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诬告陷害罪赔偿标准法律没念橘有明文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诬告陷害行为给被诬告人造成的损失而定的,通常是要求进行精神损失的赔偿。
2、诬告陷害罪的赔偿金额一般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
3、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表现为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诬告陷害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消蠢,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拿高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捏造犯罪事实,以虚假的犯罪事实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为人诬告陷害他人的手段恶劣的;
3、行为人捏造犯罪事实,以虚假犯罪事实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行为;
4、行为人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上述行为,都达到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的量刑标准包括:
1、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希望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情节严重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造成严重后果,例如使得受害人确被追诉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的,明知故犯,从重处罚。
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
2、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3、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4、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5、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社会影响恶劣等。
认定诬告陷害罪:
2、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界限。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但前者是对人身权利的犯罪,后者是对名誉的犯罪。它们在构成要件上的主要区别是:
(1)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则构成诽谤罪。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旨在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旨在破坏他人名誉。
3、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但前者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法益是公民的民主权利。二者在构成要件上的区别是:
(1)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2)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4)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以报复陷害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