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精选5篇)

近代百年看天津,天津自近代以来,各项事业均走在全国的前列,教育更是敢为天下先,在较多方面都起到了示范带头的作用。天津的职业教育起步早,发展速度快,从近代时期的各类专业学堂,到建国初期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到职业教育在新世纪的高速发展,尤其是2006年天津市委与教育部合作共建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天津的职业教育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现在天津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进行一系列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试验,为全国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借鉴。

一、经济振兴离不开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教育伴随着经济振兴而发展,并且职业教育的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振兴。从世界范围来看,职业教育的发展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程度。职业教育将时代前沿的科学技术,生产技能传授给学习者,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的优质人才。将潜在的劳动力转变成为现实的技术劳动力,将庞大的人口资源转变成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丰富我国的人才储备,从而促进经济的振兴发展。天津的职业教育和天津的近代工业是同步兴起的,正是由于这种职业教育与近代工业的结合,促成了近代天津的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地位日益攀升。所以说,职业教育的发展是经济振兴的必由之路。

二、技术进步和社会需要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

科学技术的发展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农业社会,生产技术简单,劳动者所需要的生产技能在劳动中就可获得。随着大机器生产的快速发展,单独依靠在生产过程中自发学习远远不够,只有独立于生产劳动之外的学习过程才能适应新的需要。当科技成果超越人们日常生活经验所能达到的高度后,人们想要掌握这些科技,就需要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蒸汽机的发明,引发了纺织、冶铁、采矿等领域的技术革命,推动了工业革命,带动了职业教育发展。科技的进步也导致了社会对人才结构需求的变化,社会对人才结构需求,也需要通过职业教育这一途径来满足。我国的职业教育是伴随着共同进行的,引入的西方技术还需要有懂技术的人去操作,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我国近代的职业教育便应运而生。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对大量人才的迫切需求,也是带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政府推动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古今中外职业教育的兴衰都受到政治和政策的影响,与政府的干预有直接的关系。政府通过颁布法令、政策等,可以对职业教育促进和规范。政府的重视有利于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从而保证推进职业教育所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总而言之,政府鼓励职业教育便会获得大的发展。从“西学东渐”政府倡导培养新式人才,到建国后“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推行,再到今天的“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无一不体现了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巨大的推动作用。职业教育培养的大量人才最根本上是有利于国家繁荣、社会发展的,所以,在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这个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四、统一协调下的多元化办学主体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

摘要:校企合作不仅要有丰富的内容,更需要有国家层面的支持和指导。目前我国校企合作制度并未得到法律层面的充分认识。本文从分析我国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现状入手,指出我国校企合作法治层面存在政策文件多、法律法规少以及有限的法规内容欠缺等问题,提出在推进校企合作立法的同时,在明确校企合作的内涵和范围、明确学校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和强化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五个方面加强立法。

关键词:校企合作法律法规职业教育

课题: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2013年立项课题“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体系研究”项目成果,课题编号:201323。

校企合作体现的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应有相应的政策,特别是法律法规来调解、规范和推动。对校企合作的规范仅仅通过通知、决定、办法、意见等一般性的政策支持是不够的,对有些重要的扶持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实训安全、企业接受学生实训等方面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才有强制性。将校企合作政策法制化,才能使政府、企业及行业、学校在法律框架内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发展现状

1.政策文件多,法律法规少

目前我国倡导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不少,但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文件则不多,而且涉及校企合作的具体内容也比较少。目前,我国涉及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三条,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七条,分别规定行业企业有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实施的办法以及实施的保障条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条、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企事业组织应对职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事业组织协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只对职业培训做了简单规定。而发达国家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通常都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规范和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

2.现有法律规定明显滞后于现实

(1)目前校企合作中,在学校与企业间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双方的校企合作协议。由于缺乏法律的强行规定,双方协议内容也多为原则性内容,对具体权利义务规定常常不明确也不具体。特别是学生与企业的关系十分含糊,一旦遇到学生安全事故,处理难度就会很大,还有可能会导致校企合作关系的破裂。同时,如果企业毁约的惩罚性条款也缺失,企业在缺乏硬性约束的情况下,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自然不高。

(2)企业的本质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如果企业从校企合作中得不到预期的利益,他们自然不会主动推进校企合作,校企合作也很难往深化发展。目前,我国法律层面,对于保护、鼓励校企合作中利益的规定少之又少,且多是原则性规定,没有配套实施细则,严重挫伤了企业促进校企合作实现共赢积极性的发挥。

(3)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必然涉及劳动者的权益。由于目前法规规定,顶岗实习学生与企业之间并无劳动关系,但是学生在实习中从事的工作,面临的风险与企业员工几乎没有差别,因此学生实习中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都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现实中,有些企业打着为学生提供见习岗位的幌子,把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严重破坏了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

二、几项立法建议

1.尽快制定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1)明确校企合作的内涵和范围。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才是校企合作的根本目的,校企合作应该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三明治”,美国的“合作教育”,澳大利亚的“TAFE”,日本的“产学官合作”等先进的国外模式中,校企合作的核心都是使学生得到系统教育的同时又具备职业能力。因此,校企合作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习教学、教学评价、研究开发、招生就业和学生管理等诸多方面。

参考文献:

[1]高山艳.法律视角下的校企合作制度[J].教育与职业,2010(3).

[关键词]高职院校;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G320[文献标识码]B

一、关于校企合作的内涵

校企合作是一种人才培养的模式,它是高职院校衔接企业市场需求和高职的人才培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充分符合本国国情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机遇。它作为一种模式,已经摆脱了纯粹而单一的课堂教学,向着社会实际的工作岗位而进发,体现了由学位学科本位思想向职业技能的转变,也体现了以实践学习与模仿的新的学习方式。

二、关于校企合作多赢互利的各方

(一)企业

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就是着眼于如何充分利用高职学校所提供的劳动力资源、科技资源以及智力资源,为企业营造了在市场中崛起的强烈氛围和优秀的企业文化。当然,校企合作也为高职学校的学生提供了更好的硬件资源,为学校更好的提升硬文化,起到了相当高的优势。

(二)学校

校企合作为高职学校的学生提供了更好的硬件资源,为学校更好地提升硬文化,最终起到了提升学校竞争力的作用,同时,通过学校的知名度的迅速提升,也带动了学校周边地区的经济、文化的总体发展,带动地区成长。

(三)学生

作为学生,在校企合作的模式中所获得的利益是最丰富的。例如,学生可以在校园企业中进行业余工作,以获取相应的报酬,支持家用,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另外,学生还可以在校园企业中得到最真实的锻炼,了解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技巧,了解造成社会上各种不公平现象的因素,也了解怎样去处理自己在社会分层中的处境问题。

(四)社会

校企合作对于社会的意义就是在于营造了和谐、进步的发展氛围,实现了就业机会的平均分配,以及增加人才的分配合理性。

三、关于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的解析

校企合作要达到真正的效果就必须有多方面的高度契合。然而在实践中存在诸多不和谐,具体阐述如下:

(一)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教学存在安排的盲区

至今为止仍然还有很多的高职教学计划是沿用了好久以前的落后模式,这也是高职院校与企业无法很好合作原因之一。高职教学的一成不变与现代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背道而驰,这也就造成了当下社会高职院校与企业极不协调的局面。

(三)“双师型”优秀教师数量缺乏

(四)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立法,实施细则和制度跟进迟缓

针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尴尬局面,怎样做才能有力地扭转被动的形势,拓展校企合作范围,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呢?

(一)加快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

我国应借鉴或效仿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对校企合作进行立法保护,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

自18世纪以来,美国政府先后制定了《职业训练协作法》、《高等教育法》、《联合研究和发展法》、《珀金斯职业应用技术教育法》、《莫雷尔法案》、《职业训练协作法》、《教育培训合作法》、《职业教育法》、《由学校到就业法案》、《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和《学校—工作多途径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很好地鼓励、支持和保护美国国内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为美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日本从20世纪初期开始,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工厂法》、《职业介绍法》、《职业安定法》、《雇佣对策法》、《产业教育振兴法》、《中小企业劳动力确保法》、《职业训练法》、《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等多部法律。大大加快了日本职业教育的发展。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得益于其先后制订和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手工业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职业教育促进法》、《企业基本法》、《实训教师资格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综上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无不采用立法手段来保障其国的职业教育发展。我国政府虽然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但与上述国家相比,保障力度比较薄弱,立法明显滞后。法律保障不健全,不仅会影响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也会阻碍校企合作模式的实现。我们应尽快借鉴或效仿发达国家,对校企合作进行立法保护,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校企合作补偿机制

政府应当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依法确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对各方主体积极或消极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的奖惩制度,促使各方主体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合作办学教育,以此来获得更多的政府扶持,进而使各方主体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承担责任的过程之中获得它应有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从而促进校企合作事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机制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建立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学校与企业不同,学校注重社会效益,而企业看到的更重要的是经济效益。因为只有校企合作提升满足了各方主体的合理利益,才有可能使这项合作不断的进行下去。而且我们必须看到,学校作为公益的机构,它必须完善现行的管理体制,要建立各种高效的合作机制,协调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问题,从而形成一种有创新有继承的、有序的特定形式与格局。

(四)充分利用好双方的优势条件

企业有着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技师,而高校有教学经验十足的知识型教师,这两者的相互辅助可以提高双方能力,因此我们必须不断的深化合作模式和体制、机制。

(五)政府应努力搭建各种各样的合作平台

成立校企业指导委员会,高校以指导委员会为基础开展各种各样的交流活动,获得各种各样的信息,从而促进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层次。

[参考文献]

[1]金璐玫,孙伟,刘宏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新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2(38)

[2]郎艳丽.关于对我国校企合作立法的思考[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

[3]伍爱元,言玲.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分析[J].科技信息,2012(34)

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特色

职业教育在德国整体教育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其职业教育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以高中为界,一部分被称为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另一部分则称为高中后职业教育。实践表明,德国职业教育的辉煌成就与其完备而科学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对组织和实施职业教育主办方的职权分配进行了法律化的具体规定,在联邦、州以及地区等层级上设置了科学而完备的管理机构。同时,政府通过各种途径来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科学完备的教学内容与考核评定办法,这些共同构成了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全部内容。

经过多年发展,德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具体包括:1965年颁布的《手工业条例》、1969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和《联邦劳动促进法》、1972年颁布的《企业宪法》以及1981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等。2005年4月1日,德国联邦政府将1969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和1981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进行合并,并且对其进行修订,最终颁布并实施我们今天看到的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均有对职业教育职权如何分配的规定与安排,这些共同构成了德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坚实屏障。

而在地区一级,负责职业教育管理的主要是各类行业协会。这些协会包括工商行业协会、手工业行业协会、农业协会等,它们共同构成了德国地区一级职业教育进行自我管理的最为重要的组织体系。就职责而言,行业协会承担着教育企业资质认定、教育合同审查管理、结业考试组织实施、教育期限修订审批以及建立专业化的职业教育决策机构,对各类教育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制定并颁布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各类规章制度的任务。

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国的职业教育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然而,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方面,我国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从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系中汲取经验,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探索产学一体化办学模式在德国职业教育中,“双元制”(或称之为“双轨制”)是其最为独具特色的地方,在这一教育模式中,企业与职业学校各占“一元”,共同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活动。从实践来看,这种办学模式应该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今后发展的方向,通过寻求校企合作的最佳结合点,搭建学生“学中做,做中学”的桥梁以及校企合作的广阔平台。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促使企业与学校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创造各种条件来为学生提供生产实习与社会实践的机会,以此来实现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

创建教学与考核相分离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就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教学考核机制而言,存在的一大弊端就是不能有效地将教学与考核相分离。我国的职业教育教学与考核均由学校来组织实施,这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为在教育教学中弄虚作假留下了可以人为操作的空间,无法最大限度地体现教育公平。要努力将教学与考核分离开来,学校主要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教学,考核则由国家规定的独立企业协会或组织来实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与质量。

[关键词]高职教育;制约因素;解决措施

高职教育近几年来有了快速的发展,高职院校的数量及在校生与毕业生人数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质量未得到保障。高职教育主要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但目前我国中高级技工严重短缺,高级技工缺口达数十万人。现有的高级技工仅占工人总数的5%左右,与发达国家高级技工占40%的比例相差甚远。高职教育的作用和影响远远低于普通高教,严重滞后于我国整体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也与国外高职教育相距甚远。

一、制约高职教育发展与质量提升的主要因素

1.社会上对高职教育存在多方面偏见

2.法律保障不足

3.办学条件达不到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要求

4.教学改革不到位,影响学生的能力培养

二、解决高职教育发展与质量提升问题的对策

1.强化高职教育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经过多年的宣传,发展高职教育的重要性世人有所了解,但不是很深刻,现在应换一个角度让全社会了解高职教育滞后的后果是什么。这样会对高职教育的重要性有更清醒的认识,更深刻的认识。杨振宁先生说:“中国已经掌握了世界上最先进最复杂的技术,如卫星和火箭技术。中国最失败的地方,是没有学会怎么把科技变成为有经济效益的生产办法。”[4]由于我国的高职教育未能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高级技能人才缺60万之多,一些企业中没有一流的技师,操作不了一流的设备,生产不了一流的产品,而生产出一些次品。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我国企业产品平均合格率只有70%,不良品每年造成的损失近2000亿元人民币[5]。这一后果是令人触目惊心的。职业技术教育是与经济建设联系最密切的教育。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都是通过发展职业教育使经济飞速发展,德国政府曾公开宣称职业教育是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高职教育办得好坏可以促进或制约经济的发展,影响民族和国家的兴衰。如不发展高职教育就不能迅速改变我们国家经济的落后状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滞后的严重性。

2.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首先要消除对高职教育的偏见

3.完善高职教育的法律法规

4.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在高职教育被社会轻视的环境下,高职教育处于高教中的弱势地位,高职院校如单凭自己之力求得大的发展,求得办学质量的提升是相当困难的,需政府多方扶持,教育行政部门更有力的领导。

首先是资金扶持,加大投入。经费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难点,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优先发展职业教育,对职业教育的拨款高于普通教育,鉴于我国的国情,起码要同等待遇。各级政府应从发展高职教育来强国富民、以技术兴国的战略高度出发,来加大资金投入,从资金投入方面显示职业教育的重要,对高职院校的投资应该是,国家投一部分,省里投一部分,地方政府投一部分,应达到普通本科高校的拨款数额,促进学校上档次,上水平,增强办学特色。

由于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在生产、管理、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就需要与企业密切合作,需要企业参与。学校需要安排学生到企业实训、实习。但很多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不积极。校企合作停留在学校一厢情愿的状态。从两者关系看,是学校有求于企业,企业较少有求于学校。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大的项目研究去找研究型大学,企业录用人时是供大于求,无求于高职院校。还担心接受高职生实习实训会影响生产,商业秘密泄漏,这样需地方政府出面,促进校企合作,利用地方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受学生实习等,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地方政府还可帮助高职院校协调本地科研机构、及本科院校的关系,这些单位有较多较好的实验设备、教学设备,在他们设备空闲时可安排高职生实训实习,实现资源共享。

再次,政府扶持高职教育还可以做到政策倾斜,对高职教育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像韩国教育政策规定,职业高中的学生比普通高中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获得奖学金和其他补助,免收10%~15%的学费;当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高中的学生[7]。我们如做到职业教育投入高于普通教育,适当降低高职生的学费,高职教师的收入高于普通高校的教师。这样为平民百姓接受职业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吸引更多文化基础较好的学生来读高职,吸引高质量的师资来高职任教,改变高职教育在人们心目中“次等教育”的形象。

5.高职院校要讲诚信,切实培养出高技能人才

6.加强应用性的科研工作,提高实践课教师的技术水平

这两项工作是高职院校应必须做好的。一些高职院校的教师认为我们不是研究型大学,不用搞科研,或教学任务重无法搞科研,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高职院校不能像研究型大学那样搞基础理论研究,但必须搞应用性技术研究,向企业提供科研成果,方能显现学校的价值,实现校企互惠,密切校企合作,才能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目前,在高职院校中仍存在程度不同的重理论轻实践的一种通病,高质量的实践课不多。上好实践课首先要有高水平的教师,实践课教师要有很高的技术,在这个意义上讲,高职院校应该成为当地的高级技术中心。如教师没技术学生怎能学到技术。教师如只有中级工水平,那学生只能达到初级工水平了。实践课教师有高水平的技术,学校真正成为令人瞩目的高级技术中心,学生真正学有所得,社会公众对高职教育就会刮目相看,高职教育才能真正从“次等教育”的地位中解脱出来。

[参考文献]

[1]孙云晓.我们的教育总是把目标定在天上[N].报刊文摘,2007-01-12(2).

[2]孔凡彬.论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缺失与完善[J].职业教育研究,2006(3).

[3]李小鲁.论高等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提高的着力点[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7(1).

[4]杨振宁.中国文化与科学技术[J].读报参考,2000(22):5.

[5]“中国制造”面临挑战[N].文汇报,2002-08-17(5).

THE END
1.民法典背后的隐秘从纸面规则到人心深处的法律真相一、民法典的重要性与挑战 在中国历史上,民法典作为一个集成多种法律规范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对现代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是司法实践中的指南针,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标志。但同时,民法典也面临着如何将理论转化为实际操作、如何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等挑战。 https://www.cjan6a6c.cn/xue-shu-huo-dong/456573.html
2.法律法规的迷雾哪些隐秘面纱尚待揭开一般来说,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两大类:公共法律和私人法律。在公共法律中,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而私人法律则主要涉及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如婚姻家庭关系、合同协议等。但实际上,这只是冰山一角,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还远远没有被触及。https://www.erdqcvtxm.cn/jun-lei-wen-hua/410302.html
3.民法典框架下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总体来看,由人工智能应用产生的侵权责任问题,目前在民法典框架下基本上都能比较妥当地得到处理。至于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理应优先予以适用。当然在具体案件中,需要解决诸如人工智能风险等级评估、产品缺陷认定等技术性难题,这些对司法审判实践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https://pfw.bozhou.gov.cn/News/show/669339.html
4.民法典背后的秘密揭开生活之网的神秘面纱除了保障基本权利外,民法典还有助于规则化解决各种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租房合同问题还是债务偿还问题,都可以通过 民法典 的条款来找到解决方案。这种预见性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经济损失。 此外,当法律冲突发生时,即便双方无法自行协商也能依据法律找出正确答案,这是一种https://www.1lhyh3ij.cn/ke-pu-huo-dong/460482.html
5.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以下简称44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手段对放射医疗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辐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预防http://www.bb1y.com/yydt/info.aspx?itemid=1611
6.中国独立审计侵权责任之法理分析但要指出的是,法释[1998]13号只适用于验资领域,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构成为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没有主观过错。 1、违法行为 行为的违法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反法律的直接规定,主要表现这:第一,违反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20条之规定,出具了该条所列三种情形不应该https://china.findlaw.cn/jingjifa/shenji/sjfl/waibu/42507.html
7.初中道法中考道法核心问题归类背诵提纲保护生命③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区别) ①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 https://cul.sohu.com/a/732541237_121124346
8.二手车鉴定评估证书谁最权威?如何分辨真伪及含金量?一次说清3、查询发证机构在行业是否具备权威性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自1999年开始,就受国家人社部和商务部委托全国组织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考试鉴定工作,是国家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唯一颁发单位;而其他的发证机构以前跟二手车行业和二手车评估师没有一点关系。这些在[国经贸贸易2002第825号文][劳社厅函2006第186号文][劳社厅函https://www.dongchedi.com/article/7362055259541455387
9.新版改编之罪:只要一次法外留情,法律必会丢掉权威性(东方快车谋杀新版改编之罪:只要一次法外留情,法律必会丢掉权威性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注:以2010电视剧版做对比,来讲“改编”这件事,而非与原著文字对比。不要误会。波罗不喜欢长领带,非常懂礼仪和分寸,没有蓝眼睛和夸张的胡子,完全不会生硬地模仿比利时法语口气,称呼素未谋面的对方一定是monsieur、madmoiselle,爱吃蛋糕,吃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91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