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3种常见罪名的量刑适用一览表

2021最新23种常见罪名的量刑适用一览表

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法发[2021]21号)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23种常见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同时新增了对年满七十五周岁老年人、聋哑盲人、认罪认罚、罚金刑以及缓刑量刑的指导,红色字体为新增或修改部分。其他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参照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规范量刑。

1.交通肇事罪

量刑情节

量刑起点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3-5年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

7-10年有期徒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生危险性、认罪悔罪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2.危险驾驶罪量刑幅度: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犯罪情节一般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3-4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0-12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对于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账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存款人人数、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存款人人数、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清退资金数额等犯罪情节、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数额较大起点

7-9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集资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犯罪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犯罪数额、诈骗对象、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数额较大

5-6年有期徒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信用卡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6.合同诈骗罪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损失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7.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

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

10-13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生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8.强奸罪

强奸妇女一人

3-6年有期徒刑

奸淫幼女一人

4-7年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

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二人以上轮奸妇女

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强奸的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9.非法拘禁罪

致一人重伤

致一人死亡

10-13年有期徒刑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

抢劫一次

入户抢劫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

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巨大起点

抢劫致一人重伤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持枪抢劫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抢劫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抢劫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1.盗窃罪

数额较大起点或两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二倍以下决定罚金数额;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综合考虑盗窃的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2.诈骗罪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诈骗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诈骗的起因、手段、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13.抢夺罪

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两年内三次抢夺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夺数额、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抢夺,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抢夺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抢夺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抢夺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根据抢夺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抢夺的起因、数额、手段、次数、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4.职务侵占罪

数额巨大起点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

10-11年有期徒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职务侵占的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职务侵占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5.敲诈勒索罪

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

10-12年有期徒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敲诈勒索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根据敲诈勒索的数额、手段、次数、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二倍以下决定罚金数额;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综合考虑敲诈勒索的手段、数额、次数、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6.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依法单处罚金的,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危害后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物毁损情况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的毁损及社会影响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7.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三次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持械聚众斗殴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综合考虑聚众斗殴的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8.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一次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5-7年有期徒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根据寻衅滋事的次数、危害后果、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危害后果、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情节严重

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犯罪对象、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危害后果、上游犯罪的危害程度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2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大起点

15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较大起点

7-8年有期徒刑

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3-4年有期徒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增加基准刑的10-30%

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

毒品再犯

受雇运输毒品

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毒品含量明显偏低

存在数量引诱情形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1.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非法持有毒品的种类、数量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22.容留他人吸毒罪

量刑起点: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违法所得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2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情节一般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增加基准刑的10-20%

在量刑起点基础上,可以根据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违法所得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综合考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THE END
1.揭秘刑事司法体系,详析我国八大类刑事案件及其特点1.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法。 2. **故意伤害罪**:包括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 3. **强奸罪**:指违背被害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http://www.85522.cn/e2d66ba70515.html
2.你认为我国刑法有哪些罪名的量刑太重或入罪标准过低,又或者量刑太比方说,危险驾驶罪。笔者在监狱执勤多年,见到的情况是,目前危险驾驶罪是监狱内第一大罪,大约有25%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418185681/answer/44667877551
3.中国古代十大重罪包括哪些?中国古代对重大犯罪的法律判定从秦汉起便逐渐形成,及至《北齐律》正式明确了“重罪十条”,隋朝《开皇律》又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发展为“十恶之条”列入律典,其后历代均相继沿用。而所谓“十恶”,原本并非中国古代的专门法律术语,而是佛教术语。学者周开平认为《开皇律》借用了这个概念并赋与其全新的法律内涵,体现https://weibo.com/p/2313474290599187516902?luicode=20000061&lfid=4540287198433081
4.古代刑法中的伦理入法原则(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书评中国儒家思想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血缘关系有着很强的约束力,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伦理关系影响着立法,渗透于立法,使刑法原则体现出维护伦理关系的内容,构成了伦理立法。在伦理立法中最核心的内容是亲情义务法律化与尊卑同罪异罚。具体表现在“相隐”原则、“准五服以治罪”、严惩十恶重罪上以及男尊女卑的法律地位上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500523/
5.卢建平卢建平1979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至1988年在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学习。1988年-1999年,卢建平先后在浙江大学哲学系、经济系、外经贸学院、公共管理系工作。2015年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工作。其作品有《比较犯罪学》《金融法律实务》《刑法国际指导原则研究》等。曾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https://baike.sogou.com/v64720739.htm
6.中国《刑法》八大重罪是指什么?频道中国加入“联合国五常”始末,美、苏百般阻拦,毛主席一招化解 04:53 文史道 “中国威胁”成了美国吓唬盟友“进群”的幌子 03:36 胡锡进 马英九:参观故宫感受灵魂震撼,任何“去中国化”都不会成功。 00:52 胡锡进 关羽战死后,赤兔马竟然绝食而亡!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01:12 痞凯丘 秘书给长官送吃的,https://m.sohu.com/a/770231226_121853982
7.@赣州丁云龙律师中国刑法十大重罪中国刑法十大重罪@赣州丁云龙律师中国刑法十大重罪 赣州丁云龙律师 中国刑法中的十大重罪主要涵盖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财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严重罪行。这些罪行因其对社会和个人的极大危害性,在法律上被予以严厉的制裁。具体来说,这十大重罪包括: 危害国家安全罪:如背叛国家罪,涉及勾结外国,https://agents.baidu.com/content/question/24b9b0f3635fd1e0aa3ae7e4
8.贪污贿赂案件(精选十篇)依照《刑法》的规定,反贪部门所受理的十二种案件中,从犯罪主体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具有严格的、明确的主体的案件,即犯罪主体均为国家工作人员,这类案件有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第二类是一般主体案件,这类案件有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第三类是其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3nhjcob.html
9.我国刑法中轻罪与重罪若干问题研究—东方法律网一、我国刑法中重罪与轻罪的划分 1.学术界关于区分重罪与轻罪的主要观点归纳起来,学术界关于罪行轻重认定标准主要有四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以法定刑为依据区分轻罪与重罪。例如,有学者说认为,“根据每个罪的法定刑幅度和刑种,就能看出它的轻重”{1};还有学者说,“我国刑法中较重罪和较轻罪的划分,是指http://www.chinaeastlaw.com/lawjournal/X53f4DHFk1SfWXRK8wtZkw==
10.对我国刑法罪名的理解和分析“罪刑相当,罚当其罪”,是这一原则的根本要求。正确确定罪名,则是正确适用刑罚的前提。它不仅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犯罪性质,而且有利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防止畸轻畸重。 二、我国刑法条文颁布以来,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罪名的规范化、统一化上存在的问题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07/id/311464.shtml
11.我国刑法中的贿赂罪包括()。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犯多大的错,便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A. 正确 B. 错误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https://www.shuashuati.com/ti/1fae2d3cb8e64483a5463d7d25df8de9.html?fm=bd95d5a668737189aa85ad67cfb91555aa
12.学术前沿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中国刑法正在告别重罪重刑的小刑法,逐步走向犯罪圈不断扩大而刑事制裁日渐轻缓与多样的大刑法。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再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刑事法网不断增大,而网眼愈加细密。由此不仅导致犯罪数量先升后降的显著变化,而且导致犯罪现象内部结构的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数量与重刑率下降http://www.zgfzxxh.com/xsqy/202203/t20220328_3600058.shtml
13.刑事犯罪重罪种类刑事犯罪重罪种类 导读: 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那刑事犯罪种类有哪些?刑事犯罪共分为十大类,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https://www.lawtime.cn/zs_269346/
14.刑法学学习笔记(个人向)Part.1刑法学笔记整理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适用中国刑法(属人管辖);但根据犯罪按照我国刑法最高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以下),可以不予追究。 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犯罪一律适用中国刑法;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或者国家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可以适https://blog.csdn.net/ozawacai/article/details/141072795
15.古代刑罚女人十大刑法:古代针对女性的十大刑罚古代刑罚女人十大刑法:古代针对女性的十大刑罚 妇刑,别称兽刑,是一套专门对付女人的刑法,会对受刑人产生极大的心理影响,包括女用囚车、骑木驴游街、坐木驴、站砖。下面一起来盘点一下古代历史上那些针对女性的十大酷刑: 10、拶刑(zǎn xng)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拶指(用https://edu.iask.sina.com.cn/jy/3gD1ldRNP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