就像信用不好的人不一定能被某些机构录用一样,行为反映个人品德,企业也可以按需录用。据我所知,很多大企业也会参照员工个人生活作风来判断是否录用与开除。
安
需要看是否有行业自律,从影响上来说,有人自杀更冤枉。性观念开放的,去找开放的伴侣这才是公平。然而大部分男的要的是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本质是在滥用男权的优势。死人了,不是说没有直接出手就完全无责,特别是作为死者的主要推动者,开除并不算冤枉。或者说,正常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公司,都该考虑此事的影响力。毕竟单位里还有其他人。
但燕
道德审判无疑是另外一种暴力,而且这种借着高尚正义情操的暴力更加恐怖。在现代社会,作为媒体人公开用这样的暴力太让人唏嘘,作为理性的人应该抵制这样的行为。
nana
谈了六年的男友借了我的钱突然消失并和小三结婚。借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可是对于这种不仁不义背信弃义的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惩罚的手段。20岁的所有年华都消耗在这个人身上,三十岁了得到这种结果,那种崩溃的感觉很难表述。有些人可能说,这都是女人傻愚昧,谁让她们看上那种人渣。这和女人被强奸,其他人冷嘲热讽说女人衣着是一样的。在道德和人伦的尺度上,如果你越了线确实需要某种手段声讨。我不觉得这件事过分!当你玩弄其他人,当你对道德无视的时候就要受到声讨。当社会只有法律的约束,而无道德约束力的时候那是一个悲惨的时代。
刘年
冤。但是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能从这一事件中了解到“劈腿”能够被“惩处”的潜在后果,对于这个社会而言,是有必要的。就像陈世美,天下负心的人很多,我们需要一个代名词来表达我们公众对劈腿这件事情的好恶。法律是一种最低限度的道德标杆,但我们都期待社会能变得越来越好。
刘小阳-JLZ
集体主义的道德都是容不得一点沙子存在的,对比之下,个人不那么道德的事情也许当事人本身都不觉得有什么,你情我愿的事情怪谁都不对,但人群聚集起来,谁都不承认自己的道德底线低,所以都在声讨。作为为社会发声的媒体人,这种道德审判的出现也是可以理解的。
BetterTime
虽然劈腿并不影响工作,但潘奥从事的是媒体记者的工作,这种行业和道德水平关联太大。试问,一个对感情上如此不负责任的人,怎么掌握得好工作中的道德底线?其实发声也是无奈之举,因为现行法律对劈腿乃至婚姻出轨的惩罚几乎没有,群众除了谴责别无他法。
一片两片三四片
我觉得重点不是开除不开除一个人,而是一个社会用一个人的道德瑕疵去否TA的其他社会价值。这个社会,劈腿出轨约炮的人越来越多,被伤害的人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好心态,接受事实,用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道德审判说到底并不能挽回什么。
当时D路人
有劣迹的明星艺人被禁,那三观不正的媒体人不是同样的道理?他们参与制作的活动会不会传播负能量?那些不道德的人自然就会被边缘化。如果没有这样,是不是说明整个圈子的道德水平都在下滑?有些时候,你的忍让只会让他们气焰嚣张。不过,这是在事实明确的情况下。
我叫南瓜
我认为不能因为道德的缺乏就剥夺当事人工作的权力。如果岗位形象受损可以在合法商议的前提下调整当事人岗位。谁也不能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评判别人,应该充分调查了解实情再做论断。劈腿也是个人的选择之一,总不能回到旧社会,劈腿就沉湖吧?需要了解人性尊重人性。自杀的记者也需要对此负有责任,已经长大成人也不是婴儿,不能把自己的生命随便挂在别人身上。
在小编看来,或许“尊重”一词可以总结此次的事件,尊重生命、尊重法律、尊重道德、尊重人性。至于如何尊重,便是看各人各自的理解。希望这次的话题讨论,能让你获得更好的理解,更好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