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省高院一女法官因拒绝同乡“打招呼”,竟被同乡残忍杀害,女法官“不讲人情讲正义”竟成了她的“招魂符”,案件不禁令人唏嘘。
“人情味”一词本是人与人之间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是一种可以温暖人心拉近距离的微妙感觉,理应值得推崇,但在法治与正义面前,某些为了不正当利益破坏规则式的“人情味”不只影响党群关系,扭曲社会风气,还直接导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法治当道的大背景下,应坚决破除“打招呼”文化,少一点“说人情”“开后门”,多一点“一样办”“依规办”,只有破除潜规则、强化明规则,堵住说情风,才能让法治在阳光下高歌畅行。
杀风气,给滋生“人情病毒”的温床釜底抽薪。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但有些投机钻营者将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抱有“官大的说了算”的偏见,想法设法走捷径,不按规矩、不走程序,企图得到区别对待。破窗效应告诉我们,只要有一股这样的歪风邪气,那正义终将被风化侵蚀。余飞的《人民的正义》一书中也说道“人民的正义,是每一个我的公平!但是,不是每一个我都能私下制定标准!如果每一个我都以自己的标准来追求正义,哪有真正的正义?”。所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需要全社会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同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和推动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尊法守法用法,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营造全民为正义撑腰,为公平鼓劲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正气,给萌生“贪欲私念”的心灵除锈去尘。“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晚清名臣曾国藩公正无私,当小儿子参加科举考试发榜之前特交待“断不可送条子”,不开特权,即便亲生儿子也同等对待的态度值得点赞;而今多少政治明星却因公私不分,贪赃枉法沦为了人人嗤鼻的阶下囚。诚然,为官者手中掌握了权力之后难免会有“说情人”找上门来,一旦信念动摇,松口之后口子就会越来越大,伴随着的是形形色色的诱惑作为礼尚往来的“伴手礼”,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后期就只能无奈地被牵着鼻子走。苍蝇不叮无缝蛋,根子其实在于我们干部,作为执法者,我们要时刻坚守职业良知,每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不放纵内心欲望,不负于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清白白做事、坦坦荡荡做人,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管好自己的同时教育和管理好身边的亲属,管好“前庭”更护住“后院”,那“说情人”自然就找不到“敲门砖”。
治邪气,给无视“党纪法规”的行为当头棒喝。“礼之所去,刑之所取”,部分领导干部即便接受了教育和劝诫后仍然被“人情”左右,置党纪国法于罔闻,有的认为“别人有求于我,我替别人办事,别人送钱感谢我,是在情理之中”;有的碍于面子,熟人找上门不帮着办成好像是自己没权力丢面子;有的心存侥幸,违规帮了忙后以为躲过初一还能躲过十五,一犯再犯,一次又一次与组织打游击。执法“徇私情”的行为看似是让少部分人一时受益了,但实则是破坏了游戏规则,其余人都成了受害者,这不仅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给滋生腐败留下了土壤空间。然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执法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以软脱不了干系。法之必行,关乎法律的权威,要想解决这些问题,还得从提高破坏游戏规则的成本入手,对违规违纪办事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违纪必究、执法必严,真正将“纸上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以身边的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执法者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法律面前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的心态,自觉把个人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
有太多人迷信所谓“人脉”,却最终被自己编织的“人脉网”吞噬。“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与其托关系寄希望于别人,不如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化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才是法治社会待人处事的最优解。(李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