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综新增法理学重要知识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本文是大木学姐整理出的法理学重要知识点,由于该知识点是法综新增内容,因此考生需要引起重视,可以先听听视频中学姐的讲解,视频后面是文字版,不要偷懒哦!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法律规则

作为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是指在具体条件下为法律主体设定具体权利义务的行为准则。从性质上看,法律规则最能体现人们对于法律的认知,从数量上看,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诸元素中数量最多的一类,远远超过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是法律内容中最主体的部分。

特征——

1.法律规则具有确定性

2.法律规则具有规范性

任何法律规则,总是一种为人们创造法律权利或设定法律义务的行为准则,它可以对符合该规则约束条件的不特定主体或对象反复适用。在具体适用某一法律主体或对象的时候,法律规则必然是或有或无的,即要么对该对象产生法律效力,要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不可能是模棱两可的。

3.法律规则具有体系性

这涉及不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问题,全部的法律规则之间应当是自治而成体系的。换句话,全部法律规则之间不能是冲突的、矛盾的和重复的,它们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不同法律规则之间,应当具有明确的效力等级关系,内容应当具有互补性而非相互排斥。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对法律之目的、精神、价值等所作的纲领性规定,是指导具体法律规则的规范原理和价值准则。

二者的区别

1.在内容上:

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其目的是为了削弱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的范围。

2.在适用范围上:

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

法律原则对人们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至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为广泛。

3.在适用方法上:

当同时存在多个规则时,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当同时存在多个规则时,被选择的规则有效,没有被选择的其他规则一律无效,它们不再适用于待诀案件。

当同时存在多个原则时,原则是以“权衡强度或分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当同时存在多个原则时,分量最重或者最具强度的原则应用于待诀案件当中,分量较轻的原则次于分量最重原则的顺序,适用于待诀案件,或者说,它们也能够影响案件的判决。

THE END
1.从本案看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二、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法律原则具有弥补法律漏洞、实现个案正义的功能。但过多的适用法律原则,会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从而不能完全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为了将法律原则的不确定性减小在一定程度之内,需要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即只有在个案没有其他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况下,为了实现个案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03/id/2683604.shtml
2.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适用法律原则的案例)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为: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没有冲突时,优先适用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冲突时,一般情况下优先适用法律规则。防止向“一般条款逃逸”。特定情况可以适用法律原则,如用法律原则为指引,找到法律规则进行适用。穷尽法律规则时,可以适用法律原则,为了个案正义可以适用法律原则。 https://www.77cxw.com/fl/89439.html
3.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限制适用的条件分析法信任何一条法律规则都必须在逻辑上规定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第229条关于“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规定,没有明确指出该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因而确立的是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的原则(包括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而不是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2]在处理租赁人、出卖人和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468570&libid=0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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