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是“真正的共同体”,将每个国家看成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个体,主张各国自身的发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是正向激励,良性互动关系。按照共同体的生成逻辑,在个体已经走出整体,完成了各自独立、充分发展的当今阶段,如何再使“个体回归整体”,构建名副其实的共同体,有赖于寻求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话语的思想指引,来构建人类新的秩序法则。由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中的中华法文化精髓,能为推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提供新的世界观及方法论。
在义利观上,西方经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打破神学束缚,提倡个人利益至上,重利而轻义。西方重利轻义的义利观,其确立经历了从柏拉图分层财富观到边沁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演变轨迹;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西方国家也都提倡重利轻义的霸权思想。但是,在经历一战洗礼后,西方理想主义兴起。理想主义强调加强各国联系,建立以维护国际秩序为目的的国际组织,通过集体商讨建立的规范原则来确保和平,反映了人们对和平的向往。自由和平、公理正义等内容成为理想主义的基本主张。理想主义明确了国际法以及国际合作对和平的关键作用,推崇国际道义,强调在处理全球各国之间的关系时义优于利。而中国思想家受“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以仁治国,自古以来倡导“重义轻利”。中西方义利观发展路径不同,西方义利观相对中国“义利法文化”来说,发展有波折有翻转,但是二者最终走向相同的归途,强调国际关系的处理需要各国尊重国际道义,摈弃只注重本国利益的狭隘观点。虽然理想主义义利观在西方霸权主义盛行时备受压制,但在当今国际形势下,“重义轻利”的“义利法文化”与理想主义的义利观为处理新型国际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命运共同体追求自身发展和利他发展的共生共赢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本身的理论特质,为其成为指导国际法发展和国际新秩序建立的根据提供了理论支撑。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具有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其目的是实现世界和平与人类共同发展,国家间相互协助、同舟共济,共同应对世界难题和危机。超越一般功利主义追求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蕴含着和合统一的价值特质与义利相兼的理论品质。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村的每一个主体都有义务和责任来捍卫共同体的利益,勇于承担共同体的责任。
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论和“主客二分”思想模式的影响下,发展与生态环境被置于对立面,导致全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西方世界无法解决自身问题,诸多西方学者于是将研究重点转向东方文明,寄希望于借助东方文明解决西方问题。中华“和合法文化”中与天之和的环境法制观能够解释目前大众对于环境问题的看法,为有关环境国际条约的制定提供指导。中国传统思想中,儒家“天人合一”“民胞物与”把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纳入到德行范畴之内,追求“至德之世”。不止于此,与天之和的环境法制观兼顾了人与自然双方的利益,坚持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局面,有利于弥补狭隘人类中心主义将人和自然单独看待的片面观念,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新型全球生态观强调人类要尊重自然,主动担负起保护自然的责任,对于人类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5G时代已拉开序幕,地球村使国家间关系变得前所未有的密切。目前,地球村秩序的维护依赖于二战后建立的以联合国为实体机构的雅尔塔秩序体系,旨在消极意义上止争与积极意义上实现和平。然而,目前国际格局已然发生重大变化,集中表现为:一是作为世界第一经济体的美国在利益驱使下,无视国际秩序,多次退出国际合作协议,其所秉持的美国优先论给国际和平带来极大的不确定因素。二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科技水平迅猛提高,在航天、高铁、移动支付、5G互联网技术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与此同时,中国更加严格地履行国际义务,无论是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携手各国推动世界经济发展,还是在面临国际公共卫生危机时,都能主动作为,积极帮助各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现出应有的大国担当。新变局呼唤新秩序,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我国以“天下观”的大国责任为牵引提出的中国方案,为建立新秩序提供了理论框架。“一带一路”倡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平台和路径,抗击新冠肺炎的中国经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一次中国样本。
从法律价值追求的发展路径来看,法律的价值经历了从个体本位、国家本位到国际社会本位的历史沿革,法律价值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本质属性正相吻合。当前国际法产生方式主要依赖于缔结国际条约,但如一国可选择不履行该条约甚至退出该条约,将导致国际法的强制力、约束力降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坚持通过对话方式增进沟通和交流,突破国家本位,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一定意义上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一思想源于中华“和合法文化”,将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教化作用运用得淋漓尽致。我国被称为礼仪之邦,从古至今外交政策以和为贵,争取互利共赢。历史上即使在国力最为强盛的时代,也从未出现霸强凌弱、殖民世界的尝试。可以说,从“和合”文化生长而来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再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中国延续并发挥着“和合”文化的独特优势,秉持以对话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外交理念,在当今世界范围内赢得尊重,不断提升着话语权。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我国古代世界大同理想的现代表达,继承和发展了天下为公的义利观,为国家间、地区间的交往贡献了新思想、新思路。中华法文化中的“义”,又名“人之用”,代表行为规则和准则,原本直接指向物质利益,在中华法文化中还包含公平、正义、富强等含义。而在当今国际社会,少数发达国家主导了国际规则的制订,干涉他国内政,随意发动战争,秉持本国利益优先论并随意退出国际组织,弃国际责任与义务于不顾,这一切引发了很多国际矛盾,使国际秩序受到严重破坏。中华法文化绵延至今,从各国、各地区的关系看,“义”是指国际道义、国际法上的义务与责任。“利”是指国际权利、国际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所主张的正是世界各国应当主动担当国际法上的义务与责任,在全球环境问题、新型网络空间领域问题中,要加强国际合作,坚持各国的平等地位,通过各国不断的磨合和交流,加强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和交往,这也是中华“义利法文化”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