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基础法律是什么?法律是规则上课要求准时认真听讲手机关机或振动请假:正当理由and证明材料成绩40%平时考勤
60%20%作业完成情况
40%期末考试内容导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作用法律入门法律常识导论从“法”字说起灋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一书的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水廌去汉杨孚《异物志》:“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忠,见人鬭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今日说“法”皋陶獬豸法院门前的獬豸
西方的“法”正义之神一手提着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只手握着剑,用它维护法。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正义之神操剑的力量和掌秤的技巧并驾齐驱的时候,一种完满的法治状态才能占统治地位。
--耶林(德)
第一节法的基本概念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具有普遍性。5、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想一想?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社会规范道德纪律、规章法律
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规章、习俗等社会规范有什么区别?
规范性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和方向
法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1)可为模式(2)勿为模式(3)应为模式1
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法与其它社会规范的一个根本区别。国家制定法律——国家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
国家认可法律——国家的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并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国家的强制力
↗军队国家暴力机构→警察
↘法庭
↘监狱国家强制性是法的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
案例
2011年11月至12月间,无业人员李某、张某等四人在北京对路人实施抢劫。短短20余天,先后作案9起,致8人受伤,1人死亡,共抢得钱款1万多元。
2012年2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某、张某两人死刑,剥夺政治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的两名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分析李某、张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家的暴力机构(警察、法庭、监狱)对其实施了制裁。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手段。案例
福建省武平县危某,向同乡林某借了13000元现金,答应一个月后归还。而这一个月过去了,林某多次向危某讨债,危某总是借故不还。林某于是到法院状告危某。武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展开取证并开庭审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法律的威慑之下,危某承认了借款事实,并限期内偿还了13000元借款及利息,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600元。
分析林危、危某间的纠纷属于公民间的民事纠纷。在国家强制力面前,危某不得不归还了欠款。只有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普遍性对普遍的人或普遍的事有约束力(与具体某个决定,某个判决书区别开)从效力上说,具有规范性的法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人而制定的,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不仅仅适用一次,而是在某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的存在。
二、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或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通常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种。(一)法的规范作用(二)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
评价作用: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正面教育反面教育案例回顾
福建省武平县危某,向同乡林某借了13000元现金,答应一个月后归还。而这一个月过去了,林某多次向危某讨债,危某总是借故不还。林某于是到法院状告危某。武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展开取证并开庭审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法律的威慑之下,危某承认了借款事实,并限期内偿还了13000元借款及利息,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600元。分析评价作用:别人通过这个案件会认为危某这个人不守信用。教育作用:危某因欠钱不还而受法律制裁,对其它欠钱的人起到警示作用。指引作用:这个案件告诉人们债务人应该依法承担责任。法的社会作用法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或政治目的而对一定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1、政治作用。法在调整政治关系,包括不同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管理与被管理等之间的关系,维护政治统治秩序方面的作用。2、社会公共作用。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中表现出来的作用,其中包括组织和管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化大生产,推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的正常生产与产品交换秩序,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条件等。正确认识法的作用和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防止“法律万能论”和“法律无能论”[例]张某和李某是同班同学且为好友。一日李某主动请张某星期天到电影院看电影。到了星期天,张某先乘车至电影院门口等候李某。但李某突然改变主意,直到电影散场也没有来电影院。张某为此愤愤不平,提出与李某“断交”。[分析]在这个生活的事例中,尽管李某存在“背信弃义”的行为,但该关系本身没有法律意义。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一)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指通过法律条文表述的,具有特殊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VS规范性文件、法律条文(内容)(形式)完整的法律规范(四要素说)
条件:指示:假定:后果:(二)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军事法
第二节法的运行立法执法和司法法律遵守
法的创制法的创制又称法的创立、法的制定,简称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活动。特点:1、既是国家的一项专有活动,也是国家履行职能的方式之一。2、既包括法的制定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活动。(法的立、改、废)3、具有法定的程序。4、是执法、司法、守法的前提和基础。立法程序提出法律议案审议法律议案通过法律公布法律立法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享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所在地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规国务院所属各部、委等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法律渊源
包括法律规范的创制形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我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一点小常识在我国,全国性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一般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地方性的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人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一般命名为×条例、×地方法规。
法律部门
是根据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法律体系
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当代中国主要法律部门(九类):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军事法法
系
P13概念:根据法的历史渊源、传统、继受关系、法律制度的相似性和不变性为标准,对现存和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制度所作的分类,更多的是表达一种法律传统,是跨越历史和国界的。划分:
印度法系、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
1.大陆法系概念: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分布范围:欧洲大陆为中心以及美、亚、非等国家。历史发展:古代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罗马法的复兴、法典化运动、大陆法系的传播、
20世纪大陆法系的变迁。基本特点:
法典化的法律渊源;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不承认法官造法功能;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实体中心主义;法学家的法。
2.英美法系概念:中世纪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统称。分布:英国本土、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历史发展:普通法的形成、衡平法的产生近代法律革命与改革、殖民扩张、20世纪的变迁特点:非法典化的法律渊源;法官创造法律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程序中心主义法律家的法执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司法:司法机关的执法
法定性:专门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业性:严格的程序要求强制性:必须执行,不得违抗程式性:严格的程式?我国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吗?正确、合法、及时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基本要求原则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或因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不利法律后果。
违宪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制裁: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因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措施。Case:贵州中华女暴打女记者P17
乘客vs民航航班延误1.2012年4月11日中午,因在航班延误赔偿方面与航空公司存在分歧,浦东机场一深航航班部分旅客擅自走入机坪滑行道道口。2.同年4月13日,暴雨造成广州白云机场大批航班延误,引发部分过激旅客大闹停机坪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阅读和思考
数十年前,英国审理了一个颇为棘手的刑事案。案情是这样的,一天,一名叫乔治的小伙子在家里闲得无聊,就想去附近的皇家空军机场看看飞机日常训练。他轻手轻脚地爬过机场旁边的铁丝网和障碍物,坐在机场跑道上兴致勃勃地观看天上的飞机。这时,一架飞机打算降落。正当慢慢降落时,飞行员发现跑道上坐着人,不得不将飞机再次拉起飞向天空。虽然乔治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但是警察还是将他带走了,并于几天后把他送上了法庭。
当时,审题此案的法官叫帕克。在开庭那天,帕克一手拿着一部叫做《官方机密条例》的法律,一手翻阅着案件调查的情况说明。当检控官陈述完起诉状后,帕克法官问乔治还有没有什么可说的。乔治回答说,他甘愿受罚,谁让自己这样无聊地惹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