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题型均以单选题和多选题型出现。近三年的分值在15左右。
第一节法律概述
一、法、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熟悉)0308
1、法的内容是由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通过规定社会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广义上的法律:与“法”的含义相同,泛指国家的全部规范性文件。
3、狭义上的法律:在我国,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系统,具有如下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规范性和普遍性。第二,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2)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系统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系统。
(4)法律是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作为主要调整手段的行为规范系统。
三、法律的作用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05
1、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通过规定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制裁,来指引人们的行为。
(1)一般有三种指引方式:第一,规定积极行为的义务;第二,授予主体权利;第三,禁止主体为一定的行为。
(2)法律的指引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种类,如:①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②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的差异可分为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③根据法的构成要素有别可分为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09
2、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0708
3、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规范可以预测主体即将做出的行为的后果,也可以预知国家对某种行为的态度。
4、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自身得以实现的作用。
5、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通过自身的存在及运作实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督促、引导、教育人们弃恶从善、正当行为的作用。
四、法的分类040607
(一)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发的不同);
(二)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
(三)根本法和普通法(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四)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
(五)国内法和国际法(按照法的创制和使用主体的不同);
(六)公法与私法(根据法律调整对象和调整主体的范围不同)。
第二节法律的要素
一、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结构
1、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性规范的内在结构05060708
(1)假定,即行为条件;
(2)处理,即行为模式;
提示: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①可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和有权如何行为”的模式;②应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③勿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不得如何行为”的模
式。
(3)制裁,即法律后果。
提示:法律后果可分为两种:①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②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2、法律规范的形式结构——命令性规范的结构
命令性规范的结构包含两个构成要素,即:“如果。。。则。。。”。例如“宪法规范”、“刑法规范”。
(二)法律规范在立法中的表达方式
1、逻辑性规范的表达方式
在立法实践中,将一个逻辑性规范的三个构成因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
现象为数极少。最常见的情况是将假定、处理规定于一个条文,制裁措施却规定
在另外的条文中。
2、命令性规范的表达方式
命令性规范中的“如果……则……”这两个要素都表现在一个条文当中,一个条文就是一项指令。在立法中往往将命令性规范结构要素中的相同内容集中起来,规定于一些条文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将多个命令性规范中的“假定”部分或者“制裁”集中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