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性质,“技术工具说”主张人工智能不具有人类特性的情感特征,但现实需要必须给予其一定的法律身份,可以将人工智能视为不知疲倦的机器,有行为能力但没有权力能力。()

从技术角度来看,目前的人工智能应用均属于()范畴。A.强人工智能

B.弱人工智能

C.超强人工智能

D.低人工智能

第10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2008年,斯坦福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家设计出了第一个专家系统:1982年,加州理工学院物理学家提出了新的神经网络模型;1997年,IBM“深蓝”电脑线路国际教程世界观军卡斯帕罗夫;2011年,IBM超级计算机“沃森”在美国电视答题节目中战胜两种人类冠军;2013年,机器在人脸识别上超过人类;仅一年后,机器人在物体识别上也战胜……未来人工智能继续超越人类的可能性很高。

在人工智能应用前景充满无限可能的情况下,其潜在风险也引发了广泛讨论。2016年2月,在美国加州发生了一起死人驾驶汽车因躲避路上障碍物而撞上公交车的交通事故。这凸显出人中智能设备在应对人类社会各种场景时面临的挑战,人们还担心人工智能技术成熟后的问题,比如将机器人用于战争是否会带来像核武器一样的后果。

有学者表示,人机对弈是人类思考自身作用契机。人工智能的目的是帮助人类,创造出比李世石更优秀的棋手应该是人类的胜利,也有学者认为,在面对复杂的伦理问题时,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会陷入不可预知的选择困境,著名物理学家霍金也发出警告;“我不认为人工智能的进步一定会是良性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阿尔法围棋”和李世石无论谁胜谁败,人类都是最后的赢家,总之,用好人工智能,关键还在人类自身。

(2)如何理解“用好人工智能,关键还在人类自身”?(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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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风险及法律规制二、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性质及其特征 1.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性质:包含财产利益的人格权客体 (1)生物识别信息反映人格属性。人格又称权利能力,是指人之成为人的一种法律资格,为每个自然人所享有,这一概念的出现使得人从不平等的阶级身份中得到解放,获得了法律上的同等评价。随着社会的变迁,人格权保护范围也在不断增加https://www.fx361.com/page/2023/0104/14141991.shtml
2.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11篇(全文)采取原则性和列举式的规定,首先对其特征和法律性质地位做出原则性的规定,然后对实践中常见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做出具体的列举,这样就可以将同一种类的一种商业秘密进行一个标准的统一保护,改变这种纷乱的局面,从而使商业秘密的保护形成一个科学的体系。 5结束语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9p8klk45.html
3.《法律的概念》阅读笔记3、道德价值判断与法律效力:法实证主义认为法的效力优先于其是否正义的价值判断,是否正义需要个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判断,而不能将其作为普遍性的违法理由。 十、国际法是否属于“法”? 对国际法法性质的质疑:(1)认为国际法不具有“以威胁为后盾”这个法律特征——没有组织性制裁,就没有法律的存在; (2)认为国家不https://m.douban.com/note/77679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