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建构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充分释放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效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厚植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自觉
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首要的是从强化“严格执法”理念和“硬道理”的前端破题。必须从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高度,强调厚植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文化,持之以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加强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着力解决党内法规执行意识不强、动力不足问题,竭力培塑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健康政治生态。
加强党内法规执行的有效保障
党内法规执行能力深刻影响党内法规执行力。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着力锤炼“规范执法”“铁肩膀”。
一是党内法规解释能力。法无解释不适用。党内法规执行者的解释能力在一系列商请解释、会同解释、自行解释等实践中快速提升。党内法规解释没有现成的理论模式,总结党内法规解释实践经验、提炼建构理论,推进理论指导实践与实践反哺理论的双向互动是整体思路。熟悉党内法规解释方法,既要明晰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的异同,还要掌握适用规则,比如,在体系解释中,遵循依上下文解释、同类解释、不赘言解释等规则。
二是党内法规衔接能力。党内法规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统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道德规范等制度体系内部关系、提升衔接能力,有助于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在党内法规执行中坚决贯彻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法重于纪等原则。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严格执行党内法规体系夯实党内治理根基,以思想教育、党风建设优化党内治理环境,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
三是党内法规论证能力。有学者坦言,制度执行有结论而无理由,只是一种主张或论断,未经证明,不具说服力。提供执行理由,一为说服自己,二为取信他人,可供复验,克服恣意专断。提供执行理由的过程即为执行论证。党内法规执行实践中,论证不清有时会引发舆情。人们对问责理由的质疑直接影响对问责结果的确信。提高党内法规论证能力,应从公开发布的党内法规指导案例中提炼党内法规论证规则,建构执行论证机制、强化执行论证评估等。
健全党内法规执行的赋能机制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讲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