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哪7篇?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THE END
1.员工车祸身亡老板负什么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https://china.findlaw.cn/ask/lawyer_66107833.html
2.民法典第1199条第1200条所规定的学校来自黄璞琳《民法典》第1199条、第1200条所规定的学校等教育机构的举证责任,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了区别对待。在第三人侵权时,学校等教育机构是否尽到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需考虑的因素与前述条款并无二致,如果认为本条规定意在将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一律分配给原告,显然与前述条款规定不https://weibo.com/1067392622/OAu5X1Kxy
3.民法典的内容深度解析合同继承物权等关键领域剖析民法典作为中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丰富,涉及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各种关系。以下是对其主要内容的六点深度解析。 合同法规 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是经济活动的基础,因此民法典对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它明确了合意、订立、变更和终止合同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并为不同类型合同(如买卖合同时定了适用https://www.1lhyh3ij.cn/ke-pu-dong-tai/462211.html
4.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五批国有资产3、所有标的物均为现状出租(如:标的物需砌墙,其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招租面积均为既定面积,不得以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测量结果提出异议。 4、本次招租不允许竞租人之间进行联合竞租。 5、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政府总体规划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该租赁资产,邻水国资集团除退回http://lsgtgs.com/newsinfo/7703781.html
5.楚雄长安网(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规定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所谓过错推定责任是指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https://www.cxzf.org.cn/article/detail?id=7055
6.2023年赠书目录28 家庭安全用药88条 3 刘茂柏 29 抗血栓药物治疗典型病例解析 3 刘茂柏 30 老年疾病与用药保健指导39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 福建医科大学校办 391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1199 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 :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十讲 1 福建医科大学校办 1200 中国https://lib.fjmu.edu.cn/2024/0102/c6601a189260/page.htm
7.每日一“典”小学生在校受伤可以向学校索赔吗?如果在监控中发现第二次受伤是校外人员小王把小明从楼梯上推倒所致,小明又应当如何主张赔偿?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99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25042796120133473&wfr=spider&for=pc
8.《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00117集指导案例裁判要旨240则▌裁判要旨:强迫卖淫的强迫性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1)在他人不愿意民共和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强制手段迫使其从事卖淫活动;(2)他人虽然原本从事卖淫活动,但在他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强制手段强迫其继续从事卖淫活动;(3)在卖淫者不愿意在某地从事卖淫活动或条第者为某人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使用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10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