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著作权的目的是保护精神创作作品。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12-2条列出了一份受保护的作品清单:书籍、戏剧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软件等。
商标注册人需事先检查其商标方案是否与第三方已经存在的商标(品牌名称、公司名称、商业名称或在全国范围内已知的品牌等)有冲突。对商标方案的要求:首先,注册方案是其相对应商品或服务的通用或通常一般名称;其次,方案构成对商品或服务的某种特性描述(《法典》第L711-2条);此外商标方案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也不得具有欺骗性(《法典》第L.711-3条)。对那些与先前商标具有冲突、缺乏区别度、具有欺骗性或对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妨碍的商标,第三方可在事后提出诉讼,要求商标无效。
法国商标注册的提交机构是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以下简称“INPI”)。商标注册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根据特定性原则和地域性原则,在INPI注册的商标,法律对其对应的产品和服务给与保护,为期10年,条件是商标有实际使用。
需注意的是,对于特定性原则,法律规定了一个例外:那些知名品牌由于其知名度高,法律允许其保护范围延伸到尚未注册的产品或服务领域,因为其广泛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可能造成消费者认为其他产品也来自相同的商家。
专利的目的是保护发明。发明受到专利保护,必须满足三个累积条件:必须是新发明,具有创造性,同时能够进行工业应用(《法典》第L.611-10条1)。
以下内容不属于专利领域:科学或数学的创意、发现和理论;智力活动,游戏领域或经济活动领域的计划、原则或方法;艺术创作以及软件(《法典》第L.611-10条2);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发明,以及所有倾向对生命体(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占据和剥夺的发明。如果第三方就某项专利提出无效的诉讼申请,法院判决也可以宣布专利无效。
专利权利人获得法律保护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INPI发布工业产权保护证书;二是对发明的合法实施的义务。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对专利主题内容和申请人的权利要求进行准确描述,并且要求包含实现专利目的所必需的细节,以及所设想的工业应用的描述。在提交申请之后,这些描述和权利主张是不能改变的,这些要素决定了未来专利的实施权利范围。任何不在登记范围内的内容都可能被竞争对手自由利用。
在申请提交之日起四年内,或自专利证书发行之日起三年内,发明所有权人有义务开始实施发明。
鉴于工业产权所赋予的保护,权利人自提交所有权契据的申请之日起享有20年的专利实施垄断权(《法典》第L.611-21条和L.613-1条)。保护范围根据权利申请确定,权利申请本身根据发明的描述解释(《法典》第L.613-2条)。
四、侵权行为
法国法律规定了特定的程序,即“假冒证据扣押”程序,以便快速获取伪造证据。该行动由执法人员执行,行动中执法人员会详细描述假冒产品情况或造假过程。
在侵权人是自然人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犯罪人可以被处以最高三年监禁和30万欧元的罚款。对于法人来说,罚款是该金额的五倍。刑事法院的判决还可以附带民事判决,在罚款基础上,受害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获得赔偿金用以赔偿损失。实际上,侵权行为的受害者可以选择刑事诉讼之后的民事诉讼,或者单独的民事诉讼。
五、关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争议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在法国,在文学和艺术财产、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领域,只有某些初审法院有权解决纠纷,这些法院是:波尔多、里尔、里昂、马赛、南泰尔、南希、巴黎、雷恩、斯特拉斯堡和法兰西堡的初审法院(《司法组织法》第
D.211-6-1条和附表六)。
对于专利或欧洲商标争议,巴黎大审法院拥有独家归属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