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81种案件范围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

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

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

7、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

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罪(《刑法》第162条之一)

9、虚假破产罪(《刑法》第162条之二)

10、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

11、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

1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第1款)

1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第2款)

14、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

15、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

1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第1款)

17、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第2款)

18、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

19、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

2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2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

2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

2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

2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1款)

25、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

26、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

27、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

28、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180条第4款)

29、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1款)

30、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第2款)

3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

32、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33、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

34、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

35、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

36、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法》第187条)

37、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

38、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

39、逃汇罪(《刑法》第190条)

40、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41、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42、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43、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

44、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

45、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

46、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

47、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

48、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下列案件:

49、逃税罪(《刑法》第201条)

50、抗税罪(《刑法》第202条)

51、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

52、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

5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

54、虚开发票罪(《刑法》第205条)

55、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

56、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

57、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

5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1款)

5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2款)

60、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3款)

61、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4款)

62、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10条)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下列案件:

63、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

6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

6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

66、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

67、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68、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

70、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

71、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

7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第224条)

73、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7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

75、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229条第3款)

76、逃避商检罪(《刑法》第230条)

三、《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下列案件

77、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

78、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

四、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发现以下案件的,应当一并办理,不再移交:

79、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法》第276条)

80、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刑法》第253条第1款)

THE END
1.刑法第186条具体解释在处理刑法第186条所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时,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刑事起诉、行政处罚以及内部纪律处分。选择何种方式,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态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刑事起诉通常针对情节严重、明显构成犯罪的案件;行政处罚则适用于那些情节较轻、违法性质不严重的行为;而内部纪律处分则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6180511.html
2.违法所得追缴不能时执行等值财产的证成与适用2021年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也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违法所得追缴不能时,执行等值财产的规则。 上述规定,虽未站在基本法的高度对等值追缴的规则作出普适性的规定,但追缴不能时执行等值财产的模式在上述法律司法文件的脉络中得到更加普遍的运用,为解决追缴不能时的执行困境提供了可行路径。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4523.shtml
3.非法放贷得刑各地动态经查,自2021年4月起,陈某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放贷工作室,并雇佣同案人张某、何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其间,陈某作为涉案工作室老板,负责筹措放贷资金及管理工作室,安排张某对接放贷对象并通过现金及指定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收付借款及利息,安排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1209/50662.html
4.《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调整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27.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案(第377条) 28.战时造谣扰乱军心案(第378条) (六)《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中的下列案件: 29.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第2款) 30.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第2款) 二、经济犯罪侦查局管辖案件范围(共77种)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https://baijunhc.com/?m=article&t=detail&id=82
5.《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1998)80号为了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明确公安机关各有关业务部门侦查犯罪的职责,准确、及时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安部的职责任务和部机关的机构设置情况,1998年10月26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现将该http://www.ahxb.cn/xingshifagui/12/2015-10-20/1968.html
6.跨国追逃中引渡措施的困境及其应对政治犯罪不引渡是国际引渡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各国基本上都予以承认。很多引渡条约对此都做了明文规定。如《欧洲引渡条约》第3条规定:“如果被请求国认为被请求之罪行系政治罪行或与政治罪行有关的罪行,应不予引渡”。中国与泰国、罗马尼亚、柬埔寨等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均规定政治犯不引渡。中国与白俄罗斯、俄罗斯等国签订https://jzx.jxga.edu.cn/news-show-1064.html
7.黑公安受贿186万伪造证据雇凶杀人投诉直通车依据刑法第162条之一第271条,刑事诉讼法第3、6、18、48、52、53、107、108、110条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司法第28、32、33、54、148条,民法通则第56、71、72条,合同法第32、44条,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最高检察院、公安部https://ts.voc.com.cn/touch/question/view/133090/1.html