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基,国法必依宪而行

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罪行法定、罪责行相适应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中,罪行法定原则意味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责行相适应原则则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轻重相匹配。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则强调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我国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条约等。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等。还包括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等。

在适用法律时,需遵循一定规则。如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同一法律内部的规则规定优于原则规定,分则规定优于总则规定,具体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虽然判例在我国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但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刑法》修正(十)后的罪名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章节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等。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章节则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等。

还应注意《刑法》中关于恐怖主义的规定,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等。这些条文为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法律依据。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体现了法治精神,我们应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刑法》第三百七条规定: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是指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而非法持有。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刑法》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对航空器的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制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枪支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对枪支使用者的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危险物质罪,是指盗窃、抢夺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枪支、弹药、及危险物质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枪支、弹药、、危险物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枪支、弹药、及危险物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对枪支、弹药、及危险物质的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或者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公民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刑法》第四百条规定: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在飞行中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运营中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等危险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缺乏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9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9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

9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

9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

98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同上

99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

100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

101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

102出售、购买、运输罪《刑法》第171条第1款

10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以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第2款

104持有、使用罪《刑法》第172条

105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

10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第1款

107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第2款

108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

109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

11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11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

11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

113窃取、收买、非法信息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

11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1款

115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

116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

117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

118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刑法》第180条第4款

119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1款

120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第2款

12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

12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

123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

124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1款

125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法》第187条

126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

12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

128骗购外汇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THE END
1.百条法律法规精解守护社会秩序的坚实基石在现代社会,法律法规就像一座座庞大的城墙,维护着每个角落的和谐与稳定。100条法律法规,是这一体系中的一部分,它们不仅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还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的环境。以下是对这些法律法规重要性的六点论述: 法律基础 确立社会秩序的根基。100条法律法规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和人民https://www.cjan6a6c.cn/xue-shu-bao-gao/456508.html
2.知法懂法与法同行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3 民法典对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哪些 1.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xNDcyNzY3Mw==&mid=2247516965&idx=2&sn=79af117e57181fa767a073cd2e878df2&chksm=f89d44a3db8c85e37de63c326c9e54d13b255283f927e7168c960af9add0430bb0afb7ffbe49&scene=27
3.宪法知识200问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人权保障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5.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http://www.xxzbb.gov.cn/ztzl/lwpf/201812/t20181211_1006038.html
4.全国法硕联考历年真题解析(6)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于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 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 【答案】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考察法律效力的相关问题 【考点分析】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法的形式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法的效http://www.yuloo.com/news/219146.shtml
5.法院发布《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基于此,《规定》第8条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因未达到证明标准未予认定的事实,在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事实和证据,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三)关于证据共通原则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08/id/7473049.shtml
6.行政协议(精选五篇)学者吴庚将这种原则分为两种,一种是类推适用,还有一种是将民法规定看作是一般的法律规范直接适用。之所以出现第二种适用现象,主要在于一些民法中规定的法律条例虽然被归类到民法典范中,实际上这些法律条例并不属于民法。准确的说,民法中的一些本不属于民法典范的规定,实际上就是坚持了私法关系共通适用和公法关系遵守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i5vxws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