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思维形式的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从思维的形式结构方面研究思维规律。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下面我主要围绕着法律方面来分析。
一、形式逻辑在法律方面的作用??
逻辑思维的作用领域很广泛,包括立法、案件侦查、法律事实认定领域,以及法律推理、法律论辩和法律论证领域等等。
法律职业者存在的主要方式是法律语言表达和法律思维。法律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条理清楚,不违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法律思维则强调依据法律规范进行思维、强调程序优先、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合法性优于客观性、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理论优于结论。此外,这里讲的逻辑主要是形式逻辑,即对法律判决的结论必须是依据推理的方式逻辑地得出。换句话说,法律思维不能与人们的日常逻辑思维明显违背,否则判决就缺少了说服力。逻辑思维并非法律人所专有,实际上,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逻辑与逻辑表达。
但是,法律与逻辑却存在着更为密切与广泛的关联。这是因为,法律人特别重视逻辑思维在法律中尤其是法律推理或者法律方法中的作用。因为在一般案件的司法判断中,法律职业者的主要思维方式就是将法律大前提和事实小前提结合起来,运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逻辑地推导出一个裁判结论。正因为逻辑推论仍然是司法裁判者的主要思维方式,所以,人们对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日益重视。
一般的形式逻辑并不能等同于法律逻辑,法律逻辑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是,一般的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运用是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性、规约性和价值性的约束的,换句话说,法律逻辑是一般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有限度的运用。但是无论如何,法律领域是无法排斥逻辑发挥作用的。形式逻辑思维运用仍然是法律推理的核心问题,因为违背逻辑会导致错误的判决结论。
法律人强调推理的逻辑性是基于理性的需要,通过对司法裁断进行说理与论证,以展示裁决的理性特点,克服司法的人情化。法律职业者虽然不绝对排斥情感因素,但是,法律思维是依据规则和事实为中心的理性思维活动,所以,法律思维首先是服从规则而不是听从情感,是要借助非人情化的形式,展示判决的法律理性和法律内在逻辑。
在立法中,法律的表述却需要遵守最起码的逻辑要求和逻辑理性,遵守起码的立法逻辑。对于立法来讲,体系化法典编纂符合逻辑体系要求的重要作用在于,它可以简化法律,使法律具备条理性。尤其是在复杂法典的编纂中,法律越复杂,简化法律的需求就越迫切,通过符合逻辑要求的法律编纂,可以将庞杂的法律压缩到较少的内容中,以克服体系上的混乱。
在案件侦查中,逻辑思维的作用主要限于推理领域。这又可以分为两个领域,即案件侦查与司法裁判两个领域。在案件侦查中,如果思维违背逻辑,决不可能走向正确的侦查方向。刑事案件侦查中,逻辑推理是分析案情、案件侦查的重要工具。逻辑推理在案件侦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确的逻辑推理是对案情进行正确分析、有效推断的必备条件。
审判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也不仅仅是机械的证据规则运用或者是进行简单的直觉推理,而是会借助较为复杂的逻辑推理来认识和使用证据材料。因为思维合乎逻辑规律是思维正确的必要条件。在司法裁断中,一般司法判决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律逻辑推理的要求,当然,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和价值推理的情形例外。
虽然我们不否认逻辑在立法、案件侦查、法律事实认定、法律推理、法律论辩和论证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决不能夸大形式逻辑在法律尤其是法律适用中的作用。我们的研究不能仅仅盯在其能够作用的领域里,同时还应当注意形式逻辑所不能作用的法律领域。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法律推理是反形式逻辑的。法律推理之所以可能是反形式逻辑的,主要是由法律的规范性和法律的价值性所决定的。
二、法律人如何对待形式逻辑
所以,对于形式逻辑,学者们自己可以在理论上研究得很高深,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日常生活中的逻辑弄得同样复杂。法官、律师和法学院的学生们虽然对于学习逻辑也感兴趣,但在亚狄瑟看来,那些符号逻辑和奇异的公式是难以吸引法学院的学生们或者法官与律师的。法律人需要掌握的法律的逻辑限于以下内容:“所有的法律人都必须了解基本的演绎推理概念,特别是定言三段论法和假言三段论法。他们也必须了解归纳一般化与类比这两个面向。与此同时,他们还得识别出形式与非形式的谬误”,并认为这是法律专业人士之所需要的。
对于法律职业者来说,逻辑的有效作用也许经常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法律职业者的语言表达要符合逻辑。其次,对日常生活事实的发现、认识与判断应符合逻辑。其三,对繁杂的法律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对法律事务的处理符合逻辑程序。第四,法律人需具备“逻辑精神”。
三、形式逻辑在其他领域的作用与限制
逻辑方法只适用于某些问题,而不适用于另一些问题。某些东西显然是不宜于用这种方式来处理的——例如,经验科学。让我们考虑一下用显微镜所做出的任何一种新发现吧;比如说对微生物的发现,我们很难相信,对细菌的知识可以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从一个本来对此一无所知的人那儿推导出来。
????逻辑推理的方法所适用的,乃是那些我们对之已有足够的知识而可以达到正确结论的事物,但由于我们思想混乱或者缺乏分析的缘故而未能对于我们所知的东西加以最好的逻辑的使用,从而经常性的逻辑错误。但就我看来逻辑的错误,要比许多人所想象的具有更大的实际重要性。良好的逻辑习惯——是有助于增进逻辑的一贯性的,可以使人避免从已有的正确的知识推论出错误的结论,因而在这方面逻辑是有用的。但是当其目的是要发见新事实的时候,这种方法便只能起到次要的作用了。总而言之,逻辑的方法在拥有较全面的知识而要达成结论时是有用的,而在探索和发现新的事物时却无能为力。
四、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
??形式逻辑是在“质”的规定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推演。如果对概念认识存在客观的不确定性,也就辩不出个结果。形式逻辑有助于人们对一时的不统一的意见达到一时的统一,或对某具体东西进行具体的界定,具有阶段性和功利性。形式逻辑的根本作用是帮助人们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由此形式逻辑在以下三方面有一定作用:(一)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获取新知识和更好地学习以有的科学知识;(二)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表达思想;(三)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有力地批驳诡辩。一个人失去逻辑思辨能力,就失去独立思考和创新的灵魂。学习逻辑的意义重大,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