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中国法项目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试题
任课教授、出题人:方流芳
考试方式:开卷考试(携带纸质资料不限,不可携带电脑和电子通讯工具);
1.在《司法证据的理性》一书(RationaleofJudicialEvidence),边沁争辩说,在刑事审判中,取消“律师—客户特权”有益无害:(1)如果被告无罪,他向律师披露的信息并不会变成有罪证据,律师如实披露信息也不会给被告造成损害;如果被告有罪,法律本来就不允许被告妨碍审判公正,律师“泄密”也同样不会给被告造成损害。(2)律师证照不是“用舌头妨碍司法公正”的许可,废除“律师-客户特权”能提升律师业的道德水准。(3)取消律师客户特权之后,律师无须担忧泄漏客户秘密,客户对律师也会三思而言。
问:针对边沁的见解,提出反对观点。(20分)
2.W是上市公司M的总裁,薪酬律师B是M的法律顾问,B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主任R是W的好友,也是M的前任法律顾问。M董事会一致作出决定,收购W拥有80%股份的公司H,B负责起草收购协议。在尽职调查过程中,B发现:W没有向董事会披露:H公司为P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此项“或有债务”高达2000万元,而W的妻子是P公司的大股东。
问:假如你是B,你将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15分)
3.习近平强调:“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摘自:《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
问:假如你是一名公司律师,习近平上述讲话对于你认清自己的效忠对象有何启发?(5分)
4.2004年,ZF大学张教授担任上市公司W的独立董事,任期5年;2005年,张教授又成为W的常年法律顾问。2006年,W的股东以公司2005年的一次董事会决议损害公司利益为理由,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所有的董事。
问:在W的股东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之后,张教授该怎么办?为什么?(如:站哪一边?能否继续承担公司法律顾问?能否充当原告或被告一方代理人?.....)(20分)
5.加题(不计分)
问:你认为,题3的张教授同时履行教学任务和担任律师是否存在利益冲突?(100字)
中欧法学院2013级中国法项目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考题
考试方式:现场、开卷(携带纸质资料不限,不可携带电脑和电子通讯工具);
1.接受当事人委托而担任诉讼代理人须有律师资格,当事人“亲友”、“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公民代理”则不受此限。但是,“公民代理”须无偿,律师代理可收费。试从律师伦理与“亲友”伦理、律师执业资格与当事人诉权、法律服务专业化和当事人自主选择的相互关系,回答以下问题:
问:法律为何区分公民代理与律师代理而进行差别对待?你如何评价这种“差别对待”?(20分)。
参考:
(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2013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3)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201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对重庆高院《关于公民代理合同中给付报酬约定的效力问题的请示》答复:“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对于受托人为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差旅等合法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支持。”
2.W是M律所专职律师,M律所是房地产开发商DF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根据合同,M律所指定W每年为DF提供不超过100小时的服务,超过部分另行收费。DF总经理对W律师说:“在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你应当另行草拟一份‘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与之具有同等效力。通过‘补充条款’,房屋公摊面积的计算要尽量有利于公司,要限定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公司要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你还要草拟一份‘物业管理合同’,确保本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永久成为服务提供者,给业主单独或者共同解除合同设置不可克服的障碍。如果你草拟的合同能让公司满意,又不引起业主的反感和抵制,DF公司将给你一个惊喜:你可按市价的一半购买一套200平米的住房。”W律师按照DF公司的建议草拟了合同,尽管购房者多有抱怨,但都放弃抵制,于是,公司以相当于市价一半的合同价,将一套200平米的住房卖给W律师。
问:W律师对DF公司、M律所和购房者分别负有哪些义务?假如你代表部分业主(购房者)到律协投诉W律师,你将如何评价W的上述行为?(20分)
3.A是P大学分管“自主招生”的负责人;B是P大学法律事务部专职顾问、某市律所兼职律师。2012年,某市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A,指控A从三名本科考生家长那里收取现金100万之后,批准了这三名本科考生的“破格录取”。B接受P大学委托,担任A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B会见A,A说:“三名考生的家长给学校教育基金捐献了1,000万人民币,按照学校规定,捐款总额的10%属个人奖金,我和C、D、E各分25万,但我不想牵连其他三人。”此后,在调查和取证过程中,B发现A、C、D、E四人长期利用招生录取工作索取和收受贿赂,受贿金额远不止100万,绝大部分贿金是各自收账,相互隐瞒,少部分是相互平分。B认为:继续充当B的辩护人与他的道德观念发生严重冲突,但他不是退出辩护,而是利用代理人的身份暴露整个犯罪行为。在质证过程中,B以辩护为名,公布了他和A的谈话录音,牵连出C、D、E,又通过传唤C、D、E出庭作证,暴露了A、C、D、E四人单独和共同受贿的一系列犯罪事实,最终导致A、C、D、E四人先后定罪。
问:你如何评价B的行为?(15分)
中欧法学院2012级中国法项目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考题
授课人、出题人:方流芳教授
考试方式:期末论文,四题任选一题着眼于法律职业伦理角度成文;
1.对于法官司法伦理的透视
个案可来自于小说(如清代四大奇案),也可以来自于司法判决(如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指导)、文革时期的案例,说明其中法官的司法伦理,题目自拟。
2.论法官兼任大学博导的危害
3.分析中国古代讼师的功过
将古代讼师与当代律师做一比较,说明讼师有什么样的伦理观念。
4.2012年李庄事件转折的分析(法律上虽未定论,舆论上已有转折,其本人在公共关系方面的运作)
中欧法学院2011级中国法项目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考题
考试方式:期末论文,三题任选两题成文;
1.以下案件出自清代《刑案汇览》
问:许朝升年过古稀而不免流放,当局从重打击教唆词讼,背后有哪些可意会而未明言的法律政策?为什么中国古代法严惩教唆词讼而非法律师仍然生生不息?(需阅读史料)
对于北京市上述有关规定,可以找到哪些赞同和反对理由?(三条相互对立的理由)
找到上述赞同和反对理由的争议点,并进行分析。
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财务结构简析
(1)律师事务所有哪些收入?
(2)每笔收入需扣除哪些税费?
(3)合伙人如何分摊成本?
(4)在扣除税费、分摊成本之后,如何实现个人收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