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天的酸果蔓树冠下的法轮功

(ФАЛУНЬГУНПОДСЕНЬЮРАЗВЕСИСТОЙКЛЮКВЫ)

作者:[乌克兰]格雷戈里·格洛巴

目录

导语:法轮功大纪元时报为何公开说谎

核心提示:法轮功的创办人李洪志,在纽约——这个美国的大都市已经居住了15个年头。曾几何时,李洪志网罗一批文痞,搞了一张报纸叫《大纪元时报》。这张报纸的总部是在徒有新闻自由虚名的美国注册的。李洪志借大纪元时报,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却撒了不少谎。李洪志借大纪元时报撒谎,有的是自己直接说,有的是借别人之口来说。据信,这张报纸虽有多个语种的版本,但是无人花钱订阅,李洪志只好拿敛来的钱财免费派送。说中国政府活摘法轮功人员的器官,就是李洪志拿这张报纸撒的一个弥天大谎。李洪志心里知道,他撒这个谎,美国人也不会信,而且,美国驻中国沈阳的领事馆派人实地考察过所涉医院,回来后说那座医院(在中国的辽宁省)根本不具备活摘手术的条件。

乌克兰学者格雷戈里·格洛巴(ГригорийГлоба)就这件事专门作了深入调查和剖析,用事实驳斥了李洪志以及他的大纪元时报的谎言,并专门写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参天的酸果蔓树冠下的法轮功》(ФАЛУНЬГУНПОДСЕНЬЮРАЗВЕСИСТОЙКЛЮКВЫ)。这个书名比较含蓄。酸果蔓俗称小红莓,是一种低矮小灌木,不可能成为参天大树,格雷戈里·格洛巴先生以此喻指法轮功无论如何夸大自己,也不过如酸果蔓一样,难有作为。法轮功根据自己的臆想编撰谎言,这些不切实际的言论自然不能令人信服。大纪元时报既在美国注册,又自诩为常人媒体,却竟然公开说谎。这是它的立场决定的:因为它的创办人本是一个邪教组织的创立者!明眼人知道,大纪元时报原本是一张邪教背景十分明显的报纸。

以下是格雷戈里·格洛巴先生《参天的酸果蔓树冠下的法轮功》一书的摘要。

原书引言

免费派发的中文版大纪元时报的读者只能是中国公民。由从未去过中国的人向来自中国的学生及商人讲述中国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糟糕,这是有悖常理的。

法轮功习练者经常引用美国人说法,说在中国沈阳苏家屯区有一个迫害法轮功习练者的集中营。基辅市的维权人士切巴年科和别图霍夫亲自去苏家屯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那里根本没有什么集中营,只是一家用中医治疗血栓的医院。但法轮功追随者不相信他们的说法,而宁愿相信从未去过中国的某些外国人的说法。

既然法轮功成员认为一切来自中国官方的信息都是谎言,那么本书作者就不引用任何来自中国官方的信息和对法轮功成员不利的专家鉴定,而是假设法轮功成员散发的材料讲的都是事实,然后对这些材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如果得出的结论是其言论不符逻辑或是他们自己的言论本身相互矛盾,那就是(法轮功成员)对读者的不尊重,我要将真相说出来,同时请法轮功习练者以后不要再散布这些不实之辞。

游牧式的集中营

为了能自圆其说,安妮不得不又补充说在其它医院也进行着同样的手术。但在哪些医院、那些医院是否有做此类手术的条件、是否也有火葬场、为什么其他的所谓证人从未提及过此事等问题皆无答案。

难以信服的证人

成为见证人的首要条件是“见过”,而法轮功成员所说的证人全是没有见过任何“罪行”的证人。

证人1:记者皮特。皮特说,他和许多人都联系过,三年间研究过大量的材料。但他研究了什么材料,和谁联系过,为什么从未照过一张相、没拍过任何录像资料,却不得而知。

证人2:安妮。她自称曾是该医院的工作人员,其前夫是医院的脑外科医生。从她的证词中可看出,她虽然在该医院工作了5年,但却一次也没有看到所谓的“罪证”,只是据其前夫和朋友所说。

证人3:匿名军医。这个所谓在沈阳军区从事后勤保障的退伍军医唯一亲眼看到的是“拉着7000人的火车夜里从天津驶向吉林方向。该火车由军人押解,并且被运送人员的手被固定在车顶”。但这个所谓的证人是否亲自去过苏家屯医院,却从未提及。

证人4:金姓鲜族人。金说,他的一个于姓朋友退休后因病人数量太大,又被请回医院从事摘取人体器官工作。而金是在南韩办理签证时在法轮功图片展的照片上认出这个医生的,而图片展上摘取人体器官的照片是排演出来的。

两个大卫认为:实地考察并不重要

切巴年科和别图霍夫不是考察苏家屯医院的第一人,此前美国驻沈阳总领事就已经去过,但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别于一般医院的地方。旅居美国的维权人士吴宏达要求与所谓的证人会面遭拒后,也派人对苏家屯进行了实地考察,但在该区域也没有发现任何集中营。

“活摘器官报告”的作者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两个加拿大人)说,他们在撰写报告时就知道(这些人)去实地考察过,但没有提及此事,认为这并不重要。也就是说,美国驻沈阳总领事的考察结果不重要,而从未到过这家医院的人的证词很重要。

调查方式和逻辑:无视法律证据,以政治说服

法律上的证据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间接证据实际上无法证明是否犯罪,而“报告”中所列举的证据皆为间接证据,即“我听说”,“我和某某谈过”等等。“报告”的作者是有名的专家,但他们却不是用法律证据,而是用政治方法来试图说服读者;不是用证据来证明犯罪的事实,而是给读者造成一种印象——犯罪是有可能存在的。类比、夸张、比喻、理论上的推测是“报告”作者钟爱的手法,而“有可能”、“大概”、“也许”、“看来”、“可以推断”是“报告”作者最常用的句式。

自相矛盾的证据

难以信服的例证

一个女人在派出所里死亡。当她的亲人赶到现场时,她的器官已经被摘出,并且已经送到火化场火化。既然是已经火化,那么她的亲人是如何知道她的器官已经被摘出了呢?难道是警察自己告诉他们的吗?

“报告”说法轮功人员被酷刑折磨到死亡边缘,然而这样的人的器官是很难用于移植的,因为他们的器官多数已经受到损害,没有利用价值了。“报告”说法轮功人员的大脑被取走了,可大脑是不能移植的!

原书结语

尊敬的法轮功学员,你们总是指责我们反映中国政府的立场和观点,但在这本书里我引用的全部是你们亲手交到我手里的材料。你们都是善良的人,实际上并不会做黑色宣传,所以你们工作的效果一直都非常差。这种肮脏的事情不是你们应该做的。

第一章:面包·盐·宣传……

许多老一代人——不仅是学者或政府官员,更多的是苏联时代访问过资本主义国家的普通公民,都会讲述起他们的经历,在那里他们经常会遇到礼貌但固执的关照,这些关照如果不是直接来自西方的情报部门,那也是与其有关的“社会组织”、“信息分析机构”、“人权组织”或者“宗教组织”。如此“殷勤待遇”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十分令人不快的。毕竟,冷战已经成为历史,这是令人高兴的……但也许我错了,我曾经提出,那些在1991年争取民主(尽管没有成功)的人们当中没有谁会料到,那些来到独立乌克兰的外国人会享受到类似的“殷勤待遇”。

为中国而战: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前线

但是,假如你相信那些信徒们所说的它有数千年历史的话,难道没有乌克兰热心人的帮助,中国人就不知道这个发源于天朝大国的传统中国功法吗?原来,事情又不是那么回事。功法归功法,但在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国家是一个共产党独裁政权的光辉典范,不知道攻击领导人种族灭绝、迫害和镇压不多不少恰好1亿人并活摘他们的器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想补充一句:“红场上狗熊横行”——那已经是另一个时代的事情了。但我还是及时忍住没说出来。

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的学校拥有相当高的地位和声誉,所以亚非国家有数以千计的学子在这里求学,其中也有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生。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以保持他们在祖国养成的遵纪守法而著称。正是他们成了这些宣传中心觊觎的美味猎物,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己的领土上是不可能向青年人灌输这些东西的……可以想象这些年轻中国公民遭遇这样的“启蒙教育”时是什么感受。

恕我直言,对于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反迫害斗士”们真诚和善良的意图,我想说,从来没去过中国的乌克兰人给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讲,那里生活得多么不好,在中国什么是错误的,这有些怪异。

酷刑当街

关于法轮功在我市活动的话题我已经写过不止一次,但“修炼之旅”的信徒们根本就不想对他们自身有更多了解。不久之前,我的老熟人——一些来自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法轮功组织的信徒向我提供了一大包资料,为了让我彻底明白是怎么回事和如何正确地报道他们。我的一些同事也收到了同样的礼包,涉及的也是同样的话题。此外,还有一个包含了近800个文件的压缩光盘,多半说的都是些“参天的红莓苔子”之类不知所云的外行话。这个专辑中给人留下最强烈印象的所谓中国“极权主义”的证据就是那些令人作呕的照片,照片上都是一些粗暴对待法轮功信徒的场景。

专家观点

该组织可以被称之为邪教,主要进行三个方面的活动——精神治疗方面:传播气功功法;宗教方面:宣扬“师父”李洪志的学说;政治方面:散发旨在诋毁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信息材料。

支柱何在?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一个信徒,为什么满世界宣传的反酷刑和镇压的维权活动从来就没提到过诸如臭名昭著的美国战俘监狱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其他伟绩——哦,对不起,应该是民主国家。“因为在这些国家不迫害我们的志同道合者——法轮功信徒”——一名“体制受害者律师”对我说。请看这就是掺杂了人权的修炼之旅……

为了客观起见,我向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法轮功组织积极分子柳德米拉·奥列尔提出了一个问题——或许这些演出照片只不过是因为失误才被列入到“证据材料”目录的?用柳德米拉的话说:“这不是原则问题。”

那么就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所有的证人证言、录像和公函也会都是如此,名为“证据材料”的演出材料也都是出自于“非原则性”的原因?

附:

本文作者致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法轮大法”社团组织的信

——法轮功地下集中营

一份用来向我证明其反华指责正确性的“证据材料”附带光盘,是一个动画短片,内容是介绍位于苏家屯的集中营,用于“焚烧被摘取了器官的受害者”。该片的开场白是:“在苏家屯有一个巨大的烟囱。”可以说,这个片子的动画很漂亮、音乐很出色、语言很优美……

亲爱的信徒们,你们就不感到羞愧吗!为了你们所获得的“苏家屯火葬场烟囱照片”和关于关押6000名受害者的地下堡垒这个具有恐怖片风格的荒谬故事,基辅记者切班年科和人权卫士佩图霍夫之还亲自到了一趟中国,包括这个苏家屯。按照中国的标准这个苏家屯只是一个村庄,而按照乌克兰的标准,它已经可以算得上一个不小的现代化城市啦。我在你们所散发的数千张照片中找到了“秘密”火葬场的烟囱,可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火葬场,而只是一个普通的锅炉房,周边还有许多房屋的窗户都正对着它。一个“容纳6000人的集中营”看上去怎么也不像一个集中营,而实际上是一所院里有座锅炉房的医院。而且,这所医院从事的工作既不是器官移植也不是惩治精神病人,而是用传统中医手段治疗血栓——显然,这是一个阴谋。乌克兰人居然认真仔细地走遍了这个“集中营”(不知何故它可以自由出入),到了所谓的地下堡垒的入口——实际上是一个通风井的出口。这难道不是一个笑话吗——关押6000名囚犯的地堡,还有警卫和工作人员——毕竟不是草垛里藏针,而是一座地下城!居然还能和那些被你们指责谋杀数百人并出卖他们器官的医生和护士直接面对面。

尊敬的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信徒们,你们在基辅同行们回来后十分严肃地回答我,基辅人权卫士们所进行的检查是“不正确的”,而中国在他们到达之前就把关押6000人的集中营“隐藏”了起来,并将火葬场突击改造成了集中供暖的锅炉房。好吧,即便中国能在一周之内建造起一个锅炉房——然而现在你们自己也知道,终究这只是一个锅炉房,而不是什么火葬场——时隔两年之后向我兜售一部关于“火葬场的烟囱——高尚的灵魂从这里飞出”的新动画片,你们不觉得汗颜吗?或许,在苏家屯已经出现了第二座火葬场——锅炉房已被拆除,并在一周里在它的原址又建了起来?

你们不相信亲眼看到了苏家屯的乌克兰人权卫士,而且你们还会惊讶,为什么我不相信那些美国人,因为他们连一只脚都没有踏入过中国,却撰文说那里的人权状况非常差、而在美国关塔那摩监狱里人权状况非常好。

尊敬的信徒们!你们的乌克兰大纪元时报网站曾经指控我曾供职的市报编辑部记者,当然间接地也包括我,在报道法轮功活动的时候只反映中国政府的观点。请注意,我援引的并非什么中国情报部门的秘密文件,我引用的恰恰都是你们自己送到我手上的材料、文件和“证据”。你们手中的资料远远压过了北京外交官们最愤怒的声音。这恰恰应验了《福音书》上的一句话:“用你自己的话为你开脱,用你自己的话为你定罪。”

尊敬的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法轮大法信徒们!尊敬的谢尔盖、拉丽莎、柳德米拉!我和你们打交道已经不止一年。你们大家都是善良、真诚、富有同情心的人。但也正因为如此你们不能去从事意识形态颠覆、抹黑宣传、中伤和其他政治抹黑,否则你们注定不会有好结果。要记住,千万不要让你们的双手去碰这种肮脏的事。

其实,这只是你们的良知问题而已,提到区警察分局的那个小伙子时,我想起了一个问题,如果你们真的想同当今的酷刑、镇压以及破坏人权的现象作斗争,你们不一定非得去遥远的中国去寻找目标。那些需要你们帮助的人们在我们的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故乡也大有人在。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没钱去聘请收费的律师。你们的组织罗列了一个中国反对法轮功的两万五千人的黑名单(!)并向世界各地的外国法院起诉他们。你们自诩许多世界级的优秀律师在同你们合作,只希望你们能利用这巨大资源的哪怕是一点点来帮助帮助那些不识字的退休老太太写个申诉……

第二章:与法轮功习练者谈新闻调查方法

作为一名记者,在得到某政府掩盖严重犯罪活动这类信息的情况下,该如何进行新闻调查?

遇到这种情况,记者应该亲自证实信息的真假:要和受害者本人(或其亲人)、证人、当地居民交谈了解有关情况,要向中立的专家(律师、犯罪学专家、医生)进行咨询,要听听对方的官方说法。因为,只顾指责他人而不容他人辩白,这实在不是公正的职业态度。我曾经到本州某地区中心调查过一起险些引起国际冲突和骚乱的犯罪事件,这可不是个轻松的差事。不过,这与到中国实地考察相比,根本算不了什么。

在同样的情况下,《世界法轮大法报》和《乌克兰大纪元报》又是如何做的呢?他们没有作任何调查,总是发布独家信息,登载英文《大纪元》报的译文,总是用同一种腔调搪塞所有问题:证人是有的,但为避免遭受迫害而隐藏起来了,证据也可以搞到的,但在中国……

他们首先找到了照片上有烟囱的那个“焚尸炉”,其实那只是一个锅炉,锅炉房对面是居民住房。经考察,那个“关押6000人的集中营”其实是家医院,那个锅炉就在这家医院的院区内。这家医院既不做器官移植手术,也没有精神惩罚,是家专门治疗血栓的中医医院。

这两位乌克兰人还仔细查找“集中营”有可能转移到地下的出入口或通风口,但一无所获。6000人外加保安和医生要转移到地下的话,可不是开玩笑的,需要一座地下城才能容下,哪能像根针掉进草垛里那样,一下消失不见!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们,你们倒是来这里亲眼看看这些医生护士,是否真如你们所指责的那样,是为出售器官而杀戮无数的凶手。

尊敬的第聂伯彼得洛夫斯克习练者,你们还煞有其事地对我说:那两位基辅维权人士的考证是“不可信”的,在他们到中国之前那关押6000人的集中营早已被“转移”了,焚尸炉被迅速改建成供暖锅炉。就算锅炉在中国一周内建成的,你们自己也承认那是锅炉,而根本不是什么焚尸炉。但令我费解的是,3年以来,你们为什么还一直刊载关于“焚尸炉烟囱飘出来的冤魂”这样漫画?也许,苏家屯又出现了第二个焚尸炉——锅炉被拆除了,一周内在原地建起了焚尸炉?

你们不相信亲自到苏家屯考察的乌克兰维权人士,反而还奇怪,为什么我不相信美国人。他们根本没有到过中国,却大写特写中国人权情况如何如何糟糕,而把美国以酷刑著称的关塔那摩监狱描成一朵花,这样的美国人怎么能让我相信!

由此看来,这次实地考察,虽说工作方法是对的,但实际效果并不好。首先,考察并没有给契巴年科和佩图霍夫带来帮助。法轮功习练者还是不相信他们搜集的事实,反而一口咬定,集中营已被转移,不可能被发现。《大纪元》称:“去苏家屯考证集中营的存在只不过是徒劳。”其次,考察还给他们带来损辱:法轮功习练者得知基辅维权人士与中国大使馆合作之事后,马上把“合作”与“交易”划上了等号,现在《世界法轮大法报》和《大纪元》网已给这两位基辅人贴上了耻辱标签,称他们为中国的雇佣者和代理人。

1、法轮功支持者的说法与中国的官方信息相左。这自然会令中国政府不高兴,但我认为,中国会自己处理好法轮功问题的,对于一个拥有15亿人民的国家来说,我们这点小帮助根本微不足道。

2、法轮功支持者的说法违背逻辑。这可是对读者的不尊重,也就是对我的不尊重。和一个连2加2都不会的人硬扯在一起,这令我很不舒服。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直言相告并强烈请求不要再这么做……

3、《大纪元》的说法彼此大相径庭。这里指的不是讨论,因为有关法轮功“修炼”的刊物从未有过讨论。这里的大相径庭是指《大纪元》的作者之间在揭示同一件事真相时所采用的论题、事实和数据严重不一致。

第三章:算术是法轮功的最大克星

不过,近年来我亲眼目睹了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法轮功信徒的所作所为,由此我可以得出有关该组织的一些结论。因此,我写的是关于乌克兰法轮功及其给乌克兰公民传播的信息,而非中国法轮功,因为我不了解关于中国法轮功的信息。我之所以要把这样的信息传递给读者,是希望读者能够自己分析、自己思考、自己做出评价,而不是简单看之信之。

我认真研究了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法轮功信徒给我提供的宣传材料以及俄罗斯、乌克兰的法轮功法轮功媒体网站的信息资料,同样可以得出一些结论,毕竟,乌克兰和中国的逻辑法律是一样的。如果一个人信誓旦旦地说,2加2等于5,不管他说的是5个乌克兰人还是5个中国人,其答案都是错的,完全没有必要到中国去求证其谬误所在。

且看法轮功媒体报道的苏家屯医院活摘人体器官情况:“2005年初苏家屯有囚犯10000人,2006年初减至6000人,没有人可以从苏家屯‘死亡集中营’活着出来。”

不妨做个简单算术题(即便在共产主义中国也没有人可以废除数学)就可以得出结论。从法轮功媒体提供的数据看,苏家屯在2005年一年中摘取了4000人的器官,我们再做个除法笔算:4000÷365(一年的天数)=10.96。如此说来,苏家屯每天要杀11人!节假日和休息日也不例外!如果只是简单杀人,倒也有可能,但要说活摘器官,那要复杂得多,因为这必须要由外科医生来做手术。

而做手术必须遵照消毒规定,如果为了出售器官,不按消毒规定连续不休地做器官摘取手术的话,这是非常严重的犯罪,如此摘取的人体器官只能扔进垃圾桶里去。每例手术结束或过1、2天后必须用消毒液对手术室进行彻底消毒,从天花板到地板的每个角落,以及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整夜。做手术可不是在屠宰场屠宰牲口,可以流水线操作。

此外,一个手术室一天不宜超过3例手术,以免违反消毒规定,即便在中国也没有人可以违反医学卫生规定。在此,请体会一下“难以置信”与“不可能”之间的差异。要说外科医生不加消毒摘取用于出售的人体器官,绝对不可信。

且一天做11例器官摘取手术,苏家屯医院至少要有四个手术室,至少要有12名医生,还不能安排普通手术。那么,拥有330张床位的苏家屯中西结合血栓病医院究竟有几个手术室?这是一个基本问题,假如没有足够的手术室,也就是说,杀人没有凶器,犯罪指控不能成立。这个问题简单而关键,可以衡量所有指控是否站得住脚,然而法轮功媒体和“证人”均无言以对。一个化名为“安妮”的女证人,却不知道自己曾工作的医院里有几个手术室,其在苏家屯医院当外科大夫的丈夫,竟然对此也一无所知。

之后(2006年5月20日后),安妮在大卫·乔高的采访中又称,医院平均每天做3例手术。这个数字远比想象中的少,而且又与其他证人提供的数据相矛盾,如此慢的速度怎么能使集中营的囚犯一年内从10000人减至6000人?为了能自圆其说,安妮又不得不补充说在其他医院也进行着同样的手术。然而这个说法却给“调查者们”带来更多的麻烦:具体在哪些医院?那些医院是否具备做此类手术的条件,如足够的手术室、用以消尸灭迹的“焚尸炉”、保卫保密措施等?为什么其他证人没有提及过此事?为什么那些记者和外交官只去那家血栓病医院?既然“死亡集中营”分布在全市各家医院,怎么可能保证不为外人所知?

总而言之,待熟悉法轮功媒体的材料之后,就能明白一点,算术是法轮功的最大克星。中国刑警学院教员杨涛指出:“每100名囚犯配以15名狱警、3名医务人员,每50名囚犯由1名狱警官管理。如果法轮功的指控成立,苏家屯果真有6000名囚犯的话,那里至少需要1000多名工作人员。”对此,法轮功媒体企图反驳,写道:“所谓15%的警力配比根本没有必要,因为那些工作人员就可以充当警力,根本不需要狱警。”

想必那里的警卫应该是穿白大褂的医务人员,而不是穿制服的狱警,但警卫还是不能少的,不然的话,囚犯会发起暴动并四处逃匿。

问题是,拥有330个床位的苏家屯医院以及“安妮”提及的其他医院,包括医生和实习生在内,有没有1000名医务人员?

面对如此重要的细节,那些发表长篇大论、声讨“死亡集中营苏家屯”的写手们却哑然失语。无言以对的还有“安妮”本人,这个在医院工作几年、一直在统计集中营死亡人数的医务人员竟然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同事!总而言之,只要涉及到无需保密的具体数据,那些巧言善辩的“调查者”和“知情证人”就会变得出奇的少言寡语、闪烁其词或模棱两可。

他们沉默就对了。因为他们很清楚,只要他们公布具体数字、证据或地方,他们就会和其他“诚实证人”的证词互相矛盾。因此,这些“反迫害斗士们”不得不遵守“沉默是金”的原则。

第四章:那些所谓的“活摘”证人们

所谓证人就是目击者,而不是上海菜市场里挑拨是非的女人。那么,苏家屯集中营的所谓“证人”究竟看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法轮大法及其《大纪元》网站却在犯罪学和法学领域开了“非目击者作证”的先河。

1号“证人”,英文化名“彼得”,“一个普通记者”。这个“彼得”于2006年3月9日见诸报端,首次在《大纪元报》的刊文中自称“曾是中共内部侦查部门的间谍”,而在华盛顿聚会上常常以“普通记者”自称。

“彼得”究竟“见证”了什么?

“我曾与辽宁省沈阳市的很多官员有联系。通过与这些官员联系,我才知道,苏家屯有个地下集中营。过去三年中,我研究了大量资料,跟很多人打探过情况。最终,我去了苏家屯,那里关押了大量法轮功习练者,他们在眼角膜、骨髓、内脏器官被摘取后,被扔进焚尸炉……”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请注意,我没有质疑“证人”的言论,也没有指责他撒谎,这样做也没有必要,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这些罪行的证人或要作证,甚至也没有说过自己去过苏家屯集中营。他只是说自己和很多人有联系或说“从公共卫生系统获得信息”。而所谓的残酷迫害早已是《大纪元》的陈词滥调,也已成为法轮功习练者的口头禅,他只是鹦鹉学舌而已。

如果哪家媒体把这种报道视为“证据”的话,还可以这样编写续报:张奶奶逛完上海菜市场回来后,透露了一个可靠信息,她亲眼目睹了……

2号证人“安妮”,在死亡集中营呆过5年

2006年3月23日“大纪元”公开的第二个“证人”是化名“安妮”的美国妇女,“大纪元”称她自1999年至2004年曾是苏家屯的医务工作人员。因此,有必要从医学角度来对“安妮”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

“我的前夫是这个集中营的主刀外科医生之一。他主要做脑外科手术,负责摘取眼角膜”——岂不知,眼科和神经外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神经外科医生做脊髓和脑部手术,而眼外科医生只做眼科手术。神经外科和眼外科都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技术要求都很高,两个专业不能混为一谈。此外,这位“证人”也没有解释令人生奇的问题:这个“神经-眼外科医生”为什么会在血栓病医院当医生。

“摘取眼角膜的主要对象是老人和孩子”——老年人的器官已经衰竭了,移植衰竭的器官毫无意义。

“我们的医院很大”——共有330个床位的医院,是“够大”的。

“当病人失去知觉的时候,丈夫就用剪刀剪开病人的衣服,发现病人口袋中掉出一个包,打开一看是个戒指盒”——哪来的口袋?手术台上的病人是不可以穿上衣的,如果病人失去知觉,那应该由护士在卫生检查室给他脱衣服,而不是医生在手术室给他脱衣服。手术室是不能有异物的。因此,手术医生的口袋里也不可能掉出东西来。

“我的女性朋友在苏家屯看到了法轮功习练者”——这位在拥有330个床位的“大医院”工作五年的证人拿出的“证据”居然是同事讲的,前夫讲的,女性朋友讲的……而前夫讲的还是“从埋尸者那里听来的”。

3号证人,匿名军医

这名证人在“大纪元”上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曾在沈阳军区从事军需保障工作,出于安全考虑,不便公开真实姓名。

“军医”唯一亲眼目睹却与苏家屯毫无关系的是“夜里一列军人押解的火车拉着7000人从天津驶向吉林方向,所有被押送人员的手被固定在车顶上”。这些人究竟是法轮功习练者呢还是普通刑事犯,他没有说明,却言之凿凿地称:“即使去苏家屯实地调查也枉然,也不可能找到证据,因为迅速撤离几千人并不费劲。”至于本人是否亲自到过苏家屯医院,这位军医和其他匿名证人一样,只字未提。

4号证人,来自辽宁省沈阳苏家屯的金姓朝鲜族人

俄文“大纪元”网(2007年6月10日)以及中文“明慧网”(2007年6月2日)登载了金的证词。金称,他有一个于姓朋友,退休前是苏家屯中西结合血栓病医院的外科大夫,因苏家屯法轮功囚犯剧增,他被医院返聘,专门做活摘器官手术。金在韩国签证期间看到了“器官活摘”图片展,竟然从图片中一眼认出了这个于姓医生朋友。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难道你们不为这个证人的谎言感到难为情吗?其一,金怎么可能从图片中“一眼认出”那个于姓医生呢?因为那些图片不可能是在手术室拍摄的,因为手术室没有照相机。如果那张照片果真存在的话,早已名震世界,某些人也用不着为找演员炮制“证据”而煞费苦心了。当然,也可以从网上下载图片,再添加“十恶不赦的恶棍”这样的题词,“证据”就轻松制成了。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如果你们真正奉行“真善忍”,且以“真”为先的话,难道会不承认首尔展出的器官活摘图片是伪造的吗?

其二,这个于姓朋友对金如此信任,能对他讲述如此秘密的事件,却不告诉他自己的名字,这难道不奇怪吗?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你们证人的证词的真实性,我不想多费口舌,相反,我完全同意4名证人的证言。你们找来的这4名苏家屯犯罪的见证者证实的恰恰是,他们既没有看到犯罪,也没有见过“集中营”,对此“大纪元”居然还用各种文字大书特书,向全世界广而告之。

第五章:“不公正”的考察和专家

乌克兰人切巴年科和别图霍夫已不是到苏家屯医院寻找死亡集中营的第一批人士,在他们到那里之前就有人开玩笑说,苏家屯医院要开商业旅游部啦!美国外交官是最先赶到“集中营”的。2006年3月22日美国领事馆代表第一次访问了“集中营”。4月14日美国驻沈阳领事馆总领事在国家官员的陪同下参观了苏家屯中西结合血栓病医院,实地考察近1小时。之后,美国驻华领事馆代表宣布,那只是一家普通公立医院,美国考察代表“未发现该医院别有他用的证据”。

第六章:活摘报告缺乏证据

犯罪证据在法律上分直接和间接两种。比如,甲杀死了乙并在凶器上留下了指纹,这就是直接犯罪证据;而间接证据是甲与乙有仇,但甲没有不在乙被杀现场的证明。

间接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只能证明有可能犯罪,也可以对直接证据作进一步确认。因此,仅凭间接证据的指控是不成立的,任何一个律师都可以把间接证据撕得粉碎。例如,律师可以这样质问,被杀者有10个仇人,6个没有不在场证据,他们中谁是凶手?“仅凭间接证据,指控不能成立”——这是律师最铁的反驳词。因此,检查官先生应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当然,如果凶手是个有文化的,擦掉了凶器上的指纹,在找不到证人的情况下,检察官不得不立足于现有的证据。而乔高和麦塔斯恰恰以此为由,在《查找证据的困难》这一章节中写道:中国很遥远,又不让我们去那里,犯罪凶器——手术设备和器械,与普通医院的也没有差别,因此,我们不得不依据现有的证据。

正因为如此,理论推测是两位作者惯用的手法,“调查报告”中的字里行间充斥着这样的论调:“间接证据虽不能证明犯罪,但没有间接证据的犯罪是不可能的。”

证人提供了证词,但法轮功证人的证词也不是直接的证据——在此不想涉及证据的可靠性问题,只想指出一点,证人的证词中没有说“我看见的”,而只是说“我听到的”、“某某跟我讲的”,这些都不能算作直接证据,只能是间接证据。

如果证词不能被证实是事件发生当场的第一手信息的话,倒也罢了。但更大的漏洞是证人与证人之间的证词互相矛盾,且证词与器官移植、外科手术、医学卫生等常识不相符,证人连该知道的常识都不知道,难道会对无从知道的东西知道得比一般人多吗?

根据调查报告作者的方法论,我们可以说,即使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犯罪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但可以证明的一点是,尽管某人找不到真正的证人,但他非常想让人们对指控信以为真。出于对国际大律师权威的尊重,在此必须指出,再大量的间接证据也比不上一个直接证据。如果指控缺乏直接证据,而证据既不可靠又矛盾百出,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得出什么结论呢?

第七章:非同寻常的证据

而“可能”、“大概”、“也许”、“看来”、“可以推断”等是《报告》作者惯用的句式。如,“器官移植的急剧需求可能会引发这样的想法,既然可以摘取死刑犯的器官,最好在囚犯是否被判死刑的问题上不要深究”——岂知,可能引发、也可能不引发“这样的想法”,对此无须争论。

在《报告》的序言和第一章中,作者没有对“中国是否存在强行摘取人体器官的情况”作出回答,而是直接回答“中国为什么要摘取人体器官”的问题,似乎第一个问题已是被证实的事实。

《报告》第17页这样写道:“中国在器官移植领域的开发充满暴力、腐败和迫害……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中国把器官移植领域的发展成就用于强行摘取法轮功信徒的器官,为爱因斯坦留给世人的教训增添了新内涵。我们已看到,本应该造福人类的现代科技却被用于制造罪恶,器官移植技术也不例外,对此,我们没必要大惊小怪。”即使外行都能明白,作者刻意把结论置于论证之前,显然是为了给“所发事件”埋下伏笔、作好铺垫,以此麻痹读者,使他们对证据本身失去批判心理。

作者给出的证据也耐人寻味。可以说,《报告》的证据部分与指控风马牛不相及(如,中国器官移植手术增速居世界之首,人脑活摘报道等),难以令人信服(如,证人“安妮”说,在建筑工地的平房里关押着5000名囚犯)。当该从庞杂信息中得出结论的时候,作者又巧用文学手法替代法律方法,如:“我们不得不通过一系列因素来判断这些指控证据的真伪。没有一个单独因素能够说明问题,但把他们放在一起就能构成完整的画面。”但问题不在于所选片段是否能构成画面,而在于画面是否反映事实真相。

且看以下一段文字(引自《死亡情况》第24小节):“截止2006年10月22日,经我们确认身份的、遭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习练者为3006人。我们可以断定,那些未收到死亡通知的家属,他们的亲人多半是器官活摘的牺牲品。未收到死亡通知的原因有二:一是习练者拒绝向当局交代自己的姓名;二是当局囚禁了习练者,对其家属封锁消息,死前未让家属见面……”

近年来,中国法轮功死亡人数有所增加,2009年12月25日“大纪元”《法轮功信息中心》栏目公布的数据为3341人,至2010年11月,乌克兰法轮功期刊《世界法轮大法》第22期公布的数据为3397人,也就是说,中国法轮功死亡人数在一年内增加了56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官方并不否认大量法轮功习练者死亡的情况,只是给出的死因不同:或因习练法轮功身体恶化致死、或拒医拒药致死或精神失常而自杀等。

在此不想讨论哪一种说法更为正确。重要的是,无论从哪个观点来看,至2006年法轮功死亡人数为3000左右,这个数据是可信的。同样重要的是两位法学家的结论。乔高、麦塔斯在2006年的调查报告中标注,3000名死亡者中仅有10%的人被器官活摘(300人),其余的90%均为常态死亡,因为他们的尸体是在没有任何外科伤痕的情况下移交给家属的。

也许有人会说,3000只是身份确定的死亡人数,而实际数量远不止这些,还有大量身份不明的死亡人数呢?这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法轮功被中国禁止后,失踪信徒有多少?”几乎所有法轮功网站、报纸、传单都在控诉“中国迫害”,并公布了遇害法轮功信徒数据:监狱场所500人,精神病院1000人,劳教场所20000多人,公安机关拘留100000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没有一家法轮功媒体对“失踪信徒有多少”的问题作出回答。

不过,乔高和麦塔斯却采用了一个超乎想象的数字:“旅居澳大利亚的华裔女作家JenniferZeng(原北京人)说,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习练者来北京上访,要求恢复练功、认可法轮功。至2001年4月底,在北京逮捕了830000个身份不明的人。”这个数字如此离谱,连亲法轮功的媒体都不好意思引用。

我不想问,曾作家从何得来的这个数字,也许她曾在北京监狱写过狱警报告。不妨简单计算一下,就可以得出结论。假如自1999年法轮功被取缔至2001年两年内逮捕人数为830000人,那么,平均每天就有1000多人进京上访。1999年4月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有10000至15000人(乔高和麦塔斯的数据)。然而,法轮功播放的录像带中,警察在天安门抓捕的练功人员却只有几个,他们还是专门从国外来闹事的,企图让中国卷入国际纠纷。

假如没有指明北京的话,难以对此数据进行验证。然而,北京早就不是一个封闭的城市了,各大外国媒体记者在那里工作,成千上万的外国人去那里旅游度假。可以问问他们,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中国首都是否每天都有上千人的抗议活动以及大规模的抓捕行动?如果回答没有,那么,“在北京逮捕83000人”则是作家丰富想象的结果和体现。

还有另一种说法:中国有可能在“悄悄地”从事人体器官(包括囚犯的器官)研究,那么,巨大的死亡数据不就可以得到验证了吗?关于“受迫害者”数据前面已提过,现在不妨再仔细探究一番。最大的数字是被关押人数100000。所谓关押,是指警方对抓获人员的临时性安置,以待下一步处理,或起诉判刑,或罚款放人,或训诫教育。

关押有时限,不能无故拖延。被拘留的法轮功人员大多是在1999年和2000年,大多是“4·25”天安门事件、新闻媒体围攻事件的参与者以及法轮功被取缔后仍公开练功的人员。按法轮功信徒总数1亿、被关押人数为10万来计算,那么“受迫害者”的比例仅占总数的千分之一。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可以想象,有凶器被销毁或被藏匿的犯罪,有把被害人抛尸灭迹的犯罪,也有找不到人证、物证的犯罪,但是,没有被害人的犯罪不存在,绝对不存在!

第八章:“活摘器官”?数字游戏罢了

乌克兰《世界法轮大法》报(发行量8万份,免费发送)第22期登载了一个令读者触目惊心的报道:“据国际律师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的评估,自2001年至2006年至少有41500名法轮功信徒成为器官移植的牺牲品”。如果一名读者习惯于首先思考和分析,必定会对此产生反感,面对这样信息必然会产生疑问:爆料出自何处?两位“国际大法官”从何获得这些秘密犯罪数据,怎么没有人证和物证?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打开了新版《调查报告》。

作者在《报告》中写道,中国近期的器官供体和器官移植手术数量是不公开的,有时公布的资料也是早些年的。

由此可见,18500例是早期的数据,却被机械地算作后5年的数据,而9万这个数字并非官方数据,因为上文提到,官方数据是保密的。

从“可以假设”开始,到“不能证明”结束,这些数字完全是作者通过理论计算得出的理论数据,然而,《世界法轮大法》报却把它们变成了确切数据,并冠以国际律师“确定”的权威数据。

“我们不得不研究大量因素……没有一个单独因素能够说明问题,但把它们放在一起就构成了完整的画面。我们研究的许多证据本身并不构成指控的‘铁证’,但如果缺失这些证据,很可能遭致驳斥。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尤其是在因素众多的情况下,我们的说法就会显得真实可信。”

“显得真实可信”——这就是乔高和麦塔斯工作的成果。

然而,“大纪元”、“世界法轮大法”等法轮功媒体记者看到《报告》后却激动得如获至宝,并郑重其事地宣告:“麦塔斯和乔高已证实了!”

可想而知,当民族医院的卢教授和他的同事们得知,他们的话被曲解并导致失之千里的结论时,他们会有怎样的心情……在此只能提个建议,对两位尊敬的律师和他们的助手最好使用医学术语,而且还要用中国方言说……

2006年5月20日,大卫·乔高在美国采访了一位据说曾在苏家屯医院工作的妇女(化名“安妮”)。该采访成为调查报告的有力证据之一。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第一个报告和更新版报告中,麦塔斯和乔高采用了三个广为人知的证据,指控苏家屯活体采摘法轮功成员器官,但是公开作证的证人只有一个。究其原因,是那些出于保密需要的证人害怕面对加拿大人权卫士呢,还是人权卫士本人以这种方式默认他们的证词呢?

请看这个公开证人的证词,她的话就像毛泽东语录那样,被反复引用。

安妮:“2001年7月有很多人在医院统计科和后勤保障科工作,有人把采购发票拿给我,我发现发票上的食品供应量剧增,据说是负责后勤保障的人把大量食物送到关押法轮功习练者的地方。有几个同事还跟我讲了医疗设备的情况,从发票上看,医疗设备采购量也在剧增。”

乔高:“您估计(从您看到的发票),食品供应增加了多少?那里有多少人?”

安妮:“负责采购并向被关押法轮功人员提供食品的负责人对我说,那里大约有5000至6000名法轮功人员。”

请注意这么个情节:证人手中拿着文件,有人问她文件中的数据,她不直接回答,却称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显然亲眼看到的信息远比听来的可靠。对这种行为我只能这么解释:此人害怕其谎言会被人戳穿,因此预先准备好了退路,万一有什么不对,就说那是别人跟我说的,责任由供应食品的大叔承担。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如果你们有别的解释,我也很想听听。

乔高:“对了,集中关押法轮功信徒的地方是地下室吗?”

安妮:“在医院后面的几幢平房里,看起来像建筑工人住的地方。几个月后,食品供应和其他物品供应量逐渐减少,当时有人猜想,被关押人员也许已被转移到了地下室。”

2006年3月20日《大纪元》刊载的采访中安妮说的一幢平房,至5月20日却变成了几幢平房。

乔高:“一共有5000人吗?”

安妮:“不到了,医院里还有法轮功信徒,但越来越少了。至2003年我才知道,他们(法轮功信徒)被转移到了地下室和其他医院去了,因为我们医院容纳不了那么多人。”

是啊,不要说一幢房子,就算几幢房子也容纳不了5000人吶!

乔高:“你前夫摘取了这些人的眼角膜后,再把他们怎么样呢?”

安妮:“再把他们安置到其他房间,准备摘取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他和其他医生一起手术的时候才听说,那些人是法轮功信徒,他们的器官被摘除时人还活着。先摘取眼角膜,再摘取其他器官。”

乔高:“也就是说,不同的器官摘取手术在不同的地方进行?”

请注意:为了谋杀一个人,竟然要在多个手术室给他做多起手术!如此器官活摘之说何等荒唐!

“等摘除他们的肾脏、肝脏等器官后,再剥他们的皮,最后把他们的尸体投进焚尸炉。”据“安妮”先前的说法,他们的皮被剥掉了,而他们的金表、戒指、项链等贵重物品却留了下来,是焚尸工从尸体上取下来的……

第十一章:非同寻常的例证

在更新版《报告》附录中,两位作者附了几个案例,作为未经家属同意摘取死刑犯器官的例证,其中一个案例还有附有几张死尸照片。《报告》称,这些信息是由法轮功信徒提供的。

案例二讲的是一位妇女死于拘留所的情形。显然,在拘留所的每一起死亡案例都少不了穿警察制服的角色。假如事情发生在乌克兰,我又恰好从事警务新闻报道,肯定会对被关押而死于“自然原因”的同胞说好话。但是,中国是一个我从未去过的友好国家,我不能对她无端指责。更何况,上述案例指控的不仅仅是中国警察的无法无天,而是中国犯有“活摘器官”这样的弥天大罪。我认为人云亦云是不对的。《报告》作者言之凿凿地写道:“在该妇女的家属来拘留所之前,她的内脏器官已被摘除,她的尸体已被送往火葬场。”

两位作者,难道你们对自己的败笔一点都不害臊吗?既然在家属来之前,尸体已被送往火葬场,那么,他们从何得知亲人的器官已被摘除?难道恶棍警察为达到进一步施虐目的会亲口告诉他们关于活摘器官的秘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而这再次证明了一点,那就是活摘器官之事根本没有人见过。

其一,两位尊敬的大律师又犯了“以未证求证未证”的错误,其逻辑链为:既已施行酷刑,就无须尸检,而做尸检就是为了摘取死者器官。但是,假如没有施行酷刑呢?假如该男子是在劳教所被其他劳教人员殴打致死的,尸检是为了调查取证呢?

其二,再谈酷刑问题,关于“活摘器官”之说还有其他“见证”,且被“大纪元”频频登载。给两位大律师提供信息的法轮功信徒为了追求效果,把两个互相矛盾的恐怖情节捏到了一起。确实,世上不乏恶棍警察和医生杀手,但是,具体涉及到器官移植问题,这两类歹徒未必能捏凑到一起,因为医生对于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器官捐赠者完全无能为力。上述案例中描述的“受迫害者”,经严刑拷打后已濒临死亡,其内脏器官却完好无损,仍能作为器官移植的供体,这难道不可疑荒唐吗?只有真正在拘留所惨遭毒手、而不是臆想受虐的人才真正知道,严刑拷打对肾脏的伤害程度。

其三,案例一和三还描述了摘取法轮功习练者人脑的情节。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你们可知道,人脑是不能移植的!在这一点上,那些专写专制中国恐怖题材的作者们只能抱憾终身了……

第十二章:因质疑法轮功,我频遭恶意起诉

他们在获取信息、证实信息和运用信息的方法上别有一套。社会组织的文件和独立专家的意见充其量只能成为开展调查的理由或作为国家机构制定政策和立法机构采取新立法的参考。正因为如此,撰写独立调查报告的作者享有很大的自由空间,他们不比检察官和法官,在写鉴定之前必须书面保证,“若提供伪证,必承担法律责任”。

我对大量法轮功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的目的是想对其真实性作出有理有据的结论,为此,着重针对《大纪元》、《世界法轮大法》的作者和出版商存在的严重逻辑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没有料到,我因此而频遭起诉。我的本意是想给读者和法轮功习练者指出,法轮功的说法明显不符逻辑、自相矛盾。每个公民都可以对各种社会现象表达自己的意见,哪怕是错误意见。再次申明,对于社会人士、新闻工作者、维权人士来说,他们的犯错权利和犯错范围是相对宽泛的,难不成,国家公职人员还会对他们的错误小题大做?

当然,如果民主国家的权利机构能倾听社会组织、公民和媒体的意见,这是令人鼓舞的事情。但是,当公开刊物中充斥着“也许”、“可以推测”这样的论据,而法庭居然以此作为证据并签发对独立国家政治家的国际通缉令;当肮脏无知的匿名作者大行其道,却对自己所写内容的逻辑关系毫不在意,我认为,令人堪忧的实在太多,而不只是关切中国人权问题……

第十三章:法轮功不是宗教

法轮功的出版物几乎每期都在鼓噪:法轮功不是宗教,更不是邪教;中国政府以及《中国青年科技》杂志指责法轮功修炼愚昧无知和反科学迷信是大错特错的;上千名中国法轮功习练者因“发疯”而接受精神治疗是毫无根据的,他们是因受到那个专制国家的严厉惩罚才真正发疯的。

至于说迫害和人权问题,我们首先感兴趣的是,李洪志对法轮功信徒施加心理影响的方法有多少是有根据的?

且看李洪志大师的大作《转法轮》中的《附体》章节。“我们讲练功要专一,真正的圆满要专一。你别看有些气功师都写出书来了,我告诉你那书中啥都有,和他练的东西一样,它是蛇,它是狐狸,它是黄鼠狼。你看那些书,这些东西就从字里往外跳。我讲了,假气功师的数量比真气功师多出许多倍来。”

再看《开光》章节:“我第一次去贵州传功的时候,正在办班,有一个人来找我,说他师爷要见我,他师爷是某某,修炼圆满已经好多好多年了。我一看这个人带的阴气,很不好,脸蜡黄的。过去明朝有个修道的人,修道时就有蛇附体,后来这个修道的人没修成就死了,这个蛇占有了修道人的身体,就修出人形来了。那师爷就是那条蛇修成的人形。因为他本性不改,又化成一条大蛇跟我捣乱。我一看也太不像话了,我就把它抓到手里,用了非常强大的一种功,叫做化功,把它下半身化掉了,化成水了,他上半身跑回去了。有一天,我们贵州辅导站站长被他的徒孙找去了,说他师爷要见她。站长去了,一进洞,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一个黑影坐在那里,眼睛放着绿光,一睁开眼洞就亮,一合上眼洞就黑黑的。”

此类案例在法轮功网站上比比皆是。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既然你们在看对立面的书籍的时候,可以看到蛇、黄鼠狼等从书里跳出来,还需要说明,明明是仅有300张床位的苏家屯医院,你们看见的却是关押6000人的集中营,人们会相信你们吗?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

第十四章:《参天的酸果蔓树冠下的法轮功》结语(图)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当我在本市《公民报》工作的时候,你们的乌克兰大纪元网指责编辑部和我,称我们对法轮功活动的曝光是中国政府观点的代言。请注意一点,我引用的材料不是中国政府的文件,而是你们的材料,是你们亲手交给我的文件和“证据”。你们所造的声势远远盖过北京外交官愤怒的声调,正如《福音》中所说:“用你自己的话为你开脱,用你自己的话为你定罪。”

尊敬的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法轮大法习练者,尊敬的谢尔盖、拉里萨和柳德米拉!我和你们打交道已不止一个年头了。你们都是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好人。正因为如此,意识形态攻击、黑色公关、虚假报道、政治抹黑等做法你们不在行,自然做得很糟糕。要明白,这些肮脏勾当不应该出自你们之手。

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办公桌里有两份材料,是两封来信。第一封是一位小伙子的父母写的,小伙子在本市一家区警察分局受到了刑讯逼供,在报社的干预下,那些参与此事的警察,包括区警察分局领导,均被开除。

这是一个事关良知的问题,你们不妨扪心自问。提到那个在区警察分局受到刑讯逼供的小伙子,我倒有个想法,如果你们真的想同当今的酷刑、镇压以及破坏人权的现象作斗争,不一定非得在遥远的中国寻找目标,在我们的家乡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也有很多人需要你们的帮助,他们没钱聘请收费律师。你们的组织列出了一张中国反对法轮功的5万人黑名单(!)并向全世界的外国法庭起诉他们,你们还自诩有许多优秀的国际大律师同你们合作。在此只希望你们够能利用九牛一毛的资源去帮助那些不识字的退休老太太写个申诉……

2001年,国际法轮功组织及其媒体大纪元开始炒作“中国屠杀法轮功信徒”。

2006年3月9日,大纪元推出见证“苏家屯秘密集中营活摘器官”的第一个匿名证人,此后化名“皮特”,曾是“中共内部情报人员”。最初的版本是,苏家屯集中营秘密关押6000人,都是从大北监狱和马三家劳教所送来的。对苏家屯集中营的描述为:“这个秘密集中营铁门紧闭,砖砌围墙上架设通电铁丝网,高达3米,无法爬上去,从外面看不到里边的情况,附近的人们都不知道这里面在干什么。该秘密监集中营内设‘焚尸炉’”。

2006年3月11日,澳大利亚大纪元编辑部在悉尼举办《九评共产党》论坛。参加该活动的记者们坚持要搞清楚,为什么除了大纪元以外,没有任何一家媒体确认关于苏家屯集中营的信息。论坛组织者回答说:“只有大纪元对此作出报道,是因为只有大纪元才能对中国发生的一切作出客观公正的报道”。

2006年3月23日,新推出一名女证人,化名“安妮”,据说1999年至2004年期间曾在苏家屯医院工作。按她的说法,法轮功习练者被关押在一栋“带有地下室,但没人知道”的平房里,这栋平房已于2003年被拆除。

2006年3月28日,大纪元报道,一名曾经是苏家屯血栓病医疗中心的工作人员(匿名)在接受采访时称,苏家屯集中营是苏家屯医院的一部分。他说:“自2001年起,该集中营关押了近6000名法轮功习练者,没有人可以从这里活着出去”。报道证实了苏家屯对关押者进行肾脏,肝脏等器官摘取以及骨髓抽取的说法,还修正了某些说法,先前提到的火葬场被改建成了“锅炉”。至于说,一个关押6000人的秘密集中营怎么会变成一个容纳300个床位的公立诊所的一部分,那个紧闭的铁门、高达3米并架有通电铁丝网的围墙具体地点在哪里,则只字未提。而且,大纪元的任何报道以及此后推出的证人“皮特”对上述细节均未有片言只语,连“老军医”也没有在大纪元的报道中再露过脸。就在3月28日当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对上述指控予以驳斥并邀请中外媒体和人士到苏家屯区实地考察。

2006年3月31日,大纪元刊登了对一名“沈阳退役军医”的采访报道,此人指证,至2005年初苏家屯确实关押过约10000人,后逐渐减少至600—750人,大量囚犯被转移至其他集中营。他还表示,“去苏家屯考察是徒劳,因为那里一下转移几千人不费吹灰之力。”

2006年4月4日,法轮大法协会和明慧网成立了“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简称“调查真相委员会”),并于当天发布《紧急通知》,称苏家屯集中营的被关押人员已转移,不知去向。

2006年4月14日,美国驻沈阳领事馆总领事和驻华使馆官员等人突然造访苏家屯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进行了约1小时的参观访问。此后,美国驻华使馆一名女发言人表示:“根据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这家医院的功能就是一家普通公立医院。

2006年4月17日,华盛顿全国新闻俱乐部举办新闻发布会,证人“安妮”公开作证,称“没有一个法轮功习练者可以从那里活着出去,那里数千名法轮功习练者的肾、眼角膜被摘取后再被剥皮,最后被焚尸灭迹。目前,苏家屯关押的法轮功习练者已不多了,但我觉得,那里的犯罪还在继续。”她还爆料称,法轮功习练者的尸体被医生用作试验品。

2006年4月20日,在美国总统布什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会见之时,证人“安妮”和“皮特”到华盛顿参加了集会。“皮特”由“情报人员”摇身变成“普通记者”,称“中国专制可以把活生生的证人赶走,又能把苏家屯发生的一切消踪灭迹,对此大感震撼。中共再次欺骗了国际社会和媒体。”他还对自己以前的证词补充了新的细节,称死囚的头发用于制作假发,人皮和脂肪被出售,他第一个指控苏家屯为“地下集中营”。“安妮”重复称,自2001年起法轮功习练者被押到苏家屯医院,“现在那里还关押着部分法轮功习练者,他们不会被消尸灭迹了。”与此同时,美国外交官代表第二次去苏家屯参观,但未能找到“活摘器官”的证据。

2006年7月1日,中国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器官移植严格规范和严格监管。

2006年7月,大纪元以及其他亲法轮功组织掀起一场新的宣传浪潮。两个大卫炮制了《关于中国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大卫·麦塔斯,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乔高,曾任加拿大国会议员检察官。

2007年1月31日,又发布《报告》修订版。

2007年5月22日,一名“金”姓朝鲜族男子(华人,在首尔等待加入韩国国籍)指证,他熟识的苏家屯医院“于”姓医生活摘法轮功信徒器官,“金”自称是苏家屯人,对那里的情况知根知底,却说不出任何一个具体细节。法轮功“调查真相委员会”机构徒有虚名,其工作华而不实,历经几年也没有找到其他证人证据。

2007年12月13日,基辅人权卫士弗拉基米尔·佩图霍夫和瓦列里·契巴年科赴苏家屯实地考察。他们的考察结果与先前美国外交官和中外记者的考察结论完全一致。

*《世界法轮大法》称,5000人的黑名单列入了直接参与血腥迫害的司法人员。可以确定的是,在“非组织”的法轮功网站上列出的黑名单中,除了党政领导、干部以外,还有气功师、神职人员、批评法轮功的学者、文化活动家、记者等,此外,还有15000个组织,其中包括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THE END
1.低劣之痛——从医生和法官被杀谈起刘泽华律师(五)无视法律规定,超越范围进行鉴定 201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推定过错原则适用的三种情况,也就是三种条件。只要患方提供证据证明三种情况中的一种存在,人民法院就可以而且应该适用推定过错原则,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医疗机构的过错参与度。其中第一款规定的是“违法法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704788.html
2.翟天临2.0来了,无视法律,引以为傲,公众人物该如何做?因《声入人心》一炮而红的仝卓,凭借独特嗓音深受大家喜欢,随后开启自己星路,不但是《快乐大本营》常驻,谢娜和何炅都表示很喜欢这个大男孩,而且也经常客串热门综艺,近日仝卓祸从口出https://www.jianshu.com/p/ff1e268b1cb0
3.国考面试热点:“爬楼党”自拍,是对生命和法律的无视否则,不仅安全无保障,也会一不留神就侵犯他人权益,或甚惹官司上身。 “爬楼党”的眼里不能只有高楼,没有法律,没有生命,所以,有关部门不仅要制定相关法律,高楼大厦的管理方或产权人也要强化责任管理,加强防范。莫让年轻人把公共楼顶平台变成冒险的秀场,莫让“任性”和莽撞凌驾于生命和法律之上。 % 查看剩余内容https://www.huatu.com/mianshi/20170810/1582914.html
4.派出所工作人员无视法律作威作福称霸一方投诉直通车接电话的工作人说双方不同时在现场不能出警,让我和派岀所联系。我又拨打了8227627永定派出所的电话报警,工作人员说给他们打电话了解一下情況,再没有下文了。因为车子出不来,从第二天早上开始我不得不地平时早起了一个钟头,冒着寒风走路上下班了。我实在不明白,在这样的法制社会,怎么还有什么地头蛇无视法律,作威https://ts.voc.com.cn/touch/question/view/748277/2.html
5.年度票房第一,这高分爽片看得人头皮发麻(老手)影评但别忘了,他所属的广域调查队刑可是被称为“韩国FBI”,里面的人个个经验丰富,身手了得。做警察,他无疑是老手。这次,他遇到的对手却是空前的强大。2、只手遮天的魔鬼反派饭局上,这个外表斯文俊秀、西装革履的男人便是富三代赵泰晤。只因听见徐警官随口一句:“还以为财阀会玩的不一样。”,赵泰晤突然起身,把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14600319/
6.家庭教育法制化论文12篇(全文)不少煤矿企业职工缺乏起码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不能自觉遵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安全健康权益。煤矿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知, 多数停留在对重特大事故的关注上, 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道很少, 自律意识淡漠, 违规和违章现象相当普遍, 相当多的生产事故都是由于企业职工违规违章所造成。一些煤矿企业主甚至无视https://www.99xueshu.com/w/ikeymdck9ooc.html
7.韩国被激怒了,准备报复美国!韩国民众称,“音乐会是6月10日,而6月13日是孝顺、美善被美军第二师团所属装甲车碾死时间发生的日子。如果不知道这一点,就是政府无能;如果明明知道还这样确定音乐会日期,那就是无视国民情绪、天怒人怨的事件”,“本该是追悼遇难女学生的日子,却要用纳税人的钱为美军设宴庆祝”,“明星去演出,我就转黑粉了”https://www.jfdaily.com/news/detail?id=173759
8.张艺谋电影《第二十条》口碑逆袭引热议:人生,最该看透这四大真相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影片的最后,王永强被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回归现实,我们一直束缚自己于法律的高墙之下,生怕踩到红线。 但法律并不是为了约束我们成立,而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 正如《法治的细节》这本书中所说:“法律在本质上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它绝不是高高在上,无视民众的道德情感。” https://www.meipian.cn/5123o71a
9.女在逃嫌疑人因高颜值引关注,网友:法律面前相貌算什么2018年12月8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对加拿大扣留华为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乐玉成指出,加方借口应美方要求,扣押在加拿大温哥华过境的中国公民。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这种做法无视法律,毫无道理,令人难以容忍。其性质极其恶劣。中方强烈敦促加方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切实https://m.bjhwtx.com/h-nd-324103.html
10.符智森符文海故意伤害二审刑事案件原判认定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原判认为,被告人符智森、符文海、符孙美、符立帅无视国家法律,为寻仇报复而伙同他人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四名被告人持械积极参与故意http://www.gdcourts.gov.cn/caipanwenshuxuandeng/caipanwenshuxuandeng/content/post_1046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